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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见习心得体会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1-10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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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检察院见习报告

检察院见习报告

在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的积极倡导下,同时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到八月十二日,我来到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见习。此次见习让我得到了很大的锻炼,我了解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的工作流程,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增加了法律实务经验,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科见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积极主动地向检察官请教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认真完成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及检察官的肯定。同时,在此次见习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法律问题掌握得不够扎实、全面、系统,还需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

一、见习单位

《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来到检察院,我首先了解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控告申诉科、监所科、法警大队、政工科等部门。

审查起诉科作为检察院的核心科室之一,事务较为繁杂。审查起诉科主要负责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审查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科见习可以让我亲身体会司法程序,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了解和熟悉检察业务。

七月十八日上午,当我来到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口看到那雄伟的国徽时,内心不禁涌起一股流遍全身的自豪感。此次见习因为主要部门是审查起诉科,所以主要的见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刚开始时,由于对各项流程还不够熟悉,所以主要干一些复印、打印以及盖章的内勤工作。后来鉴于我对工作渐渐熟悉和法律素质的逐步提高,师父开始让我学习整理卷宗并编写卷宗目录。再后来,我就可以熟练地帮助检察官们处理日常工作了。大约过了半个月,师父鼓励我去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开庭审理,于是之后我就旁听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感觉受益匪浅。就这样,在师父的教导下,到见习快要结束时,我已可以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及时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了。

将近一个月的见习很快就结束了。在见习的这段日子里,我发现我所在的审查起诉科,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十分融洽,氛围很轻松,并不像我之前所想象的那样死气沉沉。遇到问题大家互相帮助、共同解决。这些让我深刻了解到,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十分重要。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很好的老师。

对于此次见习,检察院内的工作人员和检察官们给予了我悉心的教导,在他们的教导下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学不到的东西。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检察院见习的内容是丰富而多样的,同时也极具挑战性,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锻炼我感到压力很大,但也感到非常有意义。具体来说,我的见习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复印、打印、盖章的内勤工作。这是见习时刚开始做的也是最基础的工作,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才能继续深入学习和干好其它工作。

(二)学习整理卷宗,编写卷宗目录。卷宗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通过翻看这些卷宗,我对一个案子的流程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同时也体会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浅薄,所学东西过于肤浅。

(三)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未来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

(四)跟随检察官开庭、旁听。这是见习期间让我收获最大的工作了。通过跟随检察官去法院旁听开庭审理,使我对庭审的步骤有了些许的了解: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进行法庭调查,并按以下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3、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4、进行法庭辩论。按以下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四、见习体会

这次见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检察院的实务工作,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第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见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

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 在今后的学习中应根据这次见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处理好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第二,通过此次见习,我懂得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对当事人有着重大的影响。第一,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存在教育的功能,我想一个法治国家,需要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人权的尊重,而这种尊重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而如今,法律正在以它的严肃和权威来实现这种尊重,从而影响着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第二,正式因为法律的公正,才使得那些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制裁。这种制裁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亲人和家的温暖,而且还要面临着被强制劳动,吃住穿条件极其恶劣。但是,这不正是法律在维护着社会的公正吗?他们侵害甚至剥夺了别人的合法权益,法网恢恢怎么会容忍他们再过着自由的生活!

第三,迈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颗沉静、理性、包容的心。原来的自己单纯地认为世界是纯净美好的,于是太容易因为表象而影响自己的判断力、辨别力。可是经过这次见习,我发现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有的,我们要学会给予丑恶、苦难与不幸一个正确的理念和态度。

结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见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篇二:检察院个人实习总结

