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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0-19 17:03:39
经典文章

篇一:文 物 保 护 法 规 与 政 策

文 物 保 护 法 规 与 政 策

本节宗旨;

使学员了解与文物保护工程相关的各项法规政策、标准等 分类:

1、 国家大法:

(1) 宪法-----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重要历史

文化遗产

(2)基本法律: 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

行业管理的法律成为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修订 )(1982第一版) 以下简称《文物法》 其中与其他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

性质: 国家法律,

制定机关;:国家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

审议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

颁布机关:国务院

其他相关行政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

《森林法》《海关法》《档案法》《大气污染法》

《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等

这些法律中涉及到文物时,都有响应的规定,并且不能互相矛盾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民法》

(3)行政法规:

-----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系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管理条例》 (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992)

(4) 行政规章:

-----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的和地方的。 与文物保护工程有关的有:

《纪念性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1986)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1991)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1984)

(5) 地方法规:

《宪法》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及政府按照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权,管理境内的各级各项实物。

由于有专门介绍,在此不作解释。

(6) 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篇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附件一: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试大纲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2015年

目录

考试大纲说明 ............................................................................................................ 1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 .................................................................. 2

第一部分 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 3

第二部分 勘察设计和规划通论 ........................................................................... 5

一.专业基础知识 .......................................................................................... 5

二.专业方向知识 .......................................................................................... 9

第三部分 工程实务 ............................................................................................. 18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 21

第一部分 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 22

第二部分 施工通论 ............................................................................................. 23

一.专业基础知识 ........................................................................................ 23

二、专业方向知识 ........................................................................................ 26

第三部分 工程实务 ............................................................................................. 31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试大纲 ................................................................ 34

第一部分 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 35

第二部分 监理通论 ............................................................................................. 36

一.专业基础知识 ........................................................................................ 36

二.专业方向知识 ........................................................................................ 40

第三部分 工程实务 ............................................................................................. 46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考试、监理员考试大纲 ............................... 49

第一部分 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 50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人员工程实务 ..................................................................... 51

第三部分 监理员工程实务 ................................................................................. 53

考试大纲说明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核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核规定》,考试内容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专业知识通论和工程实务3个科目,资格类型不同考试大纲内容也有所不同。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包括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及各工种技术人员。

各类专业人员的考试大纲详见本部分内容。

大纲中重点用词的规范解释为:

了解:对该条目内容有初步的认识,知道该条目的基本知识点。 熟悉: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认知,知晓该条目的全部知识点。 掌握: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理解,能灵活运用该条目的知识点。

就其认识要求程度而言,了解< 熟悉 < 掌握。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1 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1.1 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

1.1.1 了解中国文物保护发展的历史

1.1.2 了解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的演变过程

1.1.3 熟悉我国保护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实践中的体现及指导意义

1.2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1.2.1 掌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正文及阐释

1.2.2 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实践

1.3 现代文物保护理念和原则的形成发展过程

1.3.1 了解欧洲文物建筑保护的几个流派

1.3.2 了解现代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1.4 文物保护相关国际公约

1.4.1 熟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

1.4.2 了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1.4.3 了解《奈良真实性文件》

2 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历程及现行框架

2.1 文化遗产的基本认识

2.1.1 熟悉文物的概念与分类

2.1.2 熟悉文物的特性与作用

2.1.3 了解文化遗产的概念

2.2 我国文物立法与文物保护工程

2.2.1 了解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的发展

2.2.2 熟悉我国文物保护工程法规的发展历史

2.3 文物保护工程的现行工作框架

2.3.1 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程序

2.3.2 掌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报批及审批程序

2.3.3 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程序要求

2.3.4 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要求

2.3.5 了解文物保护工程经费管理要求

2.4 文物保护工程师的执业准则

2.4.1 熟悉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

2.4.2 掌握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

3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3.1 文物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

3.1.1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1.2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1.3 了解文物保护地方法律文件

3.2 文物保护工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2.1 掌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篇三:中国文物保护准则

张柏: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与城市文化

各位代表,大家好!

