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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党政机关发布办公用房标准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0-25 1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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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最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2014年11月27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装修设计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使用面积)。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申伯装饰设计师建议党政机关办公室装修设计,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相关链接申伯装饰设计新闻 :正部级办公室设计面积每人不超过54平米

篇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正部级禁超54平米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不能超过9

平方米。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

原标题:两部委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正部级官员禁超54平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不能超过9平方米。

通知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同时还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通知指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等,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同时,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0%,并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关绿地的控制要求。绿化植被应采用本土植物,不得移栽大树、古树,以降低绿化成本。

此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通知强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

公园等设施。

篇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发布:正部级官员禁超54平方米 2014-11-27 15:58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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