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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字时评文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0-31 13:36:09
经典文章

篇一:高中时评文集锦二

复旦抄袭门

06月02日(二)

这几天,中国的著名大学──复旦大学,因爲110周年校庆宣传片涉嫌抄袭事件,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校方在经过了几天沉默之后,5月31日终于发布了致歉声明:“近日,我校视频《tomylight》涉嫌抄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学校声誉,伤害了大家的感情,对此我们表示真诚致歉。在该基础上,我们将啓动相关调查,邀请有关专家、校友和师生代表参加,并依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改进工作。感谢师生校友和各界校友对学校的关爱和支持”。

有意思的是,这次复旦宣传片两度涉嫌抄袭。第一版涉嫌抄袭日本东京大学的,被网友指出后被下线。随后公布的第二版,又涉嫌抄袭德国慕尼黑大学的。一个中国着名高校爲了一个校庆,倾尽全力,搜肠刮肚,绞尽脑汁,一而再、再而三地抄袭,除了抄袭山寨,竟没有自己独立创意的东西,真是丢了大脸。难怪有网友毫不客气地把复旦大学的名字,改爲了“复印大学”。

复旦的校名,取自《尚书大传?虞夏》中的名句:“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寓有“旦旦努力,复兴中华”之含意。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人才济济的复旦,居然连自我介绍的宣传片都无法出新,实在有辱百年老校的声誉。人们不禁要问:爲什么复旦这样一个中国顶级名校,连个宣传片都要抄袭?难道自己就拍不出像样的东西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涉及到我们的教育体制。抄袭事件被热议,背后是公众对教育体制弊端的深恶痛绝。其实,中国人的名校情结,是骨子里的奴性在作祟,与崇拜皇帝如出一辙。中国的名校之名,是特定时期的产物,至今早已今非昔比,名存实亡。许多名校像娱乐明星一样早已被宠坏,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高校中盛行急功近利,许多人热衷于复制,无心于创造。难以摆脱的教育行政化,造成一些不学无术、自以爲是的官员在执掌高校,洗脑式的灌输正在扼杀任何敢冒尖、有创新的东西。教育腐败也正在败坏高校的风气。

在发展中国家,山寨是普遍现象,然而做爲中国最着名的学府也带头山寨,确实令国人羞愧。复旦抄袭事件,已经不是改头换面的抄袭,而是大摇大摆的复印。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抄袭就算创新,复制暂不容忍。有网友评论:复旦一会儿涉嫌抄袭东京大学,一会儿涉嫌抄袭慕尼黑大学,就是不抄袭北大和清华,证明它虽然缺乏独立创新精神,但价值观还是正确的。

复旦抄袭事件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多年应试教育抹杀创新精神的现状,我们将会用漫长的时间慢慢消化这些苦果。其实,这仅仅是体制的一个缩影。官本位下的中国,在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这种现象相当普遍。每个官员都像个复制品,毫无新奇可言。他们在高校里,既是学者又是官员,对于读书、做学问、教学,可以什么都不懂,但只要懂得了官场厚黑学,就可以驰骋官学两界。

只要学术还是官府的奴婢,中国就只会有抄袭的技术,而不会有真正的学术和创新。依靠这些人去创新,无疑像昏睡在梦中,但那绝不是我们所要的“中国梦”。

捐眼角膜不能上功德碑

其实,全国各地需要眼角膜救助的人很多,但是捐献眼角膜的人非常有限。就此来说,捐献者能无私奉献出自己的眼角膜那就是善德之举,就是值得更多人学习的榜样。原来,河南省眼库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与河南省红会没有隶属关系;原来,眼角膜捐献与器官捐献是两回事。就算眼库给红会提供角膜捐献者名单,他们也不会把名字刻在器官捐献功德碑上。看来,河南省红会与河南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隶属的眼库不属于同一个管理系统。因此,在宣传捐献眼角膜的工作方面存在着某些夸大其词的弊病。所以,捐献眼角膜的亲属对捐献眼角膜上不了功德碑无法理解与接受。如果长此以往的两张皮宣传,就会给更多眼角膜捐献者带来不必要的自尊伤害。因此,在眼角膜捐献方面到底能不能上功德碑,应该有一个毫无隐瞒的统一规定标准,红会和眼库两个公益机构在宣传和倡导眼角膜捐献工作中而不应该相互矛盾,以免使更多捐献者为了能否上功德碑而产生不愉快,并影响到捐献眼角膜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据大河报10月15日报道,2014年4月,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献书。最终,她的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一年多过去了,时至今日,李翠的亲属们仍在为她的事情奔波。“捐献遗体时,省红会一名工作人员曾承诺今年清明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福寿园的功德碑上。可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李翠的堂哥李钊告诉大河报记者。