城市文化的提法由来已久,但真正将其作为一个严肃的命题而进行深入探讨,却是近年来的事情。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经济发展可以随着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而实时转型,文化发展却由于其坚韧的历史根系而能够相对较好的保存其原有的精髓。这也正是在世界范围内提倡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一个客观基础。

从某种角度上说,一个城市的形成本身便是一种区域文化的凝缩.体现了当地早期的人类群体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和利用的原则,在物质上反映在建筑、交通、饮食、服饰等方面,在精神上则反映在风俗、观念、语言、艺术等方面。城市在诞生之初所具备的各种特征和总体风格,会在其日后的发展过程中世代传递,逐步演变,从而形成每个特定历史时期不同的城市风貌。所谓的城市文化,从广义上说,包含了城市从有形到无形的各个方面。它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有机体,在成长代谢中吐旧纳新,既能吸收消化外来的影响,又能牢固维系其自身的根脉,即便受到战火的重创,仍然能够顽强的恢复生机,重现繁荣昌盛。我们今天所推崇的城市文化发展便是要充分尊重城市的历史渊源,让现代文明和谐融入城市的历史文化,而绝不是粗暴的扰乱或冲毁。

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主要的物质载体之一便是幸存至今的各类文物古迹,这些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了历史上城市的缔造者和传承者从不同角度对于城市发展的思考和决定,进而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社会人文景况和科学发展成果。这些对于今人无疑是弥足珍贵的信息。事实证明,全球化的经济发展会带动世界各个角落的协同运作,如果不及时的,有意识的留住城市重要的历史标记,那么这些脆弱的文化遗产将很快消失殆尽,千城一面的状况会不可避免的呈现在世人眼前,那时我们再谈论城市文化必然会力不从心,并且也将最终失去意义。

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体现,是人们如何看待自身所生活的这个城市的历史,是否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是否在追求现代化生活方式所带来的舒适和便利的同时,还能积极主动的为文化遗产的继续存在提供足够的空间和长期的人、财、物力的支持。显然,这种意识在现代人群中并非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漠视历史文化的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于各国众多的发展中城市。这种城市文化的危机已经引起了国际广泛的关注。在欧洲大范围内评选“文化之都”的做法,便是在大张旗鼓的向人们宣传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名城评定体系也向人们表明了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对于凸现城市的文化品位、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展城市文化,充分重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仅仅依靠部分群体的努力和争取是不够的,需要在整个社会形成一个有利的大环境,使得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意识深入人心。同时,在强调城市文化发展,维系城市历史文化脉络的同时,如何正确的对城市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措施也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在这方面,澳大利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一部全面指导文化遗产保护的《巴拉宪章》因其通俗易懂、详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得到了其民众的广泛支持,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间村民,都能够在生产生活中自觉引用《宪章》条款,身体力行的保护身边的文物古迹。可以说,《巴拉宪章》已在澳大利亚的遗产保护实践中成为通用语言,在整个国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带动了文化遗产管理体制的完善,进而使得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城市文化发展得到切实的体现。

《巴拉宪章》的成功推行现已成为一个典范,产生了重大的国际影响,为其它国家所纷纷效仿。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着手制定一部适应中国国情的文化遗产保护行业文件,这就是已经问世七年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它由来自建筑、考古、遗产保护和遗址管理等领域的中国专家组编写,同时得到美国盖蒂保护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历时三年共同编纂而成。它总结了中国文物保护事业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经验,同时吸收了国际方面的成熟理念,在完全遵循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其主导思想同《威尼斯宪章》保持一致,并在内容和形式上借鉴了《巴拉宪章》,成为一部具有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的行业规范。

作为新形势下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的操作指南,《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70多年前由梁思成所建立的“整旧如旧”的概念,但同时融入了象征中国文物保护工作巨大进步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最重要的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明确肯定古迹遗址的价值的评估是需要最优先考虑的问题,并且认识到了遗产的有形价值与无形价值,同时强调了利益相关方共同协商的必要性。这些都是是奠定城市文化发展理论的重要基石。此外,《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还制订了明确的规划和决策程序,按照调查、评估、定级、规划、实施、检查等步骤循序推进,并将管理认定为保护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从而带动文物古迹保护的全面、均衡发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有意识的使用了汉、英两种语言,并力求两者之间得准确对应。以上这些方面都说明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在立足中国文化遗产现状,结合西方保护科学发展成果方面所做出的成功探索。

当然,《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对国际先进模式不仅仅是借用,同时也贡献出了自己成功的经验,使其更加全面和深入。例如对遗产地建立“四有”档案和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要求,相对于《巴拉宪章》显示出独到的思考。

过去的七年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已逐渐为广大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者所了解和接受,《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主要原则和精神也得到了中国的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的积极倡导,并在其公布的相关法规条例中越来越多的得到了体现。在各地的遗产

保护工作中《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正在逐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其中较为突出的例子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在当前一些大的文物维修保护工程中的应用,此外,我国具备资质的各个规划编制单位在为文物保护单位编写保护规划时,都能自觉贯彻《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精神,力求体现准则的要求。

