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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6强制性条文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1-07 12:11:14
经典文章

篇一: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

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γ0S≤R(3.3.2-1)

R=R(fc,fs,ak,…)/γRd (3.3.2-2)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

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

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

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

4.1.4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yk、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pyk、极限强度标准值fptk应按表4.2.2-2采用。

表4.2.2-2 预应力筋强度标准值(N/mm2)

注:极限强度标准值为1960N/mm2的钢绞线作后张预应力配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

4.2.3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抗压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py、抗压强度设计值f′py应按表4.2.3-2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v应按表中fy的数值采用;当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360N/mm2时应取360N/mm2。

表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表4.2.3-2 预应力筋强度设计值(N/mm2)

注:当预应力筋的强度标准值不符合表4.2.3-2的规定时,其强度设计值应进行相应的比例换算。

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ρmin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表8.5.1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ρmin(%) 注:1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C60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加0.10;2 板类受弯构件(不包括悬臂板)的受拉钢筋,当采用强度等级400MPa、500MPa的钢筋时,其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允许采用0.15和45ft/fy中的较大值;

3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4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

5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6 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 “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10.1.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设计状况进行承载力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外,尚应对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 1.3确定。

注:1 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3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4 表中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 房屋高度不大于60m的框架—核心筒结构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要求设计时,应按表中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

11. 2.3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11.3.1 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级抗震等级

x≤0.25h0 (11.3.1-1)二、三级抗震等级

x≤0.35h0 (11.3.1-2)式中: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h0——截面有效高度。

11. 3. 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 表11.3.6-1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 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表11.3.6-2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箍筋直径大于12mm、数量不少于4肢且肢距不大于150mm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150mm。

11.4.12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

表11.4.12-1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篇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强制性条文汇总:

第3.1.8条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

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表3.2.1

第4.1.3条

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 按表4.1.3采用。

表4.1.3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 表4.1.4采用。

2

第4.2.2条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热轧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fyk表示。预应力钢绞线、钢丝和热处理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极限抗拉强度确定,用fptk表示。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按表4.2.2-2采用。

各种直径钢筋、钢绞线和钢丝的公称截面面积、计算截面面积及理论重量应按附录B采用。

表4.2.2-1普通钢筋强度标准值(N/mm2)

预应力钢筋强度标准值(N/mm2)

第4.2.3条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py及抗压强度设计值f'py应按表4.2.3-2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表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表4.2.3-2 预应力钢筋强度设计值(N/mm)

2

第6.1.1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9.2.1条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9.2.1

第9.5.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9.5.1规

定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表9.5.1

第10.9.3条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PB235级、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

冷加工钢筋。

第10.9.8条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

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第11.1.2条 结构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6度设防烈度时的建筑(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26度设防烈度时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第11.1.4条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

按表11.1.4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措施。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表11.1.4

篇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

有关调整部分: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

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

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

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一级 很严重 重要的建筑物

二级 严重 一般的建筑物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建筑物

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

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强度种类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

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

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2.离心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按专门标准取用。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N/mm2)

强度种类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fc 7.2 9.6 11.9 14.3 16.7 19.1

ft 0.91 1.10 1.27 1.43 1.57 1.71

第4.2.2条: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值。热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系根据屈服强度确定,用fyk表示。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N/mm2)

种类 符号 d(mm) fyk

热扎钢筋 HPB235(Q235) φ 8~20 235

HRB335(20MnSi) Ф 6~50 335

第4.2.3条: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按表4.2.3采用。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种类 符号 d(mm) fy

热扎钢筋 HPB235(Q235) φ 8~20 210

HRB335(20MnSi) Ф 6~50 300

注: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轴心受压和小偏心受压构件的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300 N/mm2时,仍应按300 N/mm2取用。

第6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计算要求”之强制性条文:

第6.1.1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

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取1.0;不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取1.0。

第9章“构造规定”之强制性条文:

第9.2.1条: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净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纵向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表9.2.1

环境类别 板、墙、壳 梁 柱

≤C20C25~C45≤C20C25~C45≤C20C25~C45

一 20 1530 25 30 30

二 a ---- 20 ---- 30 ---- 30

b ---- 25 ---- 35 ---- 35

三 ---- 30 ---- 40 ---- 40

注:基础中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第9.5.1条:钢筋砼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9.5.1规定的数值。

注:1。偏心受压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2.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共建”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钢筋砼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表9.5.1

受力类型 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压构件 全部纵向钢筋 0.6

一侧纵向钢筋 0.2

受弯、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 0.2和45 ft/ fy中的较大值

第10章“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之强制性条文:

第10.9.3条: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PB235级、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第10.9.8条: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

筋。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50 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设计。第11章“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之强制性条文:

第11.1.2条:结构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6度设防烈度时的建筑,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6度设防烈度时建造在Ⅳ类场地土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第11.1.4条: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按表11.1.4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措施。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表11.1.4摘录)

结 构 体 系 与 类 型 设 防 烈 度

6 7

框 架 结 构 高 度(m) ≤30 >30 ≤30 >30

框 架 四 三 三 二

注: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的设防烈度直接由本表确定抗震等级;其他设防类别的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调整设防烈度后,再按本表确定抗震等级。偏心受压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第11.3.1条: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梁,其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7.2节(本规范第44~48页)的规定计算,但在受弯承载力计算公式右边应除以相应的承载力调整系数γRE。在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二、三级抗震等级:χ≤0.35h0且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大于2.5%。

第11.3.6条: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以下要求;

三、四级抗震等级:梁支座处,≥0.25和55 ft/ fy中的较大值 (%)梁跨中处,≥0.20和45 ft/ fy中的较大值 (%)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

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下表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直径应增加2mm。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 加密区长度(mm) 最大间距(mm) 最小直径(mm)

三级 1.5h和500中的较大值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50中的最小值 8

四级6

第11.4.12条:框架柱和框支柱中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以下要求:

1) 三级抗震等级,框架中柱和边柱,最小配筋百分率≥0.7%;

四级抗震等级,框架中柱和边柱,最小配筋百分率≥0.6%;

2) 三级抗震等级,框架角柱和框支柱,最小配筋百分率≥0.9%;

四级抗震等级,框架角柱和框支柱,最小配筋百分率≥0.8%;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下表采用: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 箍筋最大间距(mm) 最小直径(mm)

三级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最小值 8

四级 6(柱根8)

注: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柱根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

框支柱和剪跨比λ≤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λ≤2时,箍筋最小直径不应小于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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