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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考信息网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1-04 06:25:43
经典文章

篇一:清华北大今年在青海招生49人

●清华各科录取分数线高居榜首

●北大实际录取比计划多3人,比去年多5人

西海都市报讯(作者陈俊)7月16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我省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记者从国内两所顶尖高校设在青海的招生组了解到,今年,清华大学共在我省录取25人,录取线在所有高校中位居榜首。北京大学今年计划录取21人,包括自主招生在内实际录取24人,较去年增加5人。两所高校在青共录取49人。

清华理科最低分数线649分文科最低分数线637分7月16日,清华大学在青高考录取工作顺利结束。今年我省共计有25名优秀高中毕业生圆梦清华。其中,理工类考生20人,包括统招录取16人,分数线为649分,贫困专项计划2人,分数线614分;文史类考生5人,包括统招录取2人,分数线为637分,贫困专项计划1人,分数线616分。据了解,今年清华大学在我省的统招文理科分数线、贫困专项文理科分数线均为全国高校在青同类录取分数线第一名。

清华大学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在2014年对分省招生计划又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调整。在保持全国各省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重点将招生计划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以及农村地区倾斜。今年清华大学在我省共投放招生计划19人,与去年持平。由于今年我省生源质量高,优秀考生积极踊跃报考清华,清华大学特意在我省增投了计划,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25人,比计划增加了6人,清华在本省实际招生人数维持历史最高。

今年清华大学还向我省的连片特困地区定向投放了3个招生计划,以重点支持这些地区的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我省湟中县的汪永琴今年有幸借此机会圆了她的清华梦,汪永琴是一名文科生,今年考了616分,位居我省连片特困地区条件文科考生第一名,她坚定地报考了清华大学人文实验班,并被顺利录取。

今年是“新百年计划”推行的第三年,青海省共有来自2所中学的3位同学获得了“领军计划”的自主认定;1所中学的1位同学入选“自强计划”。除了自强计划认定考生以16分之差遗憾地未能考入清华之外,其余3名同学顺利考入清华大学。

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将于近期通过EMS免费发放到考生手中,被清华大学录取的新生将于8月27日报到。

北大理科录取线648分文科录取线631分

7月16日,北京大学2014年在青录取工作结束。据了解,北大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48分,文科录取分数线为631分。高考计划录取21人,包括自主招生在内实际录取24人,较去年增加5人。

今年,北大继续受到青海高分考生的青睐。理科取8人(含自主招生1人),其中5人位居全省实考分前10名、4人位居全省总分前10名;文科录取8人(含自主招生1人),全部位居全省总分前10名。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大学响应国家号召,持续加大向贫困地区贫困学子的倾斜力度。2014年北京大学投放青海贫困地区专项计划7人,实际录取8人,较去年增加5人,录取人数在顶尖高校中位居第一。这充分体现出北京大学高度重视教育公平、关心农牧区学子的社会责任感。

北京大学青海招生组今年在考前和出分前举办专业介绍和志愿填报专场讲座,考后与考生和家长进行充分交流。此外,招生组还通过当地权威媒体西海都市报和北大的微信、微博等发布权威信息,帮助考生了解北京大学。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客观专业的咨询服务,北京大学在青录取的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满足率达100%,圆满实现考生志愿填报“零风险”和专业志愿录取“零调剂”。

今年,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人数由去年的3人增加到8人,更多贫困学子圆梦北大。这些学生入校后,北大将履行“决不让任何一名优秀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的承诺,为每一

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从入学、在校到毕业全方位、全过程、个性化的学生资助体系。

篇二: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2014年青海省大通县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青海公务员考试微信号: qh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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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青海省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青海省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各考区招生委员会,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有关在青艺术类招生院校:

现将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美术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

一、专业考试报名

已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者方可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省级统考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23日(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打印件现场报名。

(二)校考

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是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

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招生院校确定。参加校考的考生请上网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并按高校要求自行到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区招办出据的报考证明(写清楚已经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粘贴一张小二寸半身照片并加盖县、区招办的骑缝章)。

如果高校要求考生必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准参加校考,考生则应首先报名参加我省的省级统考,并在校考报名时,将省级统考合格证一并提供给参加校考的院校。

二、专业考试

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和我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外,我省不认可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在省级统考中没有设置的,请考生自行到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院校参加专业考试。无校考资格的高校在我省招生,必须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我省招生目录中公布。否则,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提供的合格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一)省级统考时间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体检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

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设有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美术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类专业。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器乐(报考音乐学专业的两项都考,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可选其中一项参加考试;同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7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为300分。

注: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3.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5.播音与主持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6.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类(该专业进行面试与体检,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体五官(100分)、风度举止(60分)、动作反应(30分)、普通话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满分300分。

省级统考由省招委负责。青海师范大学组织和负责报名、试题命制和考试实施工作。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制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

(一)校考高校按照校考成绩录取。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合格考生的信息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函告青海省招办(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造成考生录取所产生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二)除校考院校(专业)外,其余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均应认可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于2016年1月10日前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下发,考生也可登陆青海招考信息网()查询。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三)青海师范大学要切实做好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统计、合成和校验工作,确保成绩发布数据准确无误。

四、志愿填报

获得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并达到我省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取得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电子信息为准。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与我省普通类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在多所院校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合格证到考区招办填写《青海省参加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28日。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但其中的“三校生”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否则不予录取。

五、招生录取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国家部委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招生院校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和其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我省确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投档录取。

(二)省招办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函告相关院校,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院校必须在7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函告省招办。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拟录取名单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三)录取时,省招办严格按照考生填写的《青海省参加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投档。正式投档录取之后的考生不允许改(换)录。

(四)艺术类考生不准在同一院校平行填报两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志愿(即“平行双跨”志愿),要分别填报、分别投档、分别录取。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级招考办、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考试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强化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行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学籍。

七、青海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

联 系 人:项 英

联系电话:0971-6305073(含传真)

邮 编:8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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