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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好人好事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3-19 05:46:44
经典文章

篇一:城管问题及对策

当前城市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化的发展,城市现代化的推进使得城市内部各种因素、各种结构、多种关系变得错综复杂。随着城市结构由简到繁,城市管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过程。城市的日益繁复与发展推动了城市的专业化管理分工,由专业的城市管理部门来对城市管理各个专业子系统进行科学的管理。而随着城市系统的日趋复杂,以强调分解简化和专业化,将城市系统分割成若干子系统,以专业职能部门为基本单位强化专业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如何发挥城市管理的整体优势、聚集效应,使整个城市系统高效和有序的协调运行成为现代城市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加强城市的综合研究、综合管理与综合协调是城市管理复杂性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城市管理 问题 对策研究

【目 录】

一、城市管理的现状

二、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国际化、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的迅

猛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居住环境的追求,给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一、城市管理的现状 城市管理是个大概念,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最主要的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三个基本环节。三个环节当中,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三者相互衔接、有机配合,便构成了城市高效运行的一个整体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各个环节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那么城市系统运行就会受到影响,小则影响市民衣食住行,大则导致城市部分功能失调,甚至局部或全城“瘫痪”。

许多城市管理者认为城市管理就是城市交通、环卫、绿化、水务等的专业管理。随着城市结构由简到繁,城市管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过程。城市的日益繁复与发展推动了城市的专业化管理分工,由专业的城市管理部门来对城市管理各个专业子系统进行科学的管理。而随着城市系统的日趋复杂,以强调分解简化和专业化,将城市系统分割成若干子系统,以专业职能部门为基本单位强化专业的管理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城市管理各子系统之间的复杂交错性使其难以切割,而切开来的小系统已不是原来的系统了,对这个系统的点滴研究也很难进行综合。如要实现城市水务的绝对统管,最后发现城市水务系统与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城市河湖生态系统、公用事业系统、甚至是随供排水一起铺设的各类电力、通讯、热力等地下管线及其之上的道路交通都是交融在一起。而如要实现交通系统的绝对统管,我们也发现交通系统也与市政

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各类地下管线、甚至是连接交通指挥灯的电力、连接道路排水系统的水务系统等等都是无法分割的。仅通过分解、简化来解决城市管理这个复杂性问题越来越是徒劳。这些冲突不仅反映在众多子系统局部利益之间的相互冲突,更多的体现在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发展的冲突上。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交叉、管理粗放、缺乏协调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当代中国城市的普遍诟病。

200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划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这就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正是适应了城市管理体制由分散到集中,由单一到综合的发展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核心是,由经过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综合执法组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中行使城市过去若干个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由最初的试点城市的星星之火,到现在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燎原之势发展非常迅速。截至 2006 年底, 除经国家批准的 23省、自治区的 79 个大中城市和 3 个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外, 一些省、自治区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 又批准了 200 多个地方开展此项工作。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如今已发展到几十万人。

二、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控制欠缺,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频繁。总体规划由于内容多、综合性强,编

制时间长,一般大中城市1-3年时间,而小城镇也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另外加上规划审批程序周期长,批准之日就是修编之时已是普遍现象。另一方面,部分领导规划意识淡薄,一届领导一套新想法,往往上届政府刚讨论通过的规划成果,有的甚至还没来得及报批,由于新任领导新的想法,又重新组织总体规划的修编,因此造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或调整)频繁。

2、城市规划编制内容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理论与方法大多来自于传统的建筑学理论和方法,因此目前的总体规划重图纸轻研究、重物质形体规划轻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策略,编制者往往被过多地纠缠于编制技术中的细枝末节。规划编制者既没有足够精力去研究和把握涉及城市发展全局的战略层面的问题,也难以保持对城市发展中各类新生事物的敏锐洞察力,更没有精力去研究规划实施操作层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造成规划大方向上研究不透、宏观发展战略不清晰、规划实施的操作性差,不能真正有效指导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

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存在缺陷。一是精英编制,缺乏集体协作。目前的城市总体规划大多由城市规划部门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而一个中等城市或大城市的规划小组一般由几名城市规划师和3名左右的水电工程师组成,相互之间缺乏协作,存在“闭门造车”现象。二是集中有余,缺乏公众参与。过去,我国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大一统的计划编制的,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城市规划象国民经济计划一样,统统盖上了“秘密”的字样,公众不能知道,也不该知道,更

