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1-03 06:26:49

篇一:山西省2013建筑企业规费年检文件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的通知
文号:晋建标定函[2013]9号 点击数:9851
各市标准定额(建经)站,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保障建筑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强化业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高效化,实现信息数据整合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
计取标准的核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范围
在山西省境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核准依据
1、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4]383号);
2、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105号);
3、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发布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晋建标字[2011]166号);
4、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核准实施细则。
三、核准流程
1、2013年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实行网上申报。
中央直属、专业部属、外省入晋施工企业、省属二级以上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直接到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办理;
其余施工企业到所属标准定额(建经)站办理。
2、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管理系统,点击企业注册--选择查
询条件(查询企业信息)--打印《加密锁申领表》。
3、建筑施工企业携带《加密锁申领表》及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属标准定额(建经)站领取加密锁;
4、企业通过加密锁进入网络规费申报系统按提示步骤进行网络申报。
5、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属标准定额(建经)站进行
规费核准。
企业应提供的相关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2012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5)、上年度缴纳的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缴纳原始凭证;上年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和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原始凭证;
(6)、在本企业执(从)业的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员资格证;
(7)、省外施工企业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入晋负责人及概预算负责人相关证明(公司任命文件)、
证件(入晋负责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概预算负责人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证);
(8)、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相关资料。(见附件)
上述材料如有变更的,还需携带有关变更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中央直属、专业部属、外省入晋施工企业、省属二级以上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6月30
日,其余施工企业的核准时间由各市标准定额(建经)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其它说明
1、建筑施工企业提交资料时,应接受管理部门对其真实性的核查。并按规定报送建筑工程造价信息资料1个及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信息
资料的报送将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的条件之一。
2、标准定额(建经)站根据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对企业的实地核查情况,核发规费计取标准。
3、上年度年未进行动态核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其规费计取标准自行作废。
4、由于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要求企业分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相关资料
受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接待加密锁开通;二、四上午接待原件核对,其余时间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及证书打印。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篇二:施工企业办理规费计取标准流程及应提交资料
办理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流程
及应提供资料
一、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实行网上申报。
1、进入系统。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管理系统,点击企业注册--选择本省(外省)--填写注册信息--打印《加密锁申领表》。
2、领取加密锁。建筑施工企业携带《加密锁申领表》及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属管理机构领取加密锁。
3、网络申报。企业通过加密锁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系统按提示步骤进行网络申报 。
4、网上审核。管理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打印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属管理机构进行原件核对。
5、原件核对。管理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相关原件核对。
6、测算。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
7、审查。测算结果由小组组长审查。
8、证书打印。审查通过,打印证书。
9、受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接待加密锁开通;
二、四上午接待原件核对,其余时间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及证书打印。
二、企业应上传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012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5、上年度缴纳的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原始凭证;上年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和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住房公积金原始凭证;
6、在本企业执(从)业的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员资格证;
7、企业情况简介;
8、省外施工企业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入晋负责人及概预算负责人相关证明(公司任命文件)、证件(入晋负责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概预算负责人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证)。
注:上述资料需全部提供原件。
篇三:规费办理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测定流程
及应提供资料
一、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测定实行网上办理。
1、登陆。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进入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管理系统,(1)已取得加密锁的企业:点击加密锁延期申请—输入企业名称 —按要求进行网上延期;
(2)未取得加密锁的企业:点击企业注册--选择本省(外省)--填写注册信息--打印《加密锁申领表》,建筑施工企业携带《加密锁申领表》及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属管理机构领取加密锁;
2、网上登记。企业通过加密锁进入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管理系统,按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登记;
3、资料核对。管理机构对企业上传资料核对后,企业打印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申请表(盖公章);
4、原件核对。建筑施工企业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属管理机构进行原件核对;
5、测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算,分级审定;
6、打印。
二、企业应上传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申请表(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上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6、上年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和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上年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原始凭证;
7、省外施工企业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企业入晋负责人及造价负责人相关证明(公司任命文件)、证件(入晋负责人提供身份证,造价负责人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注:上述资料需全部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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