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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模板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9-07-08 09:51:12
经典文章

县教体局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模板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
2.2 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成员科室职责
2.2.1 局安全管理科
2.2.2 局办公室
2.2.3 局基教科
2.2.4 局职成教办
2.2.5 局学前办
2.2.6 局宣教办
2.2.7 局基建办
2.2.8 局招生考试办、教研室
2.2.9 局德育室
2.2.10 局语委办
2.3 局属学校职责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程序
3.1.1 预案启动
3.1.2 响应调整
3.1.3 值班带班
3.1.4 督查督办
3.2 响应措施
3.2.1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
3.2.1.1 重污染天气Ⅳ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3.2.1.2 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3.2.1.3 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3.2.1.4 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 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1 台风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2 暴雨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3 高温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4 寒潮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5 大雾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6 大风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7 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8 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
3.3 响应终止
3.3.1 终止响应措施
3.3.2 统计灾情
3.2.3 总结评估
4 应急保障
5 监督管理
6 附  则
7 附  件
7.1 名词术语解释
7.2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标准
7.3 咨询电话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教体系统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序应对重污染天气和气象灾害,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危害程度,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1.2 编制依据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教秘〔2015〕195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秘〔2017〕159号)、《**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办〔2016〕29号)、《**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办〔2014〕47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统称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和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大风、冰雹、雷雨大风、雨雪冰冻天气等气象灾害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应对灾害性天气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本预案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应对灾害性天气工作,在县教体局接到县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应急响应后立即启动。
1.4 工作原则
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应对灾害性天气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科学高效的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
成立县教体局灾害性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教体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教体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全县教体系统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对重大应对措施进行决策,督促指导局属学校应对灾害性天气工作。
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在局安全管理科设立办公室,负责落实指挥部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应对工作,报送应对工作信息。
2.2 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成员科室职责
2.2.1 局安全管理科
承担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牵头会商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统一对外发布启动本预案的通知。负责指导局属学校落实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监督其落实情况。负责指导校车监控平台通知全县校车做好有关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
2.2.2 局办公室
负责接收、传达县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应急响应信息,统筹安排应急响应期间值班带班、应急装备保障工作。
2.2.3 局基教科
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调课停课方案及教育教学安排,监督其落实情况。指导中小学生做好卫生防护、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学习生活安排等。
2.2.4 局职成教办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调课停课方案及教育教学安排,监督其落实情况。指导中职学校学生做好卫生防护、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学习生活安排等。
2.2.5 局学前办
负责指导幼儿园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的保教活动调整方案,监督其落实情况。指导幼儿家长做好卫生防护、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
2.2.6 局宣教办
负责应对灾害性天气的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及有关协调工作。
2.2.7 局基建办
应对气象灾害期间,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校舍、构筑物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指导学校落实在建工地的灾害性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2.2.8 局考试招生办、教研室
灾害性天气影响县统一组织实施的教育考试或学业考试时,负责制定调整考试安排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2.9 局德育室
灾害性天气影响县统一组织开展的中小学生、幼儿活动时,负责调整活动安排,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指导局属学校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2.2.10 局语委办
灾害性天气影响县统一组织实施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时,负责制定调整测试安排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3 局属学校职责
(1)制定本校具体应急预案。
(2)在接到或获悉上级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应急响应后,立即启动本校具体应急预案,采取响应措施,保护学生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3)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灾害性天气应对及个人防护知识教育,教会学生掌握自我防护的基本常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4)应急响应期间,学校领导干部、主责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将应对情况上报县教体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响应终止后,及时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程序
3.1.1 预案启动
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根据县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或应急响应指令,及时启动本预案,通知局属学校立即落实相应的响应措施,同时通过县教体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县教体局在启动预案前会同有关部门就响应措施进行会商。
3.1.2 响应调整
县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响应级别调整的,县教体局及时通知局属学校相应调整响应措施。
3.1.3 值班带班
应急响应期间,县教体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带班人员确保通信工具畅通。如发生重大突发情况,县教体局负责人获悉后即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3.1.4 督查督办
本预案启动后,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科室采取适当方式,对局属学校的落实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响应措施不力的,提请县教体局应急指挥部督办。
3.2 响应措施
3.2.1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
3.2.1.1 重污染天气Ⅳ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1)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室外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
(2)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3)提醒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及具有特异体质的学生留在室内,减少室外活动。
(4)加强校车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行车要求。
(5)校内在建工程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裸露地面保持湿润),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2.1.2 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1)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室外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
(2)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3)提醒幼儿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及具有特异体质的学生留在室内,停止室外活动。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或过马路时要观察周围环境,小心缓行通过,经过山路时注意安全。室外工作人员减少室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
(4)加强校车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行车要求。
(5)校内在建工程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3.2.1.3 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1)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中小学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体育赛事等室外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
