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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2-24 0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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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2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草 案)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香乐中心小学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宋启耀

副组长: 侯国政

组 员: 郭根生安智俊李仲丽韩晋阳

四、实施对象:

本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考核内容:

1、教师评价考核包括教师出勤、工作量、教学业绩、教学设计、作业批辅、评教评学、校本研训、完成任务、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

2、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3、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进行平时考核和学期量化汇总公示,作为教师学期考核奖及年终福利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1、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备课笔记、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出勤记载、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2、考核工作中要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

七、考核程序:

1、学期末,被考核教师填写考核量化表,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认真开展自评。

2、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评、教导处负责量化、任教学生评议、任教学生家长评议等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在校内开展民主核查。

3.经校长核实,批准并公示。

八、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的运用:教师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学期考核奖、福利待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年度考核等直接挂钩,在学校经费许可的情况下经校委会商议,由校长批准发放。结果并作为教师各级各类评先评模、骨干推荐、职务晋升和新一轮的教师聘任等重

要依据。

2、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度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具体为:

(1)因失职而造成工作上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的;

(2)违反 "计划生育"等有关国策的;

(3)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上有越轨行为的;

(4)有矿工行为的;

(5)师德失范,形象不正,校内外影响恶劣的;

(6)无辜拒绝参加考核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加法律贵任的(警告处分的另作酌情处理)。

九、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校长室。

香乐中心小学

2012、3

篇二: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

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8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

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5分)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学历函授学习、

外出培训等)。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5分)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1、教师课时数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

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代)课的 =1.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代)课的 =1.35,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代)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班级人数/学校班平均人数-1)÷2+1

(3)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篇三:初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初中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科学规范地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增强学校管理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根据《大荔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按学校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学校学期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学期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X教师个人绩效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考核得分

四、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一)考核小组: (二)监督小组:

组 长: 张润叶 组 长:苏荣斌

成 员:李建斌、杨红选、高雪莉、赵江斌 成 员:张少军、魏艳玲

五、绩效考核办法、项目及计分标准

学校按教职工工作岗位的不同分行管人员、九年级任课教师、基础年级任课教师、工勤人员、视导员、派出学习人员六类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包括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四大项,其分数比约为1:3:3:3,月考核总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一)考勤:(基准分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以学校考勤记载为依据。病假一天扣3分,事假一晌扣3分(两晌为一天),矿工一天扣10分;会议请假一次扣5分(电话或短信请假一次扣7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10分;签到、早操请假一次扣0.5分、旷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听课少一节扣1分;法定假、公差及学校派出的各类培训学习统一不扣分,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基准分不够扣时从其它考核项目得分中扣。

(二)工作量:

九年级任课教师 基础年级任课教师 工勤人员

基准分 25分 20分 20分

课、自习同等对待每节记1课时,早读一节算0.6课时,体育教师带操每次记0.5课时、负责午间操每周记1课时,物理实验准备每周记1课时,化学实验准备每周记1.5课时,班主任每周记5课时,教研组长每月记12课时,备课组长每月记8课时,部室管理员(教学人员兼职的)每月记8课时。任课教师每周标准工作量为11课时,每多一课时加0.5分,每少一课时减0.2分。

行管人员工作量:任统考科目者按任课年级教师对待,其他为20分。

(三)教育教学过程:

教学人员(基准分15分)按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方案执行。

工勤人员工作过程基准分为28分,由各处室主管领导负责考核,按各人工作过程情况加、减分。 行管人员工作过程:任统考科目者按任课年级教师对待;其他为25分,由校长负责考核,按各人工作过程情况加、减分。

(四)教育教学业绩:

教学人员:基准分20分。再按各人教学成绩年级排名加分,第一名加12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第四名加5分。带两个班排名一、二者按第一名加分,其它按平均值加分,带三个班排名一、二、三者按第一名加分,其它按平均值加分;兼历、地、生课的教师按主兼7:3的比例核算。

班级管理业绩:按班级量化考核顺序给班主任加分,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凡月内(节假日除外)班上有重大违纪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扣班主任当月绩效分15分。

工勤人员:基准分为25分,由各处室主管领导负责考核,按各人工作完成情况加、减分。

行管人员:任统考科目者按任课年级教师对待;其他为25分,由校长负责考核,按各人工作完成情况加、减分。

(五)特殊加、减分:

(1)值周工作:按各人值周工作完成情况由值周领导赋分。工作无失误不扣分,校内巡查不到位每次扣1分,周五、周六护校不到者每次扣5分。

(2)代理课务:学校安排的代理课务每课时加绩效考核分1分,教职工请假(法定假、公差或学校派出的各类培训学习除外)须自行安排课务,若由学校安排课务每课时扣绩效考核分1分、作业按比例在本人作业月得分中扣除加给代理教师;班主任每天扣绩效考核分1.5分,加给代理的教师。

(3)墨写每次加绩效分1分。

(4)任统考科目的行管人员绩效考核每月加10分。

(5)行管人员包级、值日、放学巡查、兼课加分标准:包级每月加8分;值日每月加8分;放学巡查每月加8分;兼课工会主席每月加5分、副校长每月加4分。

(6)节假日上课或监考阅卷每天加15分,其它由考核小组酌情处理。

备注:视导员、派出学习人员:每月考核总分为75分。

六、有关规定:

1、利用病假外出经商、到外单位工作、医疗证明弄虚作假的、旷工3天及以上的,停发全部工资,

2、下列人员视不同情况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1)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在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超过的天数按事假对待;

(3)本月内病假累计在15天以上(含15天)、事假累计在7天以上(含7天)、旷职在一天以上者,不能发放当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4)有违法和严重违犯师德规定造成影响的不能发放当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3、下列人员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上(含15天)、事假累计在7天以上(含7天)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本学期累计矿工达6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脱产学习的(组织派出学习除外)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停发工资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7)借调在外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8)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

100%。

七、考核工作要求:

(1)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3)绩效考核要坚持做到日考核、周公布、月汇总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问题要在公示期限内及时提出,经审查属实予以更正,过期不予处理,公示结束各教师签字备案并上报教育局干部股。

(4)本方案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5)本方案解释说明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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