由此可见,红会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的眼库对捐献眼角膜的认识并不一致,对于眼角膜捐献的宣传存在着实质性的分歧。这样,双方在双重标准下的不同宣传方式,就会给捐献眼角膜者及其亲属造成思想障碍;这样,就不利于获得更多的眼角膜捐献者,河南省的眼库就不能为更多的求助者提供优质的社会化公益服务。

如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眼库工作人员认为眼角膜捐献者的多少与自己毫无关系,那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而且是毫无责任心的失职与渎职行为。然而,笔者认为,即便是目前河南省红会与河南省卫生主管部门所属的眼库存在着不同的标准,也应当站到更多眼病患者的角度多考虑一下,只有眼库拥有更多的眼角膜捐献者,才能不断满足社会需求;只有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才能鼓励和激励更多的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眼角膜的捐献行列,才能使这一社会化的公益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说实话,将眼角膜捐献者的名字刻上功德碑利大于弊,何必那样小心眼?说实话,用投资少见效快的奖励与激励机制让社会上更多的人参与眼角膜捐献公益事业,有什么不好?而且不仅可以让捐献者名字上功德碑,而且可以具有创造性地建立各地区的公德公园,可以用捐献者的名字种植各种名目繁多的树木,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和美化城市,使城市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关键在于如何开展创新宣传和发动社会力量的模式,关键在于如何建立在充分理解捐献者的基础上,多做一些功德无量的善德之举,而不需要在各方面斤斤计较政府的投入。只要组织和管理者能够与时俱进解放思想,不断开拓进取,尽量扫除那些不必要的思想障碍,就能尽快找到解决眼角膜捐献的新思路与科学方法,就能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把捐献眼角膜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得更好。

无论是“组织”,还是“器官”,移植之后对生命延续的意义都是一样的,设立功德碑最主要的目的,是体现对捐献者们的铭记与感谢,不该被厚此薄彼。

据报道,2014年4月,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

体捐献书。最终,她的眼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然而,当初河南省红会工作人员曾承诺今年清明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器官捐献)的功德碑上,但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对此,有关机构表示,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器官,所以器官捐献功德碑上不会刻捐献者的名字。

诚然,按照法理上的器官定义,眼角膜的确不属于器官。这样回答的确没什么问题,但带给人们的却是从头到脚的寒意。

但是,对于历来讲求要“留全尸”的国人而言,其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身体上的任何部分对于个体而言都是珍贵的,个体及其亲属都有权力将之保留于身。因此,一个人只要能够把属于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无偿捐献出来,都实属难得。更何况,一个人的眼角膜能为两个眼疾患者带来光明,显然值得被感谢和铭记。而且,角膜移植虽然是现在最成功的异体移植手术,但在我们国家开展的也非常有限。有资料显示:因为供体不足,我国每年仅有5000例患者可获得移植,占需要移植总量的10%。由于角膜供体紧缺,绝大多数角膜患者只能在黑暗中等待,一部分患者因角膜供体缺乏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被迫摘除眼球。

无论是“组织”,还是“器官”,移植之后对生命延续的意义都是一样的,何必要教条于器官还是组织的死板定义搞差别对待呢?在普通大众广义的理解中,器官与组织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退一万步讲,就算眼角膜移植已经普遍了,就算眼角膜移植带给人们的利益有限,我们就可以忘却捐献者们的付出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好事本身无所谓大小,面对好事的时候“挑肥拣瘦”,甚至因为善小而不宣扬甚至冷漠的态度,不免让人寒心。

