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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见习心得体会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2-14 05:49:28
经典文章

篇一:检察院实习总结

实 习 总 结

学校:吉林大学

专业:法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为了锻炼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们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师兄才对我说:“小郑,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皇姑区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皇姑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

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沈阳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沈阳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篇二:检察院暑期实践心得体会

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结束了。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来到检察院前,我就稍微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结构:包括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局、控申等部门。 进入控申科实习的两个星期,我主要从事的就是整理卷宗目录、帮忙协助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空闲时间向科室的老师们请教问题,得到很多的指点。 "法"是一门艺术,可以很理论,但更重要的是一门工具,她很实用,能真正帮助需要的人,只要我们正确运用好法律,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纠纷,那么我们所谓的法治社会也就达到了预期目标。 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许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体会。 (一)在学校里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扎实打好基础。从我的实践和老师们的讲述中来看,基础理论知识对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也有帮助。 (四)在今后的学习中应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五)迈向成熟最需要的是一颗沉静、理性、包容的心。原来的自己单纯地认为世界是纯净美好的,于是太容易被表象影响自己的判断力、辨别力,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有的,要学会给予丑恶、苦难与不幸一个正确的理念和态度。 (六)要树立法律权威,法律的公正对当事人是有影响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存在教育的功能,我想一个法治国家,需要从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尊重以及对人权的尊重,而这尊重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法律确认和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法律也将制裁侵害他人自由和权利的行为。 实习后我有了许多的思考,需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的思考,期望能沉淀出法律学习坚定的信念和对法律正义追求的执著。藉此,我还要感谢帮助我的鱼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和各位检察干警。

篇三: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实习单位:公诉科

指导老师:

目录

前言

实习内容记述

专题内容分析

在实习中收获最大与体会最深的内容

对实习工作的改进内容

前言

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 Jus est ars boni at aepui) 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甚至有人毫不夸张地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对于一个研读法律的学生来说,只是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功底还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许许多多法律问题。法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它更是一种技巧,一门艺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与积累经验。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学生来说,暑假的实践活动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于今年的暑假在***人民检察院开始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之旅。

时间过得很快,自己已经快要进入大三了,两年的法学专业学习已经使我开始用法学思维来思考问题,但是随着学习的深入,我开始体会到随着理论知识的逐渐积累,实践经验的匮乏开始限制自己的思维,我需要进入法律部门进行实习,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更好地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理解问题。特别是大二学习了民事诉讼法以后,我对我国的民事审判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但同时也对司法审判程序中的实际操作产生了疑问,希望通过实习使这些疑问得到解决,并是自己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因此,我选择在大二的暑假进行实习,以期使自己的能力得到锻炼,使大三大四的学习更富有成效。

我选择的实习地点是自己家乡的法院——***人民检察院,为期六个星期。检察院的政治处将我分派在公诉科进行实习。实习期间,我为自己制定了目标,在认真完成领导和老师布置的任务的同时,尽量抓住一切学习的机会,在实践中运用上课所学的理论知识,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在一个半月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并参与了一些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公诉人的工作,并整理了公诉科一年的案件的卷宗。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和领悟了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完成了实习前所制定的目标。在此我想向所有为我的

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检察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提供的帮助。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半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影响是巨大的,它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经历,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同事和长辈的教导,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习内容记述

此次实习,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会将在侦查阶段中调查、搜集得到的各种证据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文书制作成案卷移送到检察院。而这些案卷又会由公诉科的其中一位检察官进行专人审查,然后再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检察长决定是否起诉。在审查起诉这一短短的一个月期限中,主办检察官要承担阅卷、提审、制作起诉书、公诉书等许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

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在公诉科完成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 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侦查卷宗和证据卷宗

阅卷是整个审查起诉阶段的基础,它是主办检察官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质的前提。每一个案卷的全面审阅都要花费主办检察官大量的精力与时间。这项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通过阅读公安机关提供的卷宗来了解基本的案件事实,为接下来的提审和提起公诉做好准备;二是对公安机关提供的案卷进行审查,以确定他们在侦查和审讯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程序的的行为,以此作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一种监督手段。

二、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检查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必经的一个程序,主要有三个环节。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会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看守所就会办理《换押证》,此时犯罪嫌疑人就会交由检察院来负责。在换押证后检查员就会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提审要求不能带通讯工具,而且必须有至少两个检察员同是办案,提审一个犯罪嫌疑人,得到的询问笔录才会有效。 提审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他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的真实性,来监督公安机关,减少刑讯逼供的发生。

三、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在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而且提审了犯罪嫌疑人确定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后,就要从公安机关提供的卷宗中搜集、整理证据,形成证据链,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基本犯罪事实、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起诉意见(是否起诉、若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以及所依据的法律。

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会交由分管的副检察长审阅,若副检察长签字同意就进入正式起诉阶段。

四、制作起诉书

确定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检察员就会制作起诉书,将起诉书提交法院正式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是提交的还有相关证据和材料,作为支持公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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