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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务处官网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3-17 06:42:37
经典文章

篇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力建学院导师信息

杨仁树:男,汉族,1963年生,岩土工程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矿山建设工程学术带头人,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煤炭

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委书记。

主要从事:矿山建设、岩土工程、工程爆破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先后完成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煤炭科学基金、省部级重点项目及横向项目共5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其中SCI、EI、ISTP三大检索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2部,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科研成果获国家教委、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1994年获中国科技技术发展基金会“孙越琦优秀青年科技奖”,同年获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授予“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1997年获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提名奖”,同年被确定为“江苏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第二层次)”;1998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同年被确定为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0年荣获教育

部首届“青年教师奖”;2003年被评为“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优秀人才奖”。

近三年主要科研项目:

1. 国家“863”计划目标导向项目(2007AA06Z131):露天矿安全高效爆破与监测技术及数字化

动态设计系统,2007-2010;

2.“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08BAB33B04):千米深井基岩5m深孔控制爆破技术研究,

2007-2010;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1134025):大断面巷道快速掘进与支护基础,2012-2015;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50874109):深井围岩动态荷载下诱发冲击灾害演化机理,

2009-2011;

5.青岛地下铁道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钻爆法快速施工及振动控制技术研究,2009-2012;

6.在邢台、峰峰、汾西、霍州、新汶、郑州等煤矿企业开展煤矿巷道机械化高效掘进的关键应用

技术研究,2008-2013。

http://yjs.cumtb.edu.cn/Item/53.aspx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26人)

龙志飞、宫伟力、金科学、 武建勋、 孙 强、 赵立志 冯 忱、 李德建、 陈寿峰、 张卫民 万元林、王 丛、 毛灵涛、 赵毅鑫、彭瑞东、 陈 新、 郑利军、 王 丹、郭志彪、吴丽丽、 郭东明、张曦沐 汪学清 岳中文 祝 捷 刘春梅

龙志飞:1957年12月生,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力学学会《工程力学》学报编委。1993年在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科研合作一年,1997.11-1998.5和1998.12-1999.4两次赴香港大学开展科研合作。主要从事板壳理论、网架工程和有限元等方面的研究。拓宽了有限元离散理论,创立了周协调和semiLoof型等广义协调元新模式和新理论;利用广义协调构造法建立了新型薄壳单元,克服了传统壳元有时出现刚阵奇异的障碍;针对板壳有限元剪切闭锁问题,提出了厚板剪应变场新模式,构造出一批新型厚薄板通用元;提出了四边形面积坐标理论、构造出一批采用四边形面积坐标新型单元;提出了建立含孔平面单元新思路和新方案,为含有缺陷材料的有限元计算提供了高效单元。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基金、煤炭科技基金等九项科研课题。出版专著、教材四部,在国内外刊物上已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被SCI收录14篇、EI收录26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3项,其中2002年获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一等(排名第二)。1997年成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宫伟力:男,1955年生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流体力学硕士点学科带头人。1995-1999于北京科技大学车资源学院获博士学位;1999-200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力学博士后流动站。先后参加了973项目、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以及横向课题多项。,发表论文包括:SCI检索论文2篇,EI检索论文9篇,ISTP检索论文1篇,核心期刊15篇,一般期刊及会议论文20余篇;

获实用新型专利1项(自激振动式水射流粉碎机);中国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磨料水射流切割顶板锚索锚具技术与配套装备研发);2010年度“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突出贡献奖”。主要研究领域与学术成果包括:(1)高压水射流切割与粉碎技术。(2)湍流统计理论,致力于针对湍流中流场谱空间特征尺度、物理空间流动特征、以及湍流时间发展过程辨识与规律进行研究。(3)致力于现代测试微细观测试技术(CT、SEM等);在煤岩吸附/解吸过程CT图像分析、煤岩的微细观结构可视化及精细描述及损伤描述。(4)红外岩石力学的研究。