更该看到的是,这个问题并非无法解决,在天津、哈尔滨、长沙等不少地方都建设了角膜捐献者纪念碑,有些地方将角膜捐献者姓名直接刻入了“器官(遗体)”纪念碑。设立“器官捐献功德碑”最主要的目的,是体现对捐献者们的铭记与感谢,弘扬奉献精神。死守刻板规定,不仅显得厚此薄彼,无疑已经背离设立功德碑的初衷。

2014年4月,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献书。最终,她的眼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然而,时至今日,李翠的亲属们仍在为她的事情奔波:当初河南省红会工作人员曾承诺今年清明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但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对此,有关机构表示,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器官,所以器官捐献功德碑上不会刻捐献者的名字。(2015年10月16日 京华时报)

对于这个21岁的大学生李翠,相信很多网友都是感动和点赞的。如此花样年华,却被病魔夺去了生命,但她用自己的行动,却在让“另外的生命”延续。笔者认为,这种行为,岂能被所谓的“学术概念”而掩盖呢?斯人已逝,我们不该让其之前的善举寒心。

其实,作为李翠来讲,也许并没有死后留名的想法。在生命的最后一个多月里,乐观、开朗、坚强的她还写下了一页页充满阳光的“微笑日记”。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又岂会在意功德牌上的“虚名”?但是,作为李翠的家属,谁又忍心这样的捐赠?或许是出于当初红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功德碑”的承诺,或许是李翠的极力要求,家属也只好完成遗愿。但红会却出尔反尔,还拿眼角膜是人体组织而非人体器官为由,拒绝为李翠刻碑。这种行为,的确是人神共愤,也难怪李翠的亲人为此奔波了。

近年来,一些专家教授被称作“砖家”、“叫兽”,无非是有些人因为自己的利益,出卖良心,惹怒大众。但笔者由衷的为此次的专家点个赞:“不能以学术概念区别对待”!的

确如此,无论是人体器官,还是眼角膜,都是人身体的一部分,岂能顾此失彼呢?更何况对于普通群众来讲,这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拿学术概念去区别对待捐献者,这是对捐献者的不尊重、不公平,更会引起捐献者家属的强烈不满。

斯人已逝,我们岂能让其曾经的善举没有回报?又岂能让让捐献者的家属寒心?在器官捐献纪念碑已经存在的基础上,只需加上眼角膜纪念碑就解决的事,何以无人去做?笔者认为,要尊重捐献者,政府也该管管了。(

无论是“组织”,还是“器官”,移植之后对生命延续的意义都是一样的,设立功德碑最主要的目的,是体现对捐献者们的铭记与感谢,不该被厚此薄彼。

据报道,2014年4月,21岁的大学生李翠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献书。最终,她的眼角膜给两位患者带去了光明。然而,当初河南省红会工作人员曾承诺今年清明会将李翠的名字刻在(器官捐献)的功德碑上,但现在功德碑上仍没有她的名字。对此,有关机构表示,眼角膜属于人体组织,不属于器官,所以器官捐献功德碑上不会刻捐献者的名字。 诚然,按照法理上的器官定义,眼角膜的确不属于器官。这样回答的确没什么问题,但带给人们的却是从头到脚的寒意。

但是,对于历来讲求要“留全尸”的国人而言,其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身体上的任何部分对于个体而言都是珍贵的,个体及其亲属都有权力将之保留于身。因此,一个人只要能够把属于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无偿捐献出来,都实属难得。更何况,一个人的眼角膜能为两个眼疾患者带来光明,显然值得被感谢和铭记。

而且,角膜移植虽然是现在最成功的异体移植手术,但在我们国家开展的也非常有限。有资料显示:因为供体不足,我国每年仅有5000例患者可获得移植,占需要移植总量的10%。由于角膜供体紧缺,绝大多数角膜患者只能在黑暗中等待,一部分患者因角膜供体缺乏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被迫摘除眼球。

无论是“组织”,还是“器官”,移植之后对生命延续的意义都是一样的,何必要教条于器官还是组织的死板定义搞差别对待呢?在普通大众广义的理解中,器官与组织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篇二:2014年高考作文素材:社会热点时评文精选