谈不上参与。因此总体规划成果基本上还是由规划专家、规划项目小组、政府主要领导决策形成,公众参与大多还停留在表面形式。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由于受思想观念、规划理念、土地制约、资金条件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城市道路、供水、供电、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设计标准低,重复建设多,难以承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道路建好不到三、五年,就要拓宽重修;许多大楼造得很气派,可惜连地下停车库都没有;许多马路修得很平整,可是经常开“拉链”,一会儿铺电话线,一会儿修自来水管道,一会儿通排污管道,等等。

5、城市整体面貌缺少特色。现在我国城市从外观上看都差不多,高楼大厦林立,高架天桥跨过马路,可谓“千城一面”、“万镇一色”,特色鲜明、富有个性的城市越来越少。特别是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破坏流失,造成城市越来越新,但历史越变越短,建筑越来越现代化,但文化底蕴越来越浅。

6、城市建筑质量不高。由于建筑设计缺陷或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一些劣质建筑充斥城市角角落落。我们经常耳闻目睹那里发现了“豆腐渣工程”,那里的建筑倒塌死伤几百人,那里的房子刚刚交付就屋顶漏水、墙壁裂开等等,不一而足。建筑质量问题,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影响竞争力的制约因素。

(二)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管理职能分散

1、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畅。法规缺失、法制不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无人管理等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城市管理网络虽然延伸到基层,但实际

篇二:浅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浅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个部门享有的行政处罚权有一部分是从其他行政机关划拨过来的,如现阶段许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都集中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对无照商贩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部门的对城市噪声污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警部门的对侵占道路影响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由于集中了这些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所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必然要同这些相关行政机关发生联系,这就产生了同机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问题,协调、配合不好就会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效率。因此,本文要对协调与配合进行阐述,以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高效能地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一、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与工商管理机关的协调与配合

工商管理与城市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从广义的城市管理来讲,城市管理包括工商管理。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与城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十分重要。如果工商管理部门在审批公司、企业的时候,不是从全市一盘棋的角度来看审批配发工商许可,那么,就有可能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带来困难。本文作者在调研时发现有这样的问题存在,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工商营业执照时,不注

意审查其营业场所和面积。例如,山东省某市工商局在该市商业中心区批准开业了一家经销道路挖掘机的公司,这个公司租用的营业办公地点是不到20平方米的街面房,由于道路挖掘机体积庞大,根本无法进入该公司营业场所,只好将道路挖掘机摆放在本商业中心的人行道上,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既影响市容,同时又影响相邻门门市部的经营,对此,相邻门市部纷纷拨打城管110,强烈要求解决这个问题,城管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该经销公司负责人却蛮横地说:“挖掘机屋里放不下,不放在人行道上,往哪儿放?我们是合法经营,工商局批准的。如果你们认为占道不行,那么你们找工商局去,谁让工商局批准我们在这营业的。在这营业挖掘机就得放在这儿。”由此可见,该市工商局在审批该企业时没有结合营业项目认真考察营业场地,所以,这样行政审批的结果,就造成了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状况,增加了城管行政执法的难度,这件事虽然事后在该市主管市长的协调下得到解决,但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无独有偶,在吉林省某市工商局还审批了一个个体工商户在居民住宅楼五楼上开设摩托车修理部,大家想一想,在五楼怎样修摩托车?难道要把摩托车抬到五楼上去修理吗?实际上营业场所不在五楼,而是在该住宅楼楼下的人行道上,还是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针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十分注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友好协作。在行政审批关口就严防占道经营的现象发生,只有注意协调、配合,共同作战,共同管理,才能将

城市管理好!

二、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

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还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即使个别城市通过地方性法规授权给了城管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但也离不开公安机关的配合和支持,离开了公安机关的配合与支持,我们有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就难以进行。实践中有这样一则案件: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某市地方性法规的授权,依法查处了一起违法建筑,要求被处罚人在七日内履行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的义务,但这个被处罚人在规定的时间拒不拆除其违法建筑,在这种情况下,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运用行政强制手段去拆除违法建筑,然而,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现场以外情况发现了,被处罚人用梯子将其七、八十岁的父母安排坐在违章建筑上,这两位老人对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既不打骂,也不实施威胁,怎么办?城管行政执法局的同志打了公安110,请求到现场,以妨碍公务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将被处罚人及其父母带离现场。公安警察来了一名说:“老头、老太太在房上坐着不能算妨碍公务。”说完开车走了。这样一来,强制执行无法进行了,怎么办。其实,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帮助公安的同志认识什么是“妨碍公务行为”。是不是像老百姓所讲的非得发生流血事件,才算妨碍公务,公安才能管?实际上不是,关于什