个人实习总结

法学院法学09101班 姓名:彭芙学号:200902010139 今年九月份就正式的步入了大四,在教室里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对而言就变少了,是时候把我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实习就是这样的一种途径。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深化我们的理论知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好法律条文的含义,从而使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减少,使之真正的成为一部良法。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集中实习,即学校给我安排实习单位以及岗位,所以我被分派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你的侦查监督科实习。实习的地方距离学校比较近,所以出行问题算是很好地解决了,而且个人也觉得实习的单位很不错,所以对实习的日子是充满的激情和期待的。但还是有很多的胆怯在里面,害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配合他们的工作,反而给他们添麻烦,不过还是有一种能够努力学习并把事情办好的决心的。实习的时间为两个多月,现在也即将接近尾声了,所以就结合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经历简单的总结一下,一是向老师们汇报我的一些情况,二是反思一下自己。

每个人熟悉陌生环境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我应该还算可以的。刚到科里的第一天,科里的雷科长就给我安排了实习的指导老师,即刘姐,我另一个同学安排的是王哥,其实在我看来,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指导老师,他们都有值得我去努力学习的地方。然后刘姐就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科室里的成员。所以第一天我首先接触的即是人际关系,我需要学会怎么去与人交往以及怎么去与大家一起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和工作。在这一阶段我发现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与人接触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羞涩,放不开,我决心努力克服自己的这一心理,要大胆、主动、大大方方、不怯懦的与人交往,让他人看到我的真诚与热情。

刚来的一段时间有点不太适应,科室里的人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刘姐认真的给我讲了她内勤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让我对侦监科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填写法律文书和制作报表上对我有详细的指导,经常跟我谈及卷宗里面文件之间联系的知识,指导我和科室里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在刘姐的指导下我熟悉了办公室所有的或大或小的事情,并与以前在学院里面的一些工作做比

较,碰到自己第一次接触的事情认真向科室里的人请教,并一起讨论,并做好记录。为了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经常会跑到各个办公室区询问一下有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多与他们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争取把它们都弄懂,以便于制定自己今后的学习方向,为科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实习的第二天,雷科长便向我讲解了我们科室的三大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也是我们科室就叫做侦查监督科,所以其职责应该是对侦查部门的各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是法律监督。这个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之后雷科长就问了我们俩个一下关于我们科室的工作职责有什么看法。由于我们两个对实践了解的很少,所以就没提出什么想法出来,但是雷科长鼓励我们要大胆的司考,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相信勤奋努力应该可以办好一件事情的。之后雷科长就像我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三大主要的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就是把侦查部门报送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的来讲就是看这个人如果不关押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会不利于审判的进行;立案监督就是监督好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监督则是一种很广泛的监督,就是说对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所以在实习的第二天便了解到了我们部门的业务,但是因为是市检察院,所以办的案子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很重大的案子,所以我们刚来几天想上手办案子是很困难的,但是我决心不会放弃学习,虽然不能办案子,但是可以跟在旁边学习。

大家都知道审查批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只有七日,在诉讼阶段有十四日,所以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办好一个案子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需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我就简单的讲讲审查批捕的流程吧。首先我们收到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文件,然后审查,制作好讯问提纲,接着就是去看守所里提审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些讯问。然后就是办案人员整理好讯问笔录,制作好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很重要的,制作起来有点费事,其中最关键的是定性以及提出要说明的问题。做好这一部分需要熟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之后就是就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讨论,之后就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然后就是填写好法律文书,送达给执行机关执行。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案子了。不要看我说的很轻松,这其中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比如写意见书的时候要结合各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能够印证的则确定下来,不能印证的则是存疑证据,效力会产生影响。组织语言很重要,在我尝试制作意见书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语言组织能力。

之后接触的 最多的就是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了。虽然以前有在学院学生会做过事,但是真正岗位上的工作与那个还是很有区别的。很多文件的编辑工作根本就不会做,所以我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办公软件这一块还是有待加强的。填写法律文书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很多种,所以需要很细心才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细心才能办好事情。