(5)致力于非线性力学方法的研究,包括混沌理论、小波分析、谱分析理论、统计力学原理等在岩石力学与流体力学中的应用研究。

金科学:男,博士、 副教授。95 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并获工学博士学位,同年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97 年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作至今。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岩土工程和爆破工程的研究,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在岩土工程和爆破工程方面的应用研究。目前的研究重点为“智能建筑”和岩土地理信息系统方面的研究。

孙强:1962年6月生,中共党员,博士、副教授,力建学院土木系土木工程实验室主任。1983年本科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矿山建设专业。毕业后分配在北京矿务局工作,1986年调入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作。1997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2004年转为副教授.,2006年获工程力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岩土工程专业方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讲过《爆破工程》、《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和《工程测试与结构检验》三门本科课程,参与并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曾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校科研进步一等奖一项,发表科研论文10余篇.。作为硕士生导师主要招收岩土工程与工程管理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谢和平教授,1956年1月出生于湖南省双峰县,中共党员。1978-1987年在中国矿业大学力学专业读本科、研究生,获硕士、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矿业大学校长、北京校区校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程院院士。

谢和平院士是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重点学科"工程力学"学术带头人,力学学科博士生导师。是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煤炭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力学学会理事、中国科协委员。兼任《力学学报》、《岩土工程学报》等10余种科学刊物的主编或编委。

谢和平院士长期致力于矿山岩体力学与工程研究和实践,于80年代初在我国最早建立了矿山裂隙岩体宏观损伤力学模型,研究其自然性状及导致灾害性事故发生的机理和过程,开拓了矿山裂隙岩体损伤力学研究新领域,成功预测了采动围岩的损伤大变形和蠕变稳定过程,并应用于深部巷道大变形预测、蠕变分析及其相关的巷道支护设计等重要工程领域。1985年起,他创造性地引入分形方法对裂隙岩体进行非连续变形、强度和断裂破坏的研究,形成了矿山裂隙岩体非连续行为分形研究的新方向,并与损伤力学相结合在岩爆、地表沉陷、顶煤破碎块度控制等重要矿山工程应用中获得成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谢和平院士的成果集中体现在他的《岩石混凝土损伤力学》、《FRACTAL IN ROCK MECHANICS》等3本中英文专著、200余篇论文及有关工程实践中,成果被SCI收录33篇、引用300余次,EI收录49篇,CSCD和CSTPC引用346次。他的科研成果199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三等奖1项,1999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2000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煤炭部、教育部等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5项(均为第一获奖人)。他先后培养出了博士、博士后16名。并多次应邀到国外讲学与合作研究,1991年被美国犹他大学聘为客座教授,为该校正式开设两门课程。1992.10-1993.8被聘为英国皇家学会客座研究员和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客座教授。1994年和1996年应邀为客座教授赴德国汉诺威大学讲学。1993、1997和1999年三次应邀为客座教授赴波兰西里西亚工业大学讲学与合作研究。

谢和平院士先后获得多项学术奖励和荣誉称号,1990年被授予"煤炭系统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标兵"称号。1991年被国务院、国家教委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称号,同年被国

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同年获"中国青年科技奖"。1993年获首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技术科学)",为全国6名获奖者之一;并获"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研究类)"。1994年成为首批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专项基金"资助的专家。1995年又成为首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专家。1996年进入国家七部委"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1997年成为江苏省"333跨世纪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并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教委授予"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称号,2001年获孙越崎能源大奖,2002年成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003年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

