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书屋 导航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2-26 05:42:13
经典文章

篇一:村干部管理制度

通安驿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分工负责制度

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 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考勤由包村领导负责,镇党委不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一天工资,年终从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三、工作制度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

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

四、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县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

五、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救灾救济及相关惠农资金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必须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签字入档归案。

六、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

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七、为民服务代办制度

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能代理的,要全手续,代理办理;对不能代理办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指导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

八、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联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联村领导填注意见,由镇党委审批。

九、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

十、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镇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十一、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及缺席。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臵下一阶段工作。

十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十三、“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

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十四、责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辞职制度

篇二:村干部管理制度

新桥村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如出现突发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

5、凡属村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却有不妥,必须经两委复议。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0元。

三、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未经请假不参加学习的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0元。

四、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需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五、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

认真落实村干部民主测评制度。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由党员、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大会,侧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价结果列入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奖惩。

六、干部纪律

1、村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一事一议,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3、村干部要严格执行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不得私设小金库。

4、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公布一次各项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各项费用等。对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财务收支等事项应及时单独逐项逐笔公开。

5、村要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工作餐按每人每顿15元标准,中午除接待来人外,禁止饮酒。原则上工作餐应安排在村民或村干部家中。

6、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

七、辞职制度

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1)自愿辞职

①村干部由于自身原因,不继续担任干部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要求作出承诺,承诺辞职视作自愿辞职。

②村主要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一般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2)引咎辞职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向上级递交引咎辞职申请:

①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②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

③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责令辞职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①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

②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指标的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

③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

④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

⑤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学习,或全年累计五次不参加会议、学习的。

⑥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本社工作的社长和挂社村干部;

⑦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选举制干部根据一定的程序依法罢免。本制度自2016年2月24日起实施。

2016年2月23日

篇三:村干部严格管理暂行办法

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提升全市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指导下,由乡镇街、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制度要纳入村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与工资福利相挂钩,明确奖惩。

第二章 培养、选拔及使用

第四条 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

部。

1、“选”。即,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民经纪人、优秀农副业大户、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大学生村官和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村“两委”干部。

2、“派”。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3、“聘”。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4、“考”。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第五条 明确管理权限。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的管理由各乡镇街党(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具体负责。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年度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村委会主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和罢免。

3、严格控制村干部职位和职数,鼓励交叉任职,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4、对新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村主要干部,由乡镇街党(工)委进行任职谈话,并实施承诺上岗制度,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将任期内在发展集体经济、推进社会事业、抓好民生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等方面要完成的目标任务,以及在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向乡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本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第三章 任职资格和职责

第六条 村干部任职资格。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高,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党委领导,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强;

2、工作能力强,思想观念新,视野开阔,敢于负责,主动作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才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较强;

3、群众口碑好,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在

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

4、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具体以上级和我市相关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5、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高中(中专)以上。

第七条 村干部工作职责

1、村党组织书记的职责:(1)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要求,做好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在内的其他村级组织的领导工作。(2)负责召集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村党组织各项工作,将村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总支、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3)了解掌握全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检查村党组织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反映,按时向支部(总支、党委)会及上级组织报告工作。(5)经常与党组织委员和同级其他组织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好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6)抓好村党组织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总支、党委)的组织生活会,搞好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村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

2、村委会主任的职责:(1)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将村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及时提交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抓好村

委会工作计划、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的贯彻和执行。(3)抓好村民委员会学习、工作、议事、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检查和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4)向村党组织和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汇报工作,督促、协调、指导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完成工作任务。(5)抓好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和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

3、各岗位之间的关系。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书记在党员大会和支委(总支、党委)会授权及其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支持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实施村民自治。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下,在村委会授权及其岗位责任内开展工作。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学习培训制度

1、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和村干部需求,确定培训内容。突出“两学一做”主题,重点加强党章党规、方针政策教育,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律法规、现代农业、扶贫开发、市场经济、实用技术、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化

村干部管理办法》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m.850500.com/news/95275.html 转载请保 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百味书屋

© 百味书屋 m.850500.com 版权所有 广告合作:ainglaoda@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