2013——2014年作文素材:社会热点时评文精选

1.“毛笔字通知书”走红的文化隐喻

2013年07月17日 09:59:17

来源: 广州日报

这个夏天如果你收到了陕西师范大学的通知书,请务必珍藏,因为它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用毛笔手写的通知书。暑期,陕师大几位老先生放弃休息时间,书写了4500余份录取通知书。被称为“最值得珍藏的录取通知书”。(7月16日《扬子晚报》)

任何一种流行现象的背后,都对应着一种深刻的社会背景或者文化思考。小小通知书,不仅见证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折射出时代的特征。“毛笔字通知书”的走红,和国民床单走红一样,散发着浓烈的怀旧气息。

按照文化学者朱大可先生的说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中国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怀旧浪潮。其中第三次怀旧浪潮,始于21世纪,最初是以数码方式张贴老照片的怀旧,而后便转向各类老器物。而引发怀旧思潮的动因,不仅来自市场消费,更是针对现实的一种柔软抗议。在“毛笔字走红”身上,能够找到相同的精神脉络。

“毛笔字通知书”的走红,因其涉及高校和文化,还是有其与众不同。在人们心目中,高校应该是一个极其安静的地方,安心教书、潜心求学。可现在的高校,留给人们的印象,却更多的是浮躁和急功近利。“毛笔字通知书”,一笔一画,写的不仅是字,更是对传统文化的态度。

这一意义上,“毛笔字通知书”走红,是又一次集体性怀旧,但又不仅仅是怀旧。今天,“多元”这个词常常被人们提及,但揆诸实际却又发现,多元时代其实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一元。现在都强调与国际接轨,与时代同步,可在不知不觉中,也丢弃了过去的一些美好。毛笔被硬笔甚至键盘代替,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取向,也很难回到过去。但在接轨中,是否就应该完全放弃传统呢?多元视野应有文化宽度,更应该有文化坚守,一些文化传统和思想价值,应该在当下被适度保存和坚持下来。

如果时光是记忆的橡皮擦,我希望从没用过它。在这个更加强调多元和接轨的时代,有些传统或许不会成为主流,但也应该有其一席之地。(乔杉)

2.机场爆炸案:犯罪与维权是两码事

2013年07月23日 09:13:47

来源: 中国青年报

7月20日晚,残疾男子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引爆自制炸药,北京警方已对其正式刑拘。随后,广东东莞方面及冀中星原籍山东鄄城方面分别对外通报,确认2005年6月冀中星在东莞打工期间受伤致残并因此多年上访一事。然而就冀中星受伤原因及东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10万元钱的属性,两方通报有出入。(新华网7月22日)

首都机场的爆炸声,让多年前的一桩旧案成为时下热闻,也让“冀中星的个人悲伤”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如果当初冀中星的案子及时受到外界关注,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机场爆炸事件。当然,历史不可能有假如。

在我们的社会,公众向来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生活经验。无钱医治、负债累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冀中星显然想到了这句话。在首都机场制造爆炸事件,就是他想到的“大闹”方式。在引爆自制炸弹前高喊“躲远点”,加上未造成任何伤亡,这些都充分说明他不是要“报复社会”,而只是想要“借”用首都机场作为“大闹”的地点。

正因为如此,冀中星的行为赢得了不少人同情,这与那些到校园中砍杀无辜儿童、在公交车上实施纵火的犯罪分子,有着本质不同。但必须强调,这仍是一个很恶劣的示范。一方面已涉嫌触犯刑法,冀中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如果今后有更多“冤屈者”效仿,那将严重

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很多评论者都注意到了这点,所以强调“实现正义不能靠盲目声援”,强调“谴责T3爆炸犯罪应高于同情其遭遇”。

这些当然是很理性的观点,但我们也应体恤一个困苦无助的人,他用以自救的方法有时候可能难免失当。其背后的悖论就在于,如果他不采用这样的“大闹”方式,以其自身资源很难吸引到足够眼球,而没有足够关注,他的困境就无法摆脱。“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不也是一种自残吗?那些用肉体抵抗强拆的悲剧,就更让人痛心了。如果弱者维权很多时候只能拿自己的身体去做赌注,这是法治社会难以承受之重。

