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慈善捐款工作通知
慈善捐款工作通知
慈善捐款工作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兴委办发[2015]9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六次“红十字博爱万人捐”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兴化慈善事业发展,提升慈善救助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开展“博爱传递文明,奉献温暖兴化”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2015年6月10日至20日。
二、募捐对象:
全体在职人员(含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各直属单位。
三、募捐建议数额:这次捐款活动,建议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200元;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每人100元;直属单位2000元以上。
四、募捐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动员,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慈善捐助活动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关爱贫困弱势群体,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3、加强捐款管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捐款要统一收取,并于6月20日前统一解缴到财审科。
特此通知。
篇二:爱心捐款通知
关于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根据昌邑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负责人分工
各学部、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坚持自愿,多捐不限的原则,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捐赠范围
编内在职教职员工,借调教职工在现工作单位捐款。
三、捐赠标准
经咨询市教育局资助中心,捐赠标准按2014年爱心一日捐标准执行。高级教师(副高教师):150元;中级教师(一级教师):120元;初级教师(二级教师):100元。
晋级未聘人员按现发的工资职称标准捐赠。
四、捐赠时间
2015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五、捐赠资金接收
1.各级部主任负责接收本级部教职工捐款;各处室人员由李鸿翔主任负责接收。
2.各级部、处室接收齐后,于18日前将捐款现金连同捐款明细表电子稿、纸质稿交财务室杨文武主任,(捐款明细表填写时要按职称由低到高依次排列),由杨主任交入教育局收款银行账户,并将捐款情况在全校内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
篇三: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工会文件
工[20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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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知》的精神,经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通过捐款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募集资金用于各项慈善救助项目。本次捐助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自愿捐赠,提倡奉献”的原则,校工会号召全校教职工(有特殊困难除外)积极参加本次捐助活动。
二、捐助额度
校级领导每人300元,中层干部和高级职称人员每人200元,其他人员每人100元。
三、时间安排
11月18日下午,请各分工会将捐助款及捐助登记表交校工会办公室。
四、其他
请各分工会按捐助情况填写捐助登记表(见附页一),并将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工会秘书,捐助活动结束后将在校园网公布捐助名单与金额。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一
“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登记表
单 位 合 计 元
《
慈善捐款工作通知》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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