在检察院实习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种严谨办事的风格。因为 我们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职能,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各方面的安全,所以谨慎是必须的。所以在检察院工作的气氛可能不会有其他地方那么轻松了。 在那可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却接受到了很好的思想观念,我想有的时候一次深刻的谈话也会有亲身经历那么重要吧。那天雷科长在办公室跟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谈话,告诉我们,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学会办理好案子,而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在自己的内心树立之中内心确信,一种什么内心确信呢?即公平正义的信念,不管办理的是什么案件,都要问自己,我们自己做到的公平正义吗?我们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要懂得多,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去做不公平正义的事情。这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是啊,不管这个社会怎样,我们学法律,并从事法律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坚持好公平正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到了我们手里才不会被运行成为一部恶法。

平常我和科里的另一个实习的同事会把我们的工作场地清洁好。我觉得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我们的工作的进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还是一直把这个坚持下来了。

整理卷宗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很好的一种方式,通过整理卷宗就更加理解了法律的运行。

在实习的过程中发觉我自己还是不够主动积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得积极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

这次实习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时真的很感谢科室里的这么一群同事的帮助,他们的提醒与教导让我在真正进入社会好好的上了一课,相信会永远记得他们给的教诲的。

以上是我实习工作的总结,虽然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职工作能力逐渐的提高,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知自己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与同事同行不断地交流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篇三:检察院实习心得

检察院实习报告

2013年4月,在学院的安排下,我和另外几个同学有幸来到甘肃省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实习。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接触了各种各样的职务犯罪,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通过查阅检察院里的案件记录,我们发现今年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较往年有上升之趋势。近几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呈逐年递增之势,这与我们所接触到的实践一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了解和掌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于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情况看,高学历者居多,且绝大多数是党员干部,这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我们在叠彩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所参与的几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从犯罪的动机看,谋取经济上的利益是职务犯罪的另一个重要特点。集中表现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个方面。在我们实习所接触处理的7件案件中,全部都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三种职务犯罪,这些犯罪都是集中在权力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据全国的统计数据表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三项职务犯罪约占所有查处职务犯罪的79%

(三)职务犯罪,形式多样,手段诡秘,包容量大。职务犯罪罪犯从作案形式看已不仅局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目前已扩展到经济环节的各个领域,包括非法吸收存款、违法放贷、集资诈骗、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私放罪犯等等。

(四)出现职务犯罪新特点:二次判刑。这一现象被认为是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根据有关调查得知,二次判刑的人员原因有三类:一是经济能人型。这种人在第一次犯罪前一般是国有的厂长或经理,企业经营得也比较兴旺。释放后仍被一些人视为能人,并被一些部门或集体企业、私营企业重新聘到重要岗位上任职,又重新犯罪;二是业务专长型。这种人在某个专业性工作中有特长,第一次刑满释后仍被一些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视为“有用之材”,并再次使用又重新犯罪;三是社会背景型。这种人社会关系复杂,后台硬,刑释后,凭靠社会背景

能迅速回到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中重要岗位上,并且又重新犯罪。我们此次在桂林实习有幸接触到一个出现二次判刑的犯罪嫌疑人,其于1997曾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由于其社会背景的关系又重新担任公职,结果又因为挪用公款被我们查处。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观原因

(一)信仰弱化、价值错位、道德沦丧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他们的传统思想观念、信仰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导致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错位,办事讲排场,摆阔气,贪图安逸和享受,从而滑向犯罪。

(二)权力本位思想、家长作风的存在是导致职务犯罪罪犯无视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产生腐败的又一个重要主观原因。一些职务犯罪罪犯视权力如生命,把它看作自身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从而使自己实际上脱离了民主施政的轨道,进而独断专行,乱拍板,乱当家,走上了犯罪。

(三)失衡心理和绕行心理也是导致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有些人认为自己虽然有比较好的工作,经济条件并不差,但和社会上的一些有钱人相比,没有人家过得潇洒。不趁现在手中有权,抓紧多攒一些钱,就没有机会了。目前我国的公职人员收入普遍较低,这使得一些领导心理产生了严重失衡,由于作案手段隐蔽,初次得手,便侥幸过关,在双重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的推动下,其滑向犯罪是必然的。