在我看来,冀中星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升级版的“跳楼秀”,只不过无论对他人对社会的危害都要更大一些。过去很多年,我们常能看到农民工为讨薪而进行种种“另类创新”:从最初的跳楼秀到后来的讨薪新闻发布会、拜河神讨薪等等。当然,也有人真的从楼上跳下去了,有人拿刀捅了无辜的路人,有人劫持了偶遇的女孩,还有的去集体堵路讨薪??与之相比,冀中星的维权举动,不算最好的,也不算最坏的。

所以,犯罪的归犯罪,维权的归维权。冀中星固然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但更多人也需为冀中星的遭遇反思。在多次上访之后,冀中星是否被治安员打残,这依然是个谜,而这本不该是难以侦破的悬案。唯有相关部门认真核查案件,给公众一个值得信服的说法,同时也认真对待每一次上访、每一起申诉,让更多身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困境的人,重新看到法律维权的希望,机场爆炸案才不会被“复制”或“更新”。(舒圣祥)

3.当街摔童的戾气从何而来

2013年07月26日 10:56:46

来源: 京华时报

日前,一个母亲手推载有两岁孩子的童车,经过大兴区庑殿路一个公交车站时,因为停车问题与驾车俩男子发生争执。突然,其中一人竟然将熟睡的女童抱出来,举过头顶狠狠一摔,然后扬长而去。这令人发指的一幕过后,留下了一个悲痛欲绝的母亲,卷起了人们群起声讨的怒潮。

又一个不幸的孩子受到伤害。两年前,一个名叫“小悦悦”的两岁女童曾让全社会为之揪心。那时,“路人的冷漠”让人们陷入深深的反思。而今天,那残害孩子的重重一摔,让公众在震惊、愤怒、痛惜之余,也在经历新的拷问:是什么把人性之恶放大到如此地步?是什么把人的行为推到如此极端的境地?

回顾摔童事件的起因。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没有什么巨大利益纠纷,只不过是我过个路、你停个车之类的小纠纷。就这么点小事,竟然就让一个大男人极其凶残地去伤害一个婴儿。这种丧尽天良的恶行,照见了个人品质之卑劣,据说摔童者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今年刚刑满释放,看来是没有改造好的害群之马。

然而,更让人们担忧的是,当街摔童的悲剧,从小到大,从口角到伤人,其发酵的过程中,涌动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戾气。有句话说,冲动是魔鬼。原本是停车过路的小问题,你让一让,我等一等,大家都可以相安无事,却不想成为一次情绪化的宣泄、极端化的冲撞,甚至在冲动恶魔、歹毒意念的牵引下,有人丧心病狂地把毒手伸向了无辜的孩子。这种践踏法律、毫无底线的恶行,与此前东北盗车杀婴案等丑恶现象如出一辙,理应依法从重严惩。

当街摔童的案例固然极端,但其中折射出的戾气之害却有普遍性。想想我们的日常生活,从上车占座、电梯拥挤引发的打斗,到并线超车导致的斗气驾驶;从“多看了一眼”带来的纠纷,到网上动辄恶语相向的谩骂攻讦,其实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透过这一幕幕,好勇斗狠、怨气冲天、毫不容人,戾气的火星何尝没有弥散在社会空间之中?各种人际紧张和冲突又何尝不在积累着安全的风险?而这些成人社会的负情绪,又何尝不在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伤害着孩子们?

昨天,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部署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保持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的严打高压态势。守护平安,亮出法治利剑当然很有必要,但也不能忽视,驱除内心的阴霾、追求心灵的安适,同样是一个社会得以和谐安宁的重要基础。(陆文江)

4.“富豪相亲会”是在亵渎公序良俗

2013年07月27日 09:10:05

来源: 新京报

近来,各种富豪相亲会在全国多地轮番上演,在婚恋中介的策动设局下,富豪们赤裸裸地进行“资本选美”,不少佳丽则为嫁入豪门而应征,甚至奉上“处女证明”??个中的“门票10万元”、“相亲如选妃”等噱头,刺激着公众神经。

婚恋本属于个体的自由,可是“相亲成相金”、“非处女勿扰”等庸俗景象,却令其蒙垢:这与其说是寻求“郎财女貌”的登对配置,不如说是物欲裹挟的“爱情买卖”。

婚姻的底盘是情感认同,它包含着对等尊重、彼此珍爱等。以奢华派对形式呈现的“富豪相亲”会,注重的却是利益支配、物质交换:它糅合了炫富、拜金等恶趣味,长相和存款等可量化数据,成了择偶的主要评判依据,感情在近乎明码标价中被亵玩。

