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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招生网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1-04 06:26:24
经典文章

篇一: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草表及填写说明(发布)

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

网上填报志愿草表及填写说明

目录

1. 志愿草表填写说明

2. 志愿草表(一)-提前批本科文理类、提前批高职高专文理类

3. 志愿草表(二)-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

4. 志愿草表(三)-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具备国家或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考生使用)

5. 志愿草表(四)-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

6. 志愿草表(五)-艺术本科-1

7. 志愿草表(六)-艺术本科-2

8. 志愿草表(七)-艺术高职高专-1

9. 志愿草表(八)-艺术高职高专-2

10. 志愿草表(九)-体育本科、体育高职高专

11. 志愿草表(十)-技能高考本科、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志愿草表填写说明

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特拟定志愿草表填写说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先填写志愿草表,然后再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分批次填报志愿。志愿草表不作为考生已填报志愿的依据。

一、《志愿草表(一)》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文理类志愿。

提前批本科(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部分免费师范生,国防生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飞行员,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批高职高专(文理类)包括公安、直招士官司生等。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二、《志愿草表(二)》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填报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志愿。

1、第一批本科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办学实力较强或生源较好的省属本科院校。我省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招生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栏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第一批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已经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

2、第二批本科为一般本科院校和省内自愿申请调整到二本招生的民办本科院校,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三、《志愿草表(三)》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或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填报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志愿。

1、第一批本科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办学实力较强或生源较好的省属本科院校。我省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普通高考并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或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其中前6个院校志愿不做限制,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国家或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其他志愿无效。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招生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栏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第一批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录取时间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之前。已经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的录取。

2、第二批本科为一般本科院校和省内自愿申请调整到二本招生的民办本科院校。我省第二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普通高考并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或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其中前6个院校志愿不做限制,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国家或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其他志愿无效。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四、《志愿草表(四)》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填报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志愿。

1、第三批本科为民办学院和独立学院,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2、第四批高职高专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五、《志愿草表(五)》-《志愿草表(八)》填写说明

这四张表表用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本、专科志愿。

1、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第

一、第二院校志愿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艺术本科(二)为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该批次按统考专业类别分为八个模块,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考类别和专业计划选择填报,可以跨类兼报。每个模块均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本科(二)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①美术与设计学类。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③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④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⑤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⑥舞蹈学类。⑦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⑧音乐学类(艺术管理)。

3、艺术专科为所有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艺术专科自发证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艺术专科统考类分为八个模块,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考类别和专业计划选择填报,可以跨类兼报。每个模块均为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艺术高职高专各志愿模块投档顺序为:① 自发证类。②美术与设计学类。 ③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 ④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⑤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 ⑥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 ⑦舞蹈学类。 ⑧音乐学类(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⑨音乐学类(艺术管理)。

六、《志愿草表(九)》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本、专科志愿。

体育本科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在体育本科平行志愿栏前面,为武汉体育学院单独设置一个“武体特优”志愿栏,供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填报武汉体育学院,这个志愿栏只能填报武汉体育学院,填报其他学校无效。填报这个志愿被武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体育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体育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体育高职高专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七、《志愿草表(十)》填写说明

本表用于参加技能高考的考生填报本科、高职高专志愿。

1、技能高考本科志愿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技能高考本科包括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

学类、会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技能考试类别对口填报院校和专业,不能跨类填报。

2、技能高考高职高专志愿设1个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院校的顺序投档。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包括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会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技能考试类别对口填报院校和专业,不能跨类填报。

篇二: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之一,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学校部颁代码为10523。学校地址:武

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昙华林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高考填报我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以下简称“服装表演专业”)志愿的湖北籍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5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③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④往年在全国八所专门美术学院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

⑤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1月1日每天6:00—23:00

省外考点截止时间:2016年2月10日18:00(青岛、湖南籍考生在生源地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统一艺术类校考报名网站报名)

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18:00

提示: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学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缴费成功后不得退费。

2、报名要求与缴费:

①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严正声明:考生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必须准确填写,省份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绘画设计类、书法类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80元/每场(三个考试科目)(南京考点报名考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现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湖北籍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理论类报名费为100元。

