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0-17 13:51:45

篇一:六盘水市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六盘水市2012年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实施方案(意见稿)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
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
立六盘水市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刚(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魏树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朝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 丽(市人资社保局局长)
李 华(市编办主任)
陈 静(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
赫光祥(市纪委常委)
蒋泽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承礼(市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资社保局,由市人资社保局
副局长陈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人资社保局及市计生委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各县区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三定”(定乡、
定村、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六枝310名、盘县602名、水城县396名、钟山区188
名、红桥新区10名。共计1506名。(各县区乡镇、村的招聘计划数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坚定,勤
奋敬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
法违纪行为。
3、六盘水市户籍或六盘水市生源;
4、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4年4月20日以前出生),
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村级计生特岗的人员学历可放
宽到中专。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2)具有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
行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人员须提供由乡镇办
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
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
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加分政策
农村(农业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在笔试
成绩中加10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结束后提交的相关加
分依据无效。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要求
1、招聘程序: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按照发布招
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各县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统一为2012年4月26日。
2、时间要求:4月底发布公告,5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统一采取现场报名
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1、报名时间统一为:2012年5月2日至5月4日。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
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在职人员需提交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的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由乡镇办事处出
具的县级计生部门核实盖章的“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的证明;
(5)已婚人员须提供由乡镇办事处出具的县级计生部
门核实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由本人亲
自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及加分确认:资格审查和加分确认由各县
区招聘办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100元报名费。
4、同一招聘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
例须达到2:1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
卷。笔试内容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六盘水市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办法》(市纪发[2012]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2012年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
列重大政策措施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言谈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招聘办制作并发放。笔试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自行确定。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在同一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进行削减或取消;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准考证》由各县区招聘办制作并发放,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面试地点由各县区招聘办自行确定。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职位招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篇二:六盘水市2012年招聘乡村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指导意见
六盘水市2012年招聘乡村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六盘水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三定”(定乡、定村、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六枝310名、盘县602名、水城县396名、钟山区188名、红桥新区10名。共计1506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六盘水市户籍或六盘水市生源;
4、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4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村级计生特岗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考试及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组织实施。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招聘方案,具体招聘工作由各县(区、特区)负责,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招聘办统一命题、评卷。考点分别设在各县区。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六盘水市人口计生工作问责办法》(市纪发[2012]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2012年对人中计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言谈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五、加分政策
农村(农业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可在笔试总成绩中加10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六、职责分工
招聘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特区、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人社、计生、财政、编制等
相关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机构,按照市制定的统一方案,制定本地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人社部门:制定招聘实施方案、招聘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试考务工作、完成人员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招聘报名、资格审核、特岗期人员管理及定期考核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招聘工作及特岗工作人员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及资金管理工作。
编制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计生编制优先的原则,解决乡镇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编制。所需乡镇人口计生人员编制,由市编制部门分三年核定下达在县级人口计生服务站。
七、保障政策
乡村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在聘期内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及其他津贴补贴(不含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增量补贴)比照本县(区、特区)同等条件人口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继续在当地从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经各县(区、特区)人社、人口计生部门考核合格,报市人口计生部门复审后,由各县(区、特区)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和上编手续。其工资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龄从签订特岗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八、聘后管理
市人口计生委、人社局、财政局、编委办负责制定《六盘水市乡村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乡村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与其签订特岗聘用合同,合同范本由市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制定,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各项权利和义务。特岗聘用期内,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对特岗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乡镇计生特岗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特岗聘用期内,特岗工作人员由乡镇统筹安排专职负责村级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工作,不得安排从事其他工作,不得流动到其他单位(提拔重用除外),不得参加任何形式和任何单位的招聘和遴选考试。
九、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降”目标任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乡村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篇三:金沙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选施实施办法
金沙县2012年招聘乡级人口计生
特岗工作人员选岗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确保“双降”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2]4号文件)及《毕节市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毕人社通[2012]24号)精神。根据《金沙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岗原则
根据《毕节市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毕人社通[2012]24号)和《金沙县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按“三定”(定乡、定村、定岗)的原则统一设岗, 5000人以下的村(社区)设一个岗位,5000人以上(含5000人)的村(社区)设两个岗位,各乡镇设计生办工作人员(含协会专职人员)岗位和信息化管理岗位。乡镇计生办已有定岗位人员的,不再重新设岗。
二、岗位设置
本次290个岗位计划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322名,其中乡级计生办工作人员(含协会专职人员)岗位计划招聘31名,乡级计生信息化管理岗位计划招聘45名、村级岗位计划招聘246名。
岗位设置具体情况详见二号公告附件《金沙县2012年招聘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选岗说明书》。
三、选岗程序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所报考乡镇的招聘岗位内选
岗。选岗工作由县人口计生局和招聘乡镇组织实施。
(二)在选岗工作中:
1.计算机专业的选岗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聘所报考乡镇的信息化管理岗位;如某一乡镇没有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选岗人员报考的,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报考本乡镇的所有选岗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聘入信息化管理岗位。
2.太平、岚头、后山、长坝、官田、新化、安洛、高坪、化觉9个乡镇的选岗人员中,医学专业毕业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聘所报考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含协会专职人员)岗位。
3.计算机专业毕业未选聘到信息化管理岗位的选岗人员、上述9个乡镇医学专业毕业未选聘到计生办工作人员(含协会专职人员)岗位的选岗人员以及其它选岗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三)如选岗人员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相应乡镇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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