在此过程中,女性尊严是被矮化的。在单向选择中,她们沦为了消费品,这也为未来的婚恋关系埋下隐忧。

所以说,物质或能带来短时逸乐,却难以换来“白首不分离”。“宁在宝马车上笑,不在自行车上哭”式的婚恋观,本就是病态的。而富豪相亲会,正是迎合这“物质崇拜”的恶俗观念,给游戏式相亲套上“务实选择”等面具。

不能说,“资本选美”百分百选不出真爱,可这类将金钱当筹码、感情作赌注的游戏,总会喧嚣一过,空剩浮躁。它间接推销的“金钱观”等,也背离了公序良俗,它不被道德认同,在所难免。更何况,某些富豪搞相亲,是为“猎艳”“找小三”,抑或享受“翻牌临幸”般的畸形快感,这理应受到社会的道德鞭挞。

□佘宗明(媒体人)

5.中国游客被妖魔化是一堂启蒙课

2013年08月05日 10:58:09

来源: 广州日报

近来出现了一个似乎总在“惹是生非”的群体,那就是“中国游客”。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写上“到此一游”,在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地上打架,在德国高档的酒店里大声喧哗??这个群体最近又有了新的“骇人”之举,竟然将脚伸进了法国卢浮宫外的水池。据说,以高端优雅自居的法国人喜欢用“新富”这样的词汇描述中国人,以表现其对“暴发户”的嘲讽:你们有钱但是缺乏品位。显然,最新发生的“水池泡脚”事件再一次损毁了中国人的形象。但按照卢浮宫方面后来的说法,“水池泡脚”其实是常有的现象,而且“西方游客尤其多,中国游客倒并不常见”。很多国人于是松了一口气,毕竟人家也这么做了,凭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但无论如何,在卢浮宫前泡脚总算不上是一个文明的行为。我们并不能因为西方人这么做了,就认为它是合理的。

其实,在中国游客惹下的是非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算得上是“文明的冲突”。就像在鸡犬相闻的村庄里,常常可以听见某位妈妈站在屋旁呼唤孩子回来吃饭,这样的情景总会让人们心中泛起温馨。但这事如果发生在都市里,那就会被视为大声喧哗的不文明行为了。同样,国人在就餐时喜欢热闹的场面,但这在西方人看来就显得有些嘈杂,这也是不同文明之间存在的差异。

有些是非只不过是个案,它们可以发生在任何国家的游客身上。但经过炒作放大之后,这些是非被打上了中国的烙印,似乎只有中国游客才能做得出来。例如,中国游客在法国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地上打架一事,充其量不过是一件普通的偶发事件。打架事件每天都在世界各地上演,只不过这次发生在几个相互并不熟识的中国游人身上,相信没有人会将打架列为中国游客的“恶习”。如今,国人普遍开始注重礼仪并相互监督。有媒体甚至为中国游客列出了“四宗罪”,那就是吵闹、不守规矩、随意拍照和不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但与此同时,“中国游客”似乎正在被妖魔化。但凡发生在中国游客身上的“糗事”,都被肆意炒作,并汇集塑造成中国游客的集体形象。

一方面,这种自我反思给中国游客上了一堂集体启蒙课,知道如何入乡随俗,既不妨碍他人自由,也为自己创造一个祥和顺畅的旅程。另一方面,自我妖魔化“中国游客”只会给国人带来一种“文化自卑感”,仿佛中国人在素质上注定远逊于西方人。而对于西方那些炮制所谓“黄祸论”的别有用心者来说,妖魔化“中国游客”似乎又提供了新的佐证。

中国游客大规模涌向世界各地不过是最近几年才发生的事情。当初,日本游客也曾到欧洲商场抢购奢侈品而被诟病。如今,日本游客以安静、守秩序著称,连续多年成为最受欢迎的游客。这就说明,游客素质的提升并非不可能,但需要有过程,更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磨合。(赵海建)

6.漠视生命:富平“贩婴医生”的“帮凶”