3、现场确认程序:

①非湖北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直接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就地考试,不收报考作品(美术理论类除外)。

②考生本人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到现场拍照,不接受代替报名,并确认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也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高考报名表》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③湖北籍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于2016年1月20日起均可在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④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方向考生于2016年1月17日—1月31日期间自行打印《专业报考确认表》,不进行现场确认和专业基础测试。

4、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美术理论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后,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美术理论类专业报考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美术作品赏析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绘画或书法作品照片两张,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成功交纳报名费后,该专业的报名无需再现场确认。

第八条 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6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过生源地所在省各专业类型统(联)考,按该省文件要求决定,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6年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1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6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美术理论类)。

第十五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

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第十七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http://wsb.hifa.edu.cn)。

第十九条 服装表演专业:(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进行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占×0.6)×2=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占×0.4)×2=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专业作品审核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4、服装表演专业:只招收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2016年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该专业只招收湖北籍考生,适用2016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专业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5、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二十八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瑞士、韩国等国的相关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邵声朗艺术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昙华林之路”奖学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红星宣纸”专业奖学金、“凤凰”艺术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招生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 编:430205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http:///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篇三:2015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安排表

2015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安排表

序号 月份 日期 考试名称

1 1月 24日 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测试

2 2月 2月1日-3月20日 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

3 3月 15日 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4 15日 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高校类)

5 21日-24日 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6 21日-22日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7 24日 湖北省博士生入学考试(非英语专业) 英语联考(上半年)

8 28日 湖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9 28日-29日 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10 3月至4月 技能高考专业操作考试

11 4月 10日-20日 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

12 10日-13日 湖北省英语口语等级(三级)考试

13 11日-12日 自学考试计算机上机考试

14 17日-19日 4月份自学考试

15 25日-26日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考试

16 5月 4日-21日 AP考试

17 16日-17日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

18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

19 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

20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

21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

22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23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

24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管理段证书考试

25 中国移动商务管理师水平证书考试

26 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

27 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

28 16日-17日 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29 23日-24日 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30 31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1 待定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32 6月 7日 技能高考文化综合考试

33 7日-8日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4 13日 上半年全国考试

35 7月 3日-5日 7月份自学考试

36 9月 12日-13日 下半年全国考试(PETS)

37 19日-22日 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38 26日 湖北省博士生入学考试(非英语专业) 英语联考(下半年)

39 10月 10日-11日 自学考试计算机上机考试

40 16日-18日 10月份自学考试

41 24日-25日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2 25日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43 11月 待定 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44 待定 下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高校类)

45 14日-15日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

4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

47 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

48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

49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

50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51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

52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管理段证书考试

53 中国移动商务管理师水平证书考试

54 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

55 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

56 21日-22日 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

57 12月 6日 湖北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58 12月20日至元月4日 湖北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统考

59 19日 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60 26日-27日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61 待定 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2015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

二、考试题型:

作文、听力、阅读理解、翻译

三、考试流程安排:

15:10——17:25

14:40——15:00试音时间

15:00——15:10 阅读考场注意事项,发放考卷,贴条形码

15:10——15:40 作文考试阶段

15:40——16:10 听力测试

16:10——16:15 考试暂停5分钟,收答题卡一(即作文和听力)

听力结束后完成剩余考项

17:25全部考试结束。

四、考试时长:130分钟

五:考试方式:笔试

下半年考试时间详情:

一、考试时间:

2015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

二、考试题型:

作文、听力、阅读理解、翻译

三、考试流程安排:

15:10——17:25

14:40——15:00试音时间

15:00——15:10 阅读考场注意事项,发放考卷,贴条形码

15:10——15:40 作文考试阶段

15:40——16:10 听力测试

16:10——16:15 考试暂停5分钟,收答题卡一(即作文和听力)

听力结束后完成剩余考项

17:25全部考试结束。

四、考试时长:130分钟

五:考试方式:笔试

六、2015年下半年报名时间:

2015年下半年报名时间预计在8月底至9月底进行,各院校最新报名信息请关注英语六级考试报名栏目,届时将第一时间发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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