安里千:1947年生,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共产党党员。1975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道桥系, 1975年至1980年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道桥系任桥梁专业教师, 1980年至1987年在中国矿大北京研究生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及担任教学工作。随后担任中国矿大北京研究生部教务处处长, 北京研究生部副主任,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现为中国岩石力学学会会员。主要从事现代光测理论与应用, 红外检测技术及工程应用, 图像处理与分析,岩体力学与采矿工程, 流体力学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在光弹性测试、云纹法测试、激光应用以及图形图象处理技术等方面的有关科研成果得到了国内外专家的广泛认同。主持完成了“霍英东教育基金”、“博士点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煤炭科学基金”等多项研究项目, 曾荣获“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全国煤炭院校优秀教师”、“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12项荣誉称号, 1992获年度政府特殊津贴, 同年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研制的“SMP-I型自动光测分析仪” 和“光栅式矿山位移远程实时监测系统”通过专家鉴定,被认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获发明专利3项, 实用新型专利12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 在《Appl. Math. & Mech.》、《实验力学》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60余篇, 成果获2001年中国高校自然科学二等奖一项, 2007年煤炭工业协会科技进行二等奖一项,2009年教育部科技发明一等奖一项。

副校长姜耀东简介

姜耀东,男,汉族,1958年12月生,江苏省海安县人。

1982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学院力学师资班并留校工作,

获固体力学硕士学位和采矿工程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矿业

大学(北京)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起先后任中国矿

业大学(北京)科研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

理,2008年3月起任副校长。

姜耀东教授多年从事工程力学、岩石力学理论与采矿

科学技术研究,1994年至1997年期间在澳大利亚矿业界工

作。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先后承担了澳大利重点自然

科学基金(LARC),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博士点基金等纵向、横向科研项目40余项,其研究成果水平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目前已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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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2008) 第29号 关于申报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开展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为认真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及限额、申报要求、申报办法、评审指标体系等具体请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文件规定。

2.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先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书面申报,经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再由课程负责人进行网上申报。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接本通知后,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汇总表》及其他材料务必于5月16日前一并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资料袋装袋,并在其正面贴上《申报表》封面(复印件)。

附件:《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之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08年计划建设10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申报,“211工程”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

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2007年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

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

三、申报办法

采取函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有关高等学校应在5月3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文字报送材料及光盘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邮编:100011,报送材料包括:

1、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0);

2、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1);

3、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2);

4、光盘,光盘内容包括:(1)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50MB);(2)附件20、附件21、附件22的电子文档;(3)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同时,各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在5月19日至30日期间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网站”)中“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http:// sy.zlgc.org,网上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网址链接。

附件20、附件21、附件22的电子版将上传至质量工程网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请有关高校及时下载并填写。

四、联系方式

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由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组织,联系人:金星,电话:010-66097814。

函报与网络申报联系人:张秀芹、邓捷,电话:010-58582203、58581448。

附件20: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1: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2: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3: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篇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人字?2008?6号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并经2008年5月29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二○○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 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 办法 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政办公室2008年6月2日印发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正常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本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条 我校依法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受理本校拟聘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第二章 认定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六条 学校按《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附件1)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是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评审组织,主要职责是按照《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附件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

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学科(专业)需要成立学科(专业)评议组。

第三章 资格认定条件

第七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能够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八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第九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参加我校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由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获得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附件3)体检合格或校卫生所定期组织的教职工体检合格,体格检查结果的有效期为半年。

第十条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入校一年以上且年度业务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以及新参加工作见习或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已办理转正手续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申请认定与所任教类别相同的教师资格,不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第四章 资格认定申请

第十一条 人事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人事处)在每年春季组织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在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各学院按人事处通知要求组织本学院申请人员填写《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表》,并凭《报名表》到人事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第十三条 各学院按《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第十四条 申请人员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前向本学院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情况表;

(八)按市教委规定缴纳的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第五章 资格认定

第十五条 学院按资格认定条件对本院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在确保申报材料齐全无误后将第十四条(二)至(六)材料原件退还本人,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材料复印件、一张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证书工本费等按规定时间统一报人事处。

第十六条 人事处根据认定条件,对各学院申请人全面复审后提交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通过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填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后报市教委备案。

第十七条 人事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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