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运动会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2-21 06:23:01

篇一:2015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规程(最新)
2015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规程
通知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报名表
2015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最新)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二、协办单位
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
四、大会宗旨
促进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大学校园群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增进省内各大专院校的团结、友谊,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5月21日至5月22 日(星期四、星期五)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举行。
六、参赛单位
四川省各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独立学院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障碍、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二)女子(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本届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分甲、乙两个组别。
1、甲组:凡招收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工业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旅游学院、绵阳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内江师范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民族学院、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西华
师范大学、宜宾学院、西昌学院、四川师范大学、等)。
2、乙组:未招收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纺织专科学校、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阿坝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四川音乐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天一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艺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医学院、攀枝花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四川城院、现代职业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等)。
(二)报名规定
1、每个学校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
2、各校报团长1人,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教练员不超过4人,运动员不超过30人。
3、已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并在2014—2015年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大奖赛及总决赛(以中国田径协会官网信息为准)的运动员及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报名时请以“※”注明。
(三)各组别100米、200米、110米栏、100米栏径赛参赛人数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时均设两个赛次;凡2014—2015年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及高水平体育特长生径赛项目只参加第一赛次比赛。
(四)田赛各项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举行资格赛,取成绩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赛;凡2014—2015年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及高水平体育特长生只参加前三轮试跳(掷)。
(五)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2014-2015)田径竞赛规则。
(六)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由承办单位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在规程允许的条件下更改报名项目。
九、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或经招办正式录取),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参赛运动员体检由各院校自行负责安排,体检合格方能报名。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参赛运动员学校自行负责。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报名后经大会组委会审核通过,符合参赛条件的方能参赛。
(四)检录时须向大会组委会交验参赛运动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
十、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等有关事宜。
(二)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本人、本队比赛资格,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后续比赛资格,如出现某队多人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所在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没收全部比赛保证金。同时给予运动员所在学校处以停赛一年的处罚。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本院校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如数退还,败诉者将不再退还申诉费。
(四)2014—2015年已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及高水平体育特长生必须加以“※”注明,若一经查实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
(五)关于兴奋剂检查及性别检查,按中国田径协会有关规定执行,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比赛场地、器材
(一)场地: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
(二)器材: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十二、录取名次及计分
(一)个人名次
1、甲、乙组男、女各单项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名次减一录取(以报名人数为准),记分方法同上。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2、如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3、凡2014—2015年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及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按照比赛成绩录取并列名次,其录取名次成绩必须优于非注册运动员。
(二)团体名次
1、甲、乙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单项和接力比赛中得分和破纪录加分综合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类推。
3、甲、乙组分别设立奖牌榜,录取金牌总数前八名,若金牌总数相等,以获得银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铜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
名次并列。
(三)破纪录加分
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赛会各项最高成绩)每项加9分;同一人(队)在同一项目破多次纪录,只加一次分。
十三、奖励
(一)甲、乙组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运动成绩证书。
(二)甲、乙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颁发奖牌、奖杯。
(三)甲、乙组金牌总数前八名的单位颁发奖牌、奖杯。
十四、体育道德风尚奖
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具体办法另定。
十五、报名日期及办法
5月8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中必须注明本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以便及时通知。5月13日17:00前交纸质报名表,纸质报名表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和医院公章,用快递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2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李佩聪老师收)”邮编:610068。同时附上运动员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必须注明学校、姓名、性别。运动员报名不能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逾期不交者按弃权论。当提交的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不一致时,以网上报名表信息为准。
联系人:李佩聪13880465553,孙健13808073218
十六、报到、缴费及技术会
(一)报到日期:
2015年5月20日下午2点各代表队报到。同时交验体检表(加盖医院公章)并出示保险证明。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
(二)缴费:
接受现金及刷卡缴费。
(三)技术会:
2015年5月20日下午4点技术会,教练领队联席会。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第三运动场会议室。
十七、裁判员、仲裁委员等的选派
技术代表、赛事主管、仲裁委员、裁判长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和竞赛组织委员会委派。
十八、经费
篇二:2014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014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二、协办单位
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四、大会宗旨
促进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大学校园群体活动
的广泛开展,增进省内各院校的团结、友谊,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主题
青春 友谊 活力健康
六、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16日至5月17 日(星期五、星期六)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田径
场举行。
七、参赛单位
四川省各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独立学院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八、竞赛项目
(一)男子(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
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二)女子(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
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本届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分甲、乙两个组别。
1、甲组:四川省招收体育专业、体育特招生的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中国民
航飞行学院、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
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大学、
成都工业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四川烹饪专科学校、绵阳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
院、四川文理学院、内江师范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农业大
学、四川民族学院、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宜宾学院等)。
2、乙组:四川省的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
学院、成都纺织专科学校、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成都信
息工程学院、四川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天一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
艺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医学院、攀枝花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四川城院、现代职业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等)。
(二)报名规定
1、每个学校每个项目限报2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
2、各校报团长1人,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教练员2—3人,运动员人数不
超过25人。
(三)各组别100米、200米、110米栏、100米栏径赛参赛人数不足或等于8
人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时均设两个赛次。
(四)田赛各项参赛人数超过20人时举行资格赛,取成绩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
赛。
(五)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六)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由承办单位提前
通知报名单位,可在规程允许的条件下更改报名项目。
十、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或经招办正式录取),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
康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参赛运动员体检由各院校自行负责安排,体检合格方能报名。如出事故自
行负责。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报名后经大会组委会审核通过,符合参赛条件的方
能参赛。
(四)检录时须向大会组委会交验参赛运动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 。
十一、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等有关事宜。
(二)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的资
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本人、
本队比赛资格,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弄虚作假、
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如出现某队多人弄虚作假、违反
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所在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没收全部比赛保证金。同时给予运
动员所在学校处以停赛一年的处罚。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提交由各校领队
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者申诉费如数退还,
败诉者将不再退还申诉费。
(四)关于兴奋剂检查及性别检查,按中国田径协会有关规定执行,由主办单位
和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十二、比赛场地、器材
(一)场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田径场。
(二)器材: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十三、录取名次及计分
(一)个人名次
1、甲、乙组男、女各单项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按9、7、6、5、4、3、2、
1计分。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名次减一录取(以报名人数为准),记分
方法同上。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2、如名次并列,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二)团体名次
1、甲、乙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单项和接力比赛中得
分和破纪录加分综合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
次列前,其余类推。
(三)破纪录加分
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赛会各项最高成绩)每项加9分;同一人(队)
在同一项目破多次纪录,只加一次分。
十四、奖励
(一)甲、乙组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运动成绩证书。
(二)甲、乙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颁发荣誉奖牌、奖杯。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学校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
十六、报名日期、办法与报到日期
(一)报名日期、办法
4月15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交报名表,邮箱地址tyjxb@cuit.edu.cn。4
月20日17:00前交纸质报名表,纸质报名表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
和医院公章,用快递寄至“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
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谢雨老师收)”邮编:610225。同时附上运动员近
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必须注明学校、姓名、性别。运动员报名不
能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逾期不交者按弃权论。当提交的纸张报名表与网上报名
表信息不符时,以网上报名表信息为准。
联系人:黄学丰13608009892、谢雨18980485012
(二)报到日期:
2014年5月15日下午3点各代表团报到。同时交验体检表(加盖医院公章)并
出示保险证明。
十七、裁判员、仲裁委员等的选派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长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和竞赛组织委员
会委派。
十八、经费
(一)大会经费由成都市高校体育协会和参赛单位报名费共同筹集;
(二)各参赛单位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单位报道时必须交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如无赛风问题闭幕式后
退还。
(四)比赛报名费缴纳方法:各队须交报名费2600元,财务账号:
51001870469051500221(户名: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开户行:建行文化路
分理处),转款请注明“2014年田径运动会报名费”。
十九、其他规定
(一)参加本届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在比赛期间都必须由所在学校为每名运动员办
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
比赛。请各单位收到本规程后及时将参加本次运动会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