为了落实《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应用,国家文物局与美国盖蒂保护所合作,分别在敦煌莫高窟和承德避暑山庄开辟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应用试点项目,在遗产保护和管理中贯彻应用准则中的理念和方法,制订和执行保护规划以及某些具体的方针策略,例如游客管理与遗产展示、遗产地游客承载力研究、古建筑保存现状评估与保护措施等。通过具体的实践操作,示范并检验准则的各项条款,从而验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经过几年来的密切配合和共同推进,现已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在保护技术和遗产管理方法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产生源于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由清华大学编写的《中国准则应用释例》采取了以实际工作中的工程案例逐条对照解释《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条文,生动而深入的示范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在实践中的灵活应用,帮助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者更清楚、更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条文所表述的内容,从而在工作中更加准确的贯彻《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所提出的文物古迹保护原则。准则案例部分编写工作的完成意味着《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即可从宏观上全面指引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也可从微观上指导一线工作人员正确操作具体的保护项目,同时,也适用于专业人士自学和运用。

中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时期,此时倡导发展城市文化是非常必要而及时的。优秀的城市文化既是对其历史文化的有效传承,又应是对现代文明的合理接纳。如何把握二者的关系,建立科学的平衡机制,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部重要文献,反映了中国在该领域内知识、理念、方法和技术等方面最新的阶段性成果,它在广大群众和专业工作者中的进一步普及,无疑会对城市文化发展的实践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希望借助城市文化理念的树立,让我国众多城市的决策者能够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对于城市发展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也让广大的普通市民关注并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去,让华夏悠久的历史文化在新时期的城市建设中焕发异彩,永不谢幕!

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

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若干重要问题的阐述

目录

1 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意义 56

2 关于文物古迹 57

3 关于不改变文物原状 60

4 关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1

5 关于保护工作程序 63

6 关于记录档案 65

7 关于管理机制 68

8 关于评估 70

9 关于保护规划 71

10 关于日常管理、保养和展示陈列 74

11 关于防护加固 75

12 关于修整和修复 76

13 关于迁建和重建 78

14 关于环境治理 79

15 关于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保护 81

16 关于纪念地保护 82

1 关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意义

1-1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编制的背景

1-1-1 中国近代的文物古迹保护的观念和方法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专业建筑师的主持下,整修了一批古建筑。50年代至90年代,保护、整修的项目大量增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出了若干值得探讨的保护理论。目前通过总结经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物古迹保护理论,在大多数从业人员中取得共识的条件已经成熟。

1-1-2 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和地方还都颁布了一些有关文物古迹管理和保护工程的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对相关法规进行专业性阐释,以及相应的行业规则。

1-1-3 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社会环境中,文物古迹的保护及其价值取向,都面临新的课题。拓展保护观念,坚持保护原则,为文物古迹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订明确的保护工作准则已势在必行。

1-1-4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保护文物古迹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事业,众多专家组织了各类国际保护组织,很多国家签署了各类国际保护公约,不少国家也制订了符合

本国国情的保护规则。中国是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也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成员国,应当为国际保护理论作出贡献。

1-2 《准则》的作用

1-2-1 《准则》是文物古迹保护事业的行业规则。凡是从事文物古迹保护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和管理、研究、勘测、设计、施工、教育、传媒的一切人员,必须在专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上受到《准则》的约束。

1-2-2 《准则》是评价保护工作的标准。保护事务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规定,同时所有专业性方案的制订及其成果都应以《准则》为依据进行评估。

1-2-3 对于市政建设,土地房屋管理、防灾和环境保护、园林、宗教和民族等部门在处理涉及文物古迹的事务时,也可以《准则》作为专业依据。

1-3 《准则》的权威性

1-3-1 《准则》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订并通过。

1-3-2 经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公布后,《准则》规定的保护程序,就是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工作程序。

1-3-3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检查保护规划及技术方案时,或在处理保护事务争议时,可以用《准则》作为论证的依据。

1-3-4 在动员全社会保护文物古迹的活动中,《准则》可以起到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并成为社会监督的专业标准。

2 关于文物古迹

2-1 文物古迹必须是实物遗存,具有历史、地点、年代的要素。

2-1-1 构成文物古迹的历史要素包括:① 重要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活动; ② 重要的科学技术和生产、交通、商业活动;③ 典章制度;④ 民族和宗教; ⑤ 家庭和社会;⑥ 文学和艺术;⑦ 民俗和时尚;⑧ 其它具有独特价值的要素。 2-1-2 确定文物古迹的地点,必须以当时的地面遗存、考古遗址,或其它足以证明其为确实地点的实物为依据。只有文献记载和口头传说,不能成为确定地址的证据。

2-1-3 文物古迹的年代指的是现存实物遗存的年代。文献记载可以印证年代的准确性,但不应作为判断年代的主要依据。一个组群中存在不同年代的单体,或一个单体中存在不同年代的构件,应分别说明。不能判定准确的年份时,可以将年代断定在世纪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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