(2)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3)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或过马路时要观察周围环境,小心缓行通过,经过山路时注意安全。教职工避免室外工作,必须在室外作业人员加强防护措施。
(4)加强校车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行车要求。
(5)停止校内在建工程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全面落实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3.2.1.4 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
(1)停止所有大型室外集体活动。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或调课。停课期间,中小学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中小学、幼儿园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学生和到园幼儿的看护工作,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合理安排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妥善安排在校学生的生活。
(2)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3)校车停止接送学生,其他车辆加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行车要求。
(4)校内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3.2.2 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3.2.2.1 台风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必要时停止室外教学和活动,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课等措施;检查室外高空悬挂物、树木及有关设施的加固情况;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上下学安全。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2 暴雨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做好防雨准备,暂停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在校生安全;建筑工地停止高空作业。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3  高温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和Ⅰ级三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做好师生防暑降温工作,高温时段停止室外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必要时停课;对到校生和入园儿童安排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4  寒潮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停止室外教学活动;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防滑防摔;对树木和水管等设施设备采取防冻措施;落实校车安全行车措施。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5  大雾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和Ⅰ级三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减少或停止室外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开展校外集体活动时注意交通安全;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通知校车驾驶员减速行车,谨慎驾驶。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6  大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停止室外教学活动或停课,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安全;检查校内室外高空悬挂物及有关设施加固情况。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7 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和Ⅰ级三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停止室外教学活动;冰雹、雷电、强降水等发生时让学生留在教室内,待强对流天气结束后才可室外活动或离校;检查校园电力线路运行安全。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2.2.8  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接到或获悉上级应急响应通知后,学校对师生加强应对低温雨雪天气的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学生返家途中和假期不要乘坐无营运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防范交通事故;如遇大雨雪天气,寄宿制学校有的学生不能顺利回家时,学校将这部分学生留在校内并妥善做好生活服务;全面排查校舍、厕所、围墙及校园周边建筑物隐患,应对积雪,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加强校园内用电线路、用水管线及设施的巡查检修,采取防冻保温措施;落实校车安全行车措施;做好校园铲雪除冰和清除倒伏树木准备工作。学校可以根据预警级别,结合天气预报,自行决定采取具体响应措施。
3.3 响应终止
3.3.1 终止响应措施
学校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措施在县级预警解除时自行终止。
学校气象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在县级应急响应终止时自行终止。
3.3.2 统计灾情
终止应急响应措施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及有关工作。
3.2.3 总结评估
学校对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中发现本预案存在问题的,逐级报告,由县教体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4 应急保障
4.1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开展灾害性天气常识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对灾害性天气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应对灾害性天气的意识和能力。
4.2 学校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校舍及基础设施隐患。
4.3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的应对能力。
4.4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应急经费,保障应对灾害性天气需要。
5 监督管理
本预案按照《**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20**〕**号)进行编制、修订、发布、演练、培训和宣传教育。局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6 附  则
6.1本预案由县教体局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6.3本预案由县教体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教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秘〔20**〕**号)同时废止。
7 附  件
7.1 名词术语解释
重污染天气: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大气污染,分为重度污染(AQI指数为201-300)和严重污染(AQI指数大于300)两级。
AQI是Air Quality Index的缩写,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六项。
台风: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高温: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寒潮: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大雾: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大风: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雷雨大风:指在出现雷、雨天气现象时,平均风力大于等于6级、阵风大于等于8级的天气现象。
冰雹:指由冰晶组成的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雷电: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龙卷:一种和强烈对流云相伴出现的具有垂直轴的小范围强烈涡旋,是大气中最强烈的涡旋现象。龙卷按它的破坏程度不同,分为EF0~EF5级,其中EF0级风速105~137公里/小时,EF1级风速138~177公里/小时,EF2级风速178~217公里/小时,EF3级风速218~266公里/小时,EF4级风速267~322公里/小时,EF5级风速超过322公里/小时。
低温: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雪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雪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3.0毫米以上、6.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3.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
小雪:12小时降雪量达到0.1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0.1毫米以上、2.5毫米以下。
降雪量:是指气象观测人员用标准容器将12小时或24小时内采集到的雪化成水后,测量得到的数值,以毫米为单位。
积雪深度:是指通过测量气象观测场上未融化的积雪得到的数值,取的是从积雪面到地面的垂直深度,以厘米为单位。每次降雪由于含水量、温度条件不同,积雪深度也不相同。
7.2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标准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和标准一览表
灾种 一级预警(红色) 二级预警(橙色) 三级预警(黄色) 四级预警(蓝色)
台风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暴雨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高温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寒潮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 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大雾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大风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强对流(冰雹、雷雨大风等) 未来2小时内将出现(或已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风力达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且可能持续),或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未来2小时内将出现(或已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风力达9-10级并伴有强雷电(或且可能持续),或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未来6小时内将出现(或已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风力达7-8级(或并可能持续)  
雨雪冰冻天气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特别重大级别。路表温度低于0℃,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重大级别。路表温度低于0℃,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气象台发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较大级别。路表温度低于0℃,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12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预测冰雪灾害天气即将达到一般级别。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注:本表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办〔201*〕**号)、《**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办〔20**〕**号)绘制。
7.3 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灾害性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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