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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教育信息网站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0-13 14:20:46
经典文章

篇一: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教育局“四川抗震救灾”捐款名单

注:全局83人参与捐款,共捐得款数16850元。

茂名市教育局退休干部职工捐款救灾名单:

注:35人参加捐款,共捐得款数5360元。

局机关及直属学校捐款情况

篇二:广东省茂名市人事局、茂名市教育局

广东省茂名市人事局、茂名市教育局

2010年现场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公告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连阳江,南濒南海,西邻湛江,北接云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辖1县(电白县)、2区(茂南区、茂港区),代管3个县级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全市陆地面积11458平方公里,总人口725万人。市辖区面积63.5平方公里,人口126.45万人。为了实现城市“向东向南靠海”发展,把茂名打造成美丽海滨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环水东湾新城战略思路,总体规划用地面积200-300平方公里。茂名以“南方油城”著称,是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和能源基地;茂名又以“三高”农业享誉海内外,是中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茂名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岭南名邑,名人荟萃。

茂名集“石化产业基础坚实、区位条件优越、淡水资源丰富、土地资源充足、深水良港具备、环境容量大、技术人才众多”七大优势于一身,借助重化工业的高速增长赢得快速发展的先机。近年来,茂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和“争当东西两翼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目标,坚持实施科技兴市发展战略,全市呈现了经济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2009年GDP达到1239.8亿元,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位居第8位,在东西两翼7市中位居第1位,彰显茂名发展强劲势头。

茂名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强劲,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全国“两基”先进地区、广东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先进典型。高考上省专线以上人数连续8年(上本科以上人数连续6年)稳居广东省第二,近六年共涌现出全省高考总分“状元”4人(5人次)、全省高考单科“状元”24人。

茂名市现有中小学校2313所,在校生147万人,在职

教职工71933人。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高中5所,还有7所高中被省纳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行列,优质普通高中学位达八成以上。全市有5所国家级重点职校、5所省级重点职校和9所省首批骨干示范建设项目学校,容纳了中职三分之二的在校生,大大提升了中职教学质量。茂名市直属学校现有41所(其中小学1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3所,独立高中3所,完全中学5所,职业技术学校4所,师范院校1所,德育学校1所),在校生81838人,在职教职工4703人。

茂名市直属学校除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外,其余都位于茂名市区。

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位于高州市城区,距茂名市区30公里,占地面积190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其前身是“广东高州师范学校”,创办于1930年,2001年学校并入茂名学院作为二级学院,分别从高考中招收三年制和从中考中招收五年制的大学专科学生。目前,学校开设13个专业,70个教学班,在校生3223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成

绩显著。70多年来,学校为基础教育培育了近4万名优秀的人民教师,被誉为“育师的摇篮”。

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创办于1905年,座落在历史文化

名城——高州市城区,距茂名市区30公里,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和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占地801亩,校舍面积近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是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校。现在教学班78个,在校生5314多人。该校开设的专业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工与电子技术、机电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平面设计与电脑制作、会计电算化、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会计、电子商务与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幼儿教育、园艺、畜牧兽医等热门专业,集农工贸于一体。

茂名市第一职业学校位于电白县城区,距茂名市区20

公里,占地面积168亩,教学用校舍55000多平方米,是从原电白师范学校转制而成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有教职工156人,在校生2670人,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等12个专业。学校环境优美,职教设施优良,学生100%就业。

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高州市城区,距茂名市区30

公里,校园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是一所对残障儿童实行教育的学校,现有19个教学班(其中聋教班15个,智障教学班4个),在校生278人,居广东省前列。学校办学理念先进,设备设施完善,办学业绩显著,先后获过国家、省、市级奖励。是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的劳技教育示范点,被广东省残联确定为高中教育试办点。

茂名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教育优先发展,切实贯彻《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目前,市直属学校教师工资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薪约5.26万元(学校奖励性补贴部分未计,下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薪约4.05万元、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薪约3.09万元;毕业生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约2.39万元、本科学历约2.29万元、专科学历约2.19万元。近几年来,市直教育的发展很快,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对教师的需求量较大。根据市直属学校2010年秋季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教职工的欠编情况,为广纳人才,进一步推动市直属学校全面、均衡、优质、和谐发展,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市直属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2名。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25名。其中语文(古代

文学)1名,数学3名(数学建模1名,应用数学2名),英语4名(国际贸易1名、英语教育3名),音乐2名(声乐、键盘各1名),美术2名(理论、国画各1 名),历史教育1名,地理2名(地理教育、地球概论各1 名),计算机2名(计算机教育、软件开发各1名),体育(篮球)、学前教育、教育学各1名,专职辅导员5名。

(二)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课教师4名,专业课教师25

名,其中:

基础课教师: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语文1 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音乐(舞蹈)1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语文、音乐(舞蹈)各1名。

专业课教师: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会计1名;茂名卫生学校护理、药剂各4名,医学检验、临床医学各2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汽修2名,模具、会计、服装设计、礼仪、酒店管理各1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机械、化工机械、数控、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各1名;

(三)中学教师83名。其中政治5名,语文11名,数学9名,英语10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11名,历史10名,地理10名,美术2名,体育4名,心理学2名,通用技术1名。

(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其中高中语文(聋教)1名,小学语文、数学(智障)各1名,生活辅导教师2名。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

(四)具有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

学历(其中茂名学院高州师范分院的中文、社科类和广东高州农业学校语文、会计教师应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应具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篇三:《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办理各种业务程序及所需手续

《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办理各种

业务程序及所需手续

一、办理转学程序

(一)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A、转出:

①学生或其家长填写《转学商议表》,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联系转入(接收)学校。

②转入学校在《转学商议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后(跨县转学的还需转入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加意见),由学生送《转学商议表》到现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转学商议表》由转出学校收集作为学生转出凭据)。

③转出学校在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办理学生转出,打印《转学联系函》和《转学证》以及有关学籍资料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

④打印《转出学生呈批表》(一式二份),附《转学商议表》送县教育局备案(各镇小学的交到转出镇中心学校)。

B、转入:

⑤转入学校收集齐转学手续后,在管理平台中办理转入,并打印《转入学生呈批表》(一式二份),在每学期规定时间内(开学四周内)附《转学联系函》送到县教育局(各镇小学的交到转入镇中心学校)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

1、跨省、市(地级)转学

①由我县转出外省、市的,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我局基础教育股、市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

②由外省、市转入我县的,必须持转出地级市以上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本市户口本,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后,到转入学校及县教育局基教股办理入学手续。

2、本市范围跨县(市、区)或辖区内转学

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及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一年级(含高一、初一)上学期和毕业班(高三、初三和六年级)下学期,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三、休学和复学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小学的经镇中心学校或局直属小学)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

办理休学程序:由学生填写《休学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因病需要休学的要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校审核后在

管理平台申请休学,并打印《休学证明》(学校不盖印)送基础教育股审批。基础教育股审批同意后,在《休学证明》上盖印并发给学生本人和学校。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不得提前复学。因故不能按时复学的,要续办休学手续。

办理复学程序:休学期满,学生或其监护人须持经教育股盖章的《休学证明》到学校申请复学,填写《复学申请表》,学校在管理平台申请复学后,送上述手续到基础教育股审批。复学时可根据学生学力程度及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四、学籍变更

因学生户籍资料变更,学籍资料中的姓名需要变更的(其它项目需要变更的不需申请),由学生或其监护人填写《学籍变更申请表》并附上户口簿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在管理平台申请更名后,送上述手续到基础教育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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