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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0-21 12:22:41
经典文章

篇一:通用版劳动合同范文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编号:[]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任务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下列第 项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 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说明: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月工资标准为: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说明: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计件单价约定为元。(或者根据甲方通过 方式发布的确定计件工资标准文件为准。)

(三)其他工资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详见本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四)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1、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2、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日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三门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按乙方前 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未向乙方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

2、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甲方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按规定发给乙方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双方对乙方赔偿数额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未履行期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赔偿1个月工资;未履行期限不满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竞业限制和服务期

第四十二条 与甲方订立保密协议的乙方,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的义务。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三条 在此期间,甲乙按照乙方原工资的 %总额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 倍。

第四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服务期为 年,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乙方确定下款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地址为: ,邮编: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签名): 年月日

篇二:《劳动合同书》2016通用版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乙方(员工):

户籍地址: 居住(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个月,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

2、以完成一定工作内容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3、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任何影响甲方工作的兼职,且不违反其他单位的竞业限制规定,否则甲方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部门为,岗位为。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生产经营所涉区域。

4、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时,乙方表示愿意,以下情况乙方无条件服从:

(1)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

(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急需,需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根据工作需求,双方同意对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安排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乙方自愿、自行加班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的休息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如可能接触高温、噪声、射线、粉尘等化学、物理和生物等职业危害因素),已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甲方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的劳动安全规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执行。

3、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1、每月 20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的税前工资采用下列第()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为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工资为每月(含周六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额为 元人民币。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定额按乙方规定的计件标准执行,因乙方生产量按排不满时记件额低于 元/月的,按 元/月的标准发放。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规定

(一)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规定解除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并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甲方依法进行裁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规定提前履行通知义务: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4、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5、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乙方提前30天要求辞职,提出解除合同的;

7、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期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五)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履行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如经甲方认可完成交接,甲方可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时支付相关报酬。

(六)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一周前书面向甲方表示是否要求续签劳动合同,不提交书面意见则视为乙方不要求续签。

(七)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乙方拒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九、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因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因甲方违法用工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因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以及乙方在就职期间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未按规定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的,则放弃在公司的未领报酬。

3、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的服务期限为 5 年,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而解除合同或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用按服务年限相应比例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甲方的交易、管理、技术等信息以及按约应为第三保密的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就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因乙方违反甲方保密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姓名):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劳动合同通用版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工 商 登 记 注 册 类 型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 联 系 方 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 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如此劳动合同期限与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到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终止。

A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B 、无固定期限:从到岗时间起到法定的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合同期限从到岗时间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以工作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2、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A 、无试用期。

B 、试用期为 个月,从到岗时间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服从甲方生产(工作)安排,从事 (管理类\销售类\技术类\操作类\)工作,乙方愿意通过调岗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并同意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与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与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同时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双方同意此种情况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乙方愿意恪守职责,尽职完成各项工作。

2、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执行 条款。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C、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

2、甲方不鼓励加班,因乙方个人原因引起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报甲方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乙方有义务在加班后妥善保存《加班申请单》,并作为调休或核对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为保证乙方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加班应予调休,经双方确认无法调休后支付加班费工资。

3、乙方在合同期间,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的待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2、乙方试用期满后,根据甲方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 式。转正后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工资为每月 元。乙方发生工作岗位调整时,乙方同意按新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报酬。

A、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

C、甲方对乙方实行计时工资制。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加班的,岗位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并以此为标准来计算乙方的加班工资。

4、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乙方因自身过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间甲方不支付停工津贴,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相应处理。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有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或死亡的待遇和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医疗期内的待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2、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4、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5、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及损害赔偿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A、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B、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C、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安全履行的;

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即时解除本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A、在试用期间,经上司考核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以提供虚假简历与证件资料或其他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C、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D、因乙方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或季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及以上的,应赔偿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

E、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有回扣及不正当得利行为;

F、一月内不履行请假手续,不来公司上班三天以上的,一年之内累积五天或以上的;

G、在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进行工作汇报的;

H、私自占用甲方、客户或第三方财物的;

I、擅自离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自动离职的;

J、向第三方泄露甲方客户信息及商业秘密的;

K、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及未经甲方许可从事其他兼职的;

L、违反社会道德与企业文化,被公司管理层讨论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者; M、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拘留而不能上班的;

N、乙方如有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在甲方工作的病史,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有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的;

B、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C、经有关部门批准到港、澳、台或出国定居的。

5、甲乙双方应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当即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暂停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有权暂停支付经济补偿金。

7、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根据对方的责任及造成的后果,追究法律规定的其他经济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2、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第二职 业或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否则赔偿由甲方核定的经济赔偿金。

3、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 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并可以不支付经济赔偿金。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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