2013年08月06日 09:01:25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令人发指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拐卖婴儿”案告破:公安机关已找到被拐婴儿并将其接到富平,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对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主管业务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予以免职;警方对群众报案的6起案件立案侦查一起,其余5起正在调查情况。

新闻中所披露的富平贩婴案细节,耐人寻味。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随后,该婴儿进入了跨省拐卖婴儿团伙,被买来卖去。

在富平贩婴案中,产科医生丧心病狂,突破了医生的底线,也突破了做人的底线。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令人震惊的是,“贩婴医生”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居然屡屡得逞。究其原因,这一方面,是人们对医生和医生的“建议”过于信赖,一听医生说“你孩子都这样了,还要治疗吗”,人就吓懵了。另一方面,是那些受欺骗的父母缺乏基本医学常识,新生婴儿是否有先天性疾病、能不能治好,不能听信医生一句话当定论,而要多方检查、核实、求证,进而设法救治。

“贩婴医生”的谎言屡屡得逞,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选择的下手对象,往往是家庭困难的群众。在这些“受害者”心目中,孩子一旦摊上“疾病”,花钱往往是个“无底洞”。哪个孩子都是父母“身上掉下的肉”,谁个不心疼?经过思想斗争,选择“自愿放弃孩子”,背后的现实考量,往往是对“看病难”“看病贵”的无可奈何。从这个角度,保障人人“医有所医”,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才是尊重生命最有力的依托。

任何一个生命来到世上,都可能遇到各种意外、不测。做父母的,谁都希望自己孩子一生下来就健健康康。但是,即便对于真的有疾病的孩子,也需要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把“不抛弃、不放弃”坚持到最后一刻。看到“产科医生拐卖婴儿”案报道后,那些向公安机关报案“失踪”孩子的父母,毫无疑问是受害者,但对于一个新生命而言,他们因为怕孩子的“疾病”成为负担,在“自愿放弃孩子”的纸上签了名字,他们蔑视生命,无异于成了“贩婴医生”的“帮凶”。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然而,在现实中,抛弃残疾婴儿现象,却时有发生。对于那些“自愿放弃孩子”的父母,不仅需要补补生命教育这一课,更要补补法律常识。(黄冠)

7.坚守“七条底线”,弘扬网络正能量

2013年08月20日 16:42:18 来源:人民网

日前,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提出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成为了与会者的共识。这“七条底线”分别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8月15日人民网)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正悄然地改变着人类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诚然,网络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方便,但网络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对人们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是蒙蔽了很多人是双眼,让很多人失去理智,频频出现假信息的“一窝蜂”事件,扰乱社会正常的秩序,也打乱了网络的和谐、健康环境。此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的“七条底线”,这可谓是一场及时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极力称赞和支持。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人们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因为身份有一定隐蔽性,但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很多人过于畅所欲言,随意发布虚假信息,不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以至于因网络假信息引发的公众事件频频发生。而这些事件大多数的调查结果都是发布信息者根本事件发生的不在现场,没得任何信息来源,甚至只为提升个人微薄人气,这严重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作为社会公民,我们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论是在互联网这样的虚拟空间,还是现实社会中,都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反之,不遵守者都应该首要相应的处罚。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发挥好了是一个很好的监督平台,利于弘扬社会正气,惩处丑恶,可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发布虚假信息,迷惑群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是损毁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网络正能量,杜绝网络歪风邪气,让我们的国家、公民都能有一个良好、健康的信息环境。

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最忌讳的就是虚假信息,因为虚假信息更容易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影响了人们对于信息真实性的判断,让人们失去理智,对错误信息的事件进行批评和指责。因此,作为公民,我们在遵守“七条底线”的同时,还要提高辨别是非黑白的能力;而相关单位应该对违背“七条底线”的人进行处罚,让更多的人引起重视,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构建和谐文明社会中。

“七条底线”既是一种网络约束,也是一种社会规则,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并带动身边的人一起遵守。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定能打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也定能维护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方沫)

8.有必要反思“秦火火”为何能“火”

2013年08月22日 09:01:48 来源:广州日报

前天,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北京警方打掉一个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公司,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被警方抓获。