么是妨碍公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已有明确规定:“有拒绝、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这种行为就是妨碍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对这种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给予15日以下拘留,加之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但许多公安干警对妨碍公务行为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只有发生流血事件才能算是违反治安条例的案件,行政相对人实施暴力或者暴力威胁才能算是妨碍公务。正是由于这样一种认识,常常使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该支持配合的没有给予支持与配合,结果使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缺少有力的保障。对此问题,我们要引起特别注意,注意在工作中同公安机关多加强联系与沟通,统一认识,协同作战,才能搞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现在有的城市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式来加强横向协作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同人民法院的协调与配合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同时,也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于人民法院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他是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司法保障,这种保障作用体现在:1.在行政相对人对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能够在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的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2.在行政

相对人拒不执行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城管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与支持,直接关系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成败,所以,我们要想搞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寻求人民法院的支持。江苏省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当地人民法院的支持下,申请强制执行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例如,在许多城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60天以后,而该城管执法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15天后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马上执行,有力地支持了城管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使该局的工作受到市领导及各界的好评。其实,法院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15天后,进入执行程序,也是有法律根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十四佻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以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可见,本条规定,是行政机关申请先予执行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我们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要同人民法院搞好协作,在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搞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四、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同新闻媒体的关系

篇三: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做法和已取得的初步成效

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做法和

已取得的初步成效

2008年3月18日,全国“两代”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时有这样一句话: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体现。城市管理工作应总结过去,开拓创新,率先在全市推行科学、先进、规范、高起点、高标准的工作模式。

一、城市管理的目标

将县城打造成为最具幸福感、最宜居住的生态城、花园城、卫生城、文明城、安全城、和谐城、旅游城。

二、城市管理的理念

为“三农”服务、为商业服务、为机关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住户服务,一句话:为人民服务。

三、城市管理的方法

在当今全国上下,对城管都是嘲笑、讽刺、挖苦、指责,甚至谩骂、围攻的现状下,如何做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如何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水富城管走出了一条:忍辱负重求群众同情——尽职尽责求群众理解——长期坚持求群众关心——干出成绩求群众支持——广泛宣传求群众帮助——再创佳绩求群众参与的不是一般人都能轻易走完的城管之路。

(一)在代表政府行政执法和面对部分群众、商家、企业、小贩的不配合上,城管队员应具备超常的忍耐力、克制力,树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工作作风;应包容所有的羞辱、谩骂,甚至殴打的一切行为,尽最大努力的做到“宁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

(二)城市就是一个家,城管队员就是家庭主妇,勤劳的家庭主妇能把家庭收拾得干净、整齐、漂亮,勤劳的城管队员能把城市管理得干净、整齐、漂亮。

(三)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平凡、琐碎,但城管队员应牢固树立从事最平凡的小事对社会的发展也有着极其重要的贡献。

(四)科学、先进、规范的城市管理换来了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形象,城市管理工作最终赢得了全社会民众的关心和支持。

(五)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营造整治市容市貌的社会氛围,高标准、高起点创建城市形象。

(六)制定《县城规划区市场秩序规划及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科学规划、超前定位、规范管理,创建布局合理、管理整洁有序,能高效促进商业经济发展的市场经营环境。

(七)应用市场经济原理最大限度地将市政、公益等具体工作推向市场,走市场化经营城市之路(如:经政府特许,由公司经营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由公司承包县城建区环卫绿化工作,做到政府出钱买服务,市政公益事业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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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造性的实施每天定时由环卫工人到每家每户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制度,全面杜绝生活垃圾沿街堆放,造成二次污染的现象。

(九)全年全天候24小时对城建区实行综合管制,城市管理没有节假日,城管队员没有上下班。

(十)加大市政设施投入,设置10座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加大城区道路冲洗力度。

(十一)针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设置“先进个人奖”、“好人好事奖”、“忍辱负重委屈奖”、“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奖”、“扶贫帮困奖”。

(十二)最大限度的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市政、公益设施建设(如:县城建区已设果皮箱;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牌)。

(十三)人性化管理,在县城城建区设置17块广告宣传栏,为全体市民、企业、商家提供免费宣传和发布信息的阵地,杜绝牛皮癣广告。

(十四)在办事处、社区、生活小区设置城管信息员,第一时间掌控违反诚市管理规定的一切现象和行为,杜绝损坏城市环境、形象的现象产生。

四、已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城市管理工作得到了全县人民及过往商旅的肯定。

(二)连续15年保持省“甲”级卫生县城称号。

(三)2012年2月荣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2011 —3—

年度环卫行业创新奖”。

(四)2010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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