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1-04 13:39:35

篇一: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838—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09—06—29发布2009—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春乐、杨祖一、闫正斌、李军刚、亓希国、白春光、魏新熙、张国亮、文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基本要求,是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量符合表1规定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T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A 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第466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A 83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爆破作业单位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最大储存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储存库。 3.2
洞库 underground magazine
由山体表面向山体内水平掘进的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洞室。 3.3
覆土库 earth covered magazine
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储存库后侧长边紧贴山丘,顶部覆土,在前侧长边覆土至顶部,两侧山墙为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另一种是其顶部覆土至储存库两侧及背后,前墙设有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
3.4
外部距离 ex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与外部各类目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距离。它是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5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in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最小距离。它是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6
值班室 duty room
用于储存库保管、守护等管理人员办公、值班的建筑物。 3.7
发放间 distribution room 用于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房间。 3.8
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库 moved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s
能够借助交通运输工具或自身运动装置实现移动搬迁,可以单体或组合形式,经过安置或组合即可重复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4 设计与验收 4.1设计资质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应由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有民用爆破器材、弹药、火炸药等相关专业设计经验的单位进行设计。
4.2验收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投入使用前,应由当地公安部门组织验收。 5 种类及危险等级 5.1种类与储存量
5.1.1 储存库分为地面库(含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库)、洞库、覆土库。 5.1.2 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见表1。
表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
5.2危险等级划分
5.2.1 储存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民用爆炸物品的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为1.1级。
5.2.2 储存无重大危险性,但在外界强力引燃、引爆条件下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为1.4级。
5.2.3 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划分见表2。当同一储存库内存放两种(含)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该储存库危险等级应以危险等级较高的民用爆炸物品确定。
表2 地面储存库的危险等级
6 选址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选址应执行GB6722的规定。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远离城镇的独立地段,不应建在城市或重要保护设施或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附近;
b) 不应布置在有山洪、滑坡和其他地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自然屏障; c) 不应让无关人员和物流通过储存库区。 7 外部距离
7.1 储存库区有两个(含)以上储存库时,应按每个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及计算药量分别计算其外部距离,取其最大值者为储存库区的外部距离。外部距离应自储存库的外墙算起。
7.2 1.1级地面库外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7.3 1.4级储存库外部距离不应小于100m。 7.4 洞库、覆土库外部距离按GB50154执行。
7.5 储存库距露天爆破作业点边缘的距离应按GB6722的要求核定,且最低不应小于300m。
表3 1.1级地面储存库的外部距离 单位为米
篇二:GA838_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ICS 13. 310A 91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2009—06—29发布 2009—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 83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春乐、杨祖一、闫正斌、李军刚、亓希国、白春光、魏新熙、张国亮、文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基本要求,是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量符合表1规定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T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A 83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第466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A 83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爆破作业单位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最大储存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储存库。 3.2洞库 underground magazine
由山体表面向山体内水平掘进的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洞室。 3.3覆土库 earth covered magazine
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储存库后侧长边紧贴山丘,顶部覆土,在前侧长边覆土至顶部,两侧山墙为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另一种是其顶部覆土至储存库两侧及
背后,前墙设有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
3.4 外部距离 ex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与外部各类目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距离。它是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5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in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最小距离。它是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6 值班室 duty room
用于储存库保管、守护等管理人员办公、值班的建筑物。 3.7发放间 distribution room 用于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房间。
3.8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库 moved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s
能够借助交通运输工具或自身运动装置实现移动搬迁,可以单体或组合形式,经过安置或组合即可重复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4 设计与验收 4.1设计资质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应由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有民用爆破器材、弹药、火炸药等相关专业设计经验的单位进行设计。
4.2验收
新建、改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投入使用前,应由当地公安部门组织验收。
5 种类及危险等级 5.1种类与储存量
5.1.1 储存库分为地面库(含可移动民用爆炸物品库)、洞库、覆土库。 5.1.2 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见表1。
表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
5.2危险等级划分
5.2.1 储存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民用爆炸物品的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为1.1级。 5.2.2 储存无重大危险性,但在外界强力引燃、引爆条件下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为1.4级。
5.2.3 地面储存库危险等级划分见表2。当同一储存库内存放两种(含)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该储存库危险等级应以危险等级较高的民用爆炸物品确定。
表2 地面储存库的危险等级
6 选址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选址应执行GB6722的规定。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远离城镇的独立地段,不应建在城市或重要保护设施或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附近;
篇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摘要)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摘要)
一、外部距离:
二、总平面布置:
1、储存库区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最近储存库墙角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米。墙顶有防攀越设施。
2、值班室宜布置在围墙外的安全地带,朝向库房面可建设防护屏障或利用自然屏障相隔,自然屏障应具备有效阻挡危险品储存库爆炸冲击波的作用;
3、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炸药储存库与雷管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12米;值班室距炸药库房在有防护屏障的情况下最小允许距离应小于
30m;距雷管库的最小距离不小于20米。
三、地面储存库
储存库应为单层建筑,可采用砖墙承重,屋顶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净高度不宜低于3.5m。
储存库的门均应向外开启,外层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应为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储存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5m,高度不宜小于2.0m,不应采用侧拉门、弹簧门、卷闸门,不应设置门槛。储存库的窗应能开启并应配置铁栅栏和金属网,视情可在窗下靠近地面的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孔并配铁栅栏和金属网。储存库地面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当以包装箱方式储存且不在储存库内开箱时,储存库地面可采用一般地面。
消防
储存库区可设高位水池,或设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m3。储存库区内单个储存库应配备至少两个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电气
禁止电气线路跨越储存库,库房内禁用电器。
防雷
地面库的防雷设施应按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规定设防; 防静电
雷管储存库的地面应铺设导静电橡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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