铁道部向“7·23”动车事故意大利遇难者赔偿近两亿元、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这些耸人听闻的“热闻”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后,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也就“火”了起来。火起来的他们利用虚拟空间的种种漏洞,不但让自己成了网络名人,而且所在的公司也是名利双收。

说起来“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牟利手段很简单,也很常见:利用一些凭空杜撰的、能引起轰动效应的谣言,制造网络热点话题,谋求出名;所供职的公司以非法删帖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牟利;为牟取更多营销利益,作为网络推手,策划炒作凤姐事件、干露露事件??玩火者必自焚,制造谣言、传播谣言,利用恶俗、无底线的炒作赚取利益,这些终将受到法律的追责。然而,在今天,我们似乎也很有必要追问一下,“秦火火”为什么能火起来?

正如“秦火火”、“立二拆四”自己所说的,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让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夜之间摧毁。而他们的信条则是“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这一方面表明网络世界对于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并没有给出清晰的法律界定,让“秦火火”得以用一个谣言来终结另一个谣言;另一方面现实世界真实信息的欠缺透明、公开也给了网络谣言得以滋生的土壤,有些时候,正是政府部门的出言不当、对事实真相的捂着盖着藏着,把网民逼进了网络谣言的陷阱,让网民很容易被“忽悠”。

篇三:新闻评论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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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新闻评论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658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

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22分)

1.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舆论与舆论之仆》,很好地说明了新闻评论与社会舆论的关系。

a.梁启超 b.王韬 c.于佑任 d.张季鸾

2.()是一份以政论著称的报纸,它首创社论。

a.上海新报b.申报c.新闻报d.字林沪报

3.《新青年》与()报把我国报刊评论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是当时负有盛名的革命民主主义阵地和论坛。

a.治言b.晨报 c.时事新报d.每周评论

4.被誉为“报界宗师”的政论家()的社评《蒋介石之人生观》(1927年12月2日)曾经是当时脍灸人口的佳作。

a.张季鸾b.范长江 c.王芸生d.邹韬奋

5.新闻评论的群众性,首先要求的是它的()上的群众性。

a.内容b.读者面 c.写作形式 d.评论作者的广泛性

6.我们平常所说的有的放矢,指的是新闻评论的()问题。

a.理论性b.针对性 c.新鲜性d.准确性

7.()是新闻评论立论的一个较高的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政论作品的一个鲜明的特色。

a.有的放矢b.寓有新意 c.准确无误d.高瞻远瞩

8.孔子曾经批评他的学生子路、冉有说:“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凹 .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欤?”这里孔子所用的论

证方法是()。 儿

a.类比b.喻证 c.反证d.例证

9.在新闻评论的结构中,结论的作用在于()。

a.提出问题b.分析问题 c.解决问题d.深化主题

10.“辞达而已”指的是行文()。

a.浅显易懂b.生动引人 c.深入浅出d.深刻准确

11.朴素精炼是新闻评论行文的要求之一,它是指()。

a.行文简洁b.文章短小

c.文字朴实d.以尽量短小的篇幅容纳尽可能多的内容

12.当今报纸上的一个引人注目的趋势是()。

a.社论增多,评论员文章增多

b.社论减少,评论员文章增多

c.社论减少,评论员文章减少

d.社论增多,评论员文章减少

13.

a.

14.

a.

15.

是在20世纪()

我国报刊独创了下列的哪一种文体形式()。 社论b.评论员文章 c.观察家评论d.编辑部文最能体现新闻评论群众性的评论体裁是()。 社论b.评论员文章 c.专栏评论d.余论 在我国,广播评论成为新闻广播的有机部分,成为其基本体裁之一,年代末的事情。

a.20b.30 c.40d.70

16.恽逸群同志认为广播评论的风格特点是“短、浅、软”,其中“软”是从()方面来说的。

a.内容b.思想 c.长短d.表现形式

17.《新青年》“随感录”,《向导》的“寸铁”都是()专栏。

a.副刊b.通讯 c.新闻d.杂文

18.杂文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是在()之后伴随着民主革命的需要而成长发展起来的。

a.五四运动 b.辛亥革命

c.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d.抗日战争

19.幽默、讽刺等等表现手法常常为()所用。

a.杂文b.社论 c.短评d.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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