13608009892以便大会联系、通知。
(二)各代表团自备6×9尺校旗两面,颜色不限。
(三)未尽事宜,由大会补充,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四川省教育厅、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
四川省教育厅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
2014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填表说明
一、本届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分甲、乙两个组别。
1、甲组:四川省招收体育专业、体育特招生的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华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工业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四川烹饪专科学校、绵阳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内江师范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理工学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民族学院、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宜宾学院等)。
2、乙组:四川省的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四川警察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纺织专科学校、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天一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艺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医学院、攀枝花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四川城院、现代职业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等)。
二、报名日期、办法
4月15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交报名表,邮箱地址tyjxb@cuit.edu.cn。4月20日17:00前交纸质报名表,纸质报名表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和医院公章,用快递寄至“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谢雨老师收)”邮编:610225。同时附上运动员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必须注明学校、姓名、性别。运动员报名不能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逾期不交者按弃权论。当提交的纸张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不符时,以网上报名表信息为准。
联系人:黄学丰13608009892、谢雨18980485012
篇三:2016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1)
2016年四川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4-28 点击数:439 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排计划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19号),现将2016年四川省高校大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二、协办单位
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体育研究会、成都市高等学校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成都体育学院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在成都体育学院举行
五、参赛单位
四川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1、甲组(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体育专业学生及注册运动员学生)
比赛项目:男、女同设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男)、3000米(女)、110米栏(男,成年男子标准)、100米栏(女,成年女子标准)400米栏(成年男女标准)、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乙组(除甲组外,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大学生,没有列入过教育部阳光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录的大学生)
比赛项目:男、女同设1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栏高0.914米,栏距8.5米,起跑至第一栏13.72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
8.5米,起跑至第一栏13米)跳高、跳远、铅球、1500米异程接力(800米+400米+200米+100米)、8人三项全能团体(50米+立定跳远+抛实心球(2KG))。
(二)报名规定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3名
2、甲组
(1)符合规定的院校最多可报20人,其中男子12人,女子8人
(2)每单位每单项可报2人(可兼报接力)
(3)各参赛队最多可报注册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报名时用 ※ 标注)
(4)甲组各单项报名标准为二级运动员水平标准;男女5000米设关门时间(另行通知)
3、乙组
(1)符合规定的院校最多可报12人,其中男子8人,女子4人
(2)每单位每单项可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3)参加8人三项全能团体项目须报男5人,女3人
(4)乙组各单项报名标准为三级运动员水平标准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2016—2017田径竞赛规则》
2、参加乙组8人三项全能团体项目男5人,女3人,各单项分别记取参赛个人名次分,最高分等于参赛人数,最低1分,最后按照各队名次分累加,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取前十二名。其中50米采用一次性决赛,按照成绩排列名次;立定跳远和原地头上抛实心球各比赛2次,取最好成绩排列名次(立定跳远、原地头上抛实心球比赛办法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办法)。
3、各组各单项报名不足3个单位或3人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4、各组别100米至400米的径赛参赛人数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时均设两个赛次(若100米、200米参赛人数超过40人则再增加一个赛次)。田赛各项参赛人数超过30人时,进行及格赛(及格标准参照运动员等级标准),按成绩取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5、比赛全部采用大会提供器材,不允许使用自备器材参赛
6、运动员比赛必须身着印有本单位名称(胸前单位名称高度不超过10厘米)的统一比赛服(背心、短裤),且必须符合中国田径协会有关比赛服装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7、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验运动员学生证(参赛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8、径赛项目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田赛采用电子测距。
9、根据《竞赛规则》第五章第二节第145条规定,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包括接力项目)的比赛资格。
10、各队无故弃权人次达报名人数的1/3时,扣团体总分10分,无故弃权人次达到1/2时,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11、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包含本科、专科及研究生(函授、自考生、进修班、短训班等除外)。
(二)参赛运动员体检由各院校自行负责安排,体检合格方能报名。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自行负责。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赛前报名后经大会组委会审核通过,符合参赛条件的方能参赛。
(四)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交验参赛学校学生录检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无招生录检表证明的学生一律不得参赛。
八、资格审查
(一)本次赛事设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其职责是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等有关事宜。 (二)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本人、本队比赛资格,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后续比赛资格,如出现某队多人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取消所在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没收全部比赛保证金。同时给予运动员所在学校处以停赛一年的处罚。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本院校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8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如数退还,败诉者将不再退还申诉费。
(四)关于兴奋剂检查及性别检查,按中国田径协会有关规定执行,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九、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 四川省运动会》出自:百味书屋链接地址:http://m.850500.com/news/51488.html 转载请保 留,谢谢!
点击展开全文
不宜内容举报 | 文档纠错 | 投诉删除 ,请联系邮箱:be0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