(四)重“人情”思想严重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罪犯起初也是比较清正廉洁,但是,人情关系上却往往难过面子关,经不住诱惑,经不住亲友的死缠硬磨,最终触犯了刑律,这也是导致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

从客观原因上看,体制因素和社会上腐败因素与个人因素的相结合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外在的动力,从而导致了大量腐败行为的产生。

(一)在体制因素方面。由于我国政治与经济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中,各种体制上的缺陷和漏洞被职务犯罪分子利用。

(二)社会道德水平的整体下滑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思想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市场经济时期,人们传统的义利观发生了重大改变,突出的表现就是信用机制出了严重危机,欺、瞒、坑、

蒙、拐、骗无不围绕着——“钱”在转,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严重下滑,官员办事不讲规则,企业赚钱不讲信用,这是腐败类职务犯罪得以

(三)近年来,某些职务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一旦获得自由,能够利用旧有的社会关系,迅速回到集体企业或私营企业中新的职务类岗位上,这些人有些本来思想素质、法律意识就比较低下,虽经过法律的惩处、教育和劳动改造,但因其思想基础不牢等原因,手中一旦有了新的权力,有能力捞取个人好处,就会重新犯罪。这是造成职务犯罪罪犯二次判刑的基本原因。

(四)从法制建设的宏观、微观环境看,我国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还存在着“三个缺陷”:一是立法缺陷。表现在尚未形成健全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体系。应当看到,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是关系的复杂的社会工程,只有不断加强立法,才能加强立法,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职务犯罪滋生的土壤。二是制度缺陷。当前对干部的选拔使用监督制度很不完善,难以保证干部队伍的质量和纯洁性,从而个别干部违法犯罪开绿灯。三是政策缺陷。表现在打击力度不够,政策协调性差,连续性不强,使一些职务犯罪者产生了“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的侥幸心理。

四、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考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目前,虽然我国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在政府机关设立了一些相关监督机构,但是都未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在我看来,要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体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各项体制。完善各种行政执法体制,通过完善立法,公开透明行政、公开执法杜绝各种权力集中和滥用,改革和完善机关单位的不合理机构设置,设置合理的权利运作和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约束官员的权利,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生产力,消除职务犯罪的经济因素。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经济行为,减少因经济活动无序而带来的各种职务犯罪现象 。职务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集中反映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背景。每一例职务犯罪个案都反映着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反映出体制、机制、制度、法制的某一个或几个侧面的漏洞或问题,预防工作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属于社会性

工作的范畴。体制建设和体制完善要着眼于全社会的角度。

(二)完善各种监督监察制度。一方面,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同时加强自我监督。机关单位发生的职务犯罪,很大一个方面的原因是内部监督机构的缺位。完善各种监督制度,主要是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党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监督等多种监督制度的建设,在干部选任,权力行使等方面加强监督。同时,通过倡导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外部监督的作用和公职人员抵制职务犯罪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监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部门的建设,加强专门机构预防。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由监察机关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具有其它机关和部门不可取代的优势,同进也具有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我认为,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是事后监督,未能在职务犯罪之前发挥好自己的作用。甘肃省成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是,在发现机关单位体制机构漏洞或者有可能出现职务犯罪情况是主动提供检察建议。

(三)加强思想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思想教育是基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现代传媒迅速发展。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党员干部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诱惑与反诱惑的考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为有效的防止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对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我们此次实习,我所感受到的是我国职务犯罪之严重,和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之任重道远。通过在甘肃省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实习,我既深化了所学理论知识,又锻炼了实践工作能力。在对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识上,我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着手,改革和完善各项体制是根本,完善监督监察制度是基本要求,加强思想教育则应该成为常抓不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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