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证明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3-14 06:37:54

篇一:怎么办理《生产能力证明》
办理《生产能力证明》受理资料清单:
新办企业:
1、已填好数据的生产能力证明表格(表格在
http://jmsa.ec.com.cn/jmdc/HomeIndex.html 下载或到外经办办事窗口领取)
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年审合格证》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
6、“三来一补、内资”企业提供生产设备清单,设备是进口的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国内购买的提供发票复印件;“三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批文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协议书(协议书在受理时在办事窗口领取),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还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续期企业资料清单:
1、已填好数据的生产能力证明表格(在上年度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上修改即可);
2、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劳动年审合格证》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
6、“来料”企业提供上年度12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及《三来一补企(业结汇情况申报表》《三来一补企业结汇情况申报表》在大朗政府公众网上可下载);“三资”企业提供历次批文复印件、审计报告复印件;“内资”企业提供协议书(协议书在受理时在办事窗口领取),上年度12月份的会计报表复印件。
7、上年度至今增加设备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办理流程:“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企业提交资料(新厂需下厂核查,3个工作日)→初审、录入、打印→企业取回表格→企业法人签名、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表格交回外经办窗口→收费窗口交工本费→提交发票→外经办签章→办结取回表格。
民营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
企业提交资料(新厂需下厂核查,3 个工作日)→初审、录入、打印→企业取回表格,领《协议书》→企业法人签名、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表格交回外经办窗口→收费窗口交协作费、工本费→提交发票→外经办签章→办结取回表格。
篇二:生产能力证明表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表二: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
篇三:生产能力证明系统
生产能力证明系统《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办须知
一、加工企业申办《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须提供下列文件和材料:
2、加盖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企业到资情况的验资报告;
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6、企业的生产设备清单;
7、企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书;
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审批时限:
企业提
一、申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证明分为三种表格:
表一、《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
表二、《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填写; 表三、《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加工企业填写。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从事异地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企业,其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实行属地管理。
经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经营企业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核。
加工企业填报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实行网上申报,加工贸易企业需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页(网址:)填报有关数据。具体操作流程依照《关于开展全国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的通知》(商贸字〔2003〕69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
(一)统一使用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企业段进行合同申请。系统分为C/S和B/S两种形式,C/S系统在用户电脑中安装程序,特点是用户可随时操作,比较便捷,只需在传送、接受数据时联网,速度相对较快,但技术维护的要求相应较高;B/S系统的特点是,用户登陆INTERNET连接专门的网页即可进行操作,无须安装程序,技术维护简便,使用方式与上普通因特网基本相似,系统功能在后台随时更新,不影响用户使用,但受当地网络环境的影响较大,上述系统均支持拨号、宽带、VPN等各种网络接入方式。
加工贸易企业可从网站(以下称加工贸易网站)下载查阅企业端B/S和C/S系统的使用说明,并下载安装企业端C/S系统或点击加工贸易网站企业办事之窗的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凭安全认证证书(安全认证证书的具体申领、更新程序可以登录加工贸易网站查询)进入B/S系统。企业可选择任一接入方式使用系统。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总部客服中心(电话:010-67870108)为加工贸易企业免费提供与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等相关的各种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各地分支机构为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电子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初始安装、调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操作培训,为企业解决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方面原因引起的问题。
(二)经营企业申请加工贸易业务时,须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2.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
能力证明》;
4.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6.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7.如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能说明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的合同、章程,以及能确认已建成投产,投资方资金已如期到位,联合年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8.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经审核各项单证、单耗数据以及《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相关数据真实齐全的,且确具有加工复出口能力的经营企业,由加工贸易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并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
三、办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以及海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到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手续。
供手续齐全后审批机关于三个工作日内实地勘察,完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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