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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1-21 13:00:56
经典文章

篇一: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1、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收费。县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在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县人力资源市场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免受职业介绍费、求职登记费、报名费等费用。

2、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持有《就业失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享受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证》的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额贷款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对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可继续享受1年的低保待遇。

3、鼓励转业退役军人创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4、鼓励农民致富创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对进城创业农民工,按有关规定,解决农民工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除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行业外,农村流动性小商贩和农民在集贸市场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收工商登记费。对农民创业,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业生产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减征、免征所得税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5、鼓励资源枯竭型企业二次创业。大力扶持资源枯竭型企业转产再创业,对资源枯竭型企业转产提供项目推荐、金融支持;向转产企业员工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对吸纳“4050”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转型企业,可以通过社保补贴形式给予政策扶持,帮助企业成功转型。

6、鼓励公益岗位从业人员创业。凡公益岗位人员终止或解除援助协议转而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企业的,可给予不超过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7、针对上述相关人员的政策扶持内容包括:

(1)放宽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

理设置资金、人员准入条件,允许自主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和规模。扩大小额借款人范围,将失业人员及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退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以及实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借款人对象。提高个人贷款额度,纳入贷款对象的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大中专毕业生最高10万元),在街道、社区企业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同时扩大微利项目范围。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取得成效的培训机构,按规定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培训经费补助。对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可以通过社保补贴的形式,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发展。

(4)加大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力度。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制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在规定时限内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收手续。对持《就业失业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创办的各类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证》及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

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员,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大中专毕业生除外)。

(5)放宽工商管理登记。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对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农民工要提供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按规定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创业人员的参保政策,对外地和本地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和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按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区域间流动,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规定为参保人员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被征地农民进城创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篇二:2016年在上海创业的优惠补贴政策

2016年在上海创业的优惠补贴政策

在上海创业都有哪些优惠补贴政策?

上海职能委办创业优惠政策

1、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创业后三年以内的创业组织,担保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并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劳动力的情况,给予贷款贴息的扶持。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 ’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并规定,对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收费。

3、共青团上海市委开展“春暖浦江”行动,针对大学生创业可能遇到的资金难问题,将筹建上海青年创业基金,并积极与各银行合作,推进多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并专门建立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由专业人员为青年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区县创业优惠政策

浦东新区创业优惠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到新区各创业基地创业的,只要创业项目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不受户籍限制,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房租前两年予 以全额补贴。根据创业项目、创业投资规模,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给予5000-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全额的贷款贴息。

松江区创业优惠政策

把大学生创业融资纳入政府担保贷款范围、由政府提供贷款担保等。同时,提出把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扩充到1000万元,并切实用足用好,确立“至少要比以往翻一番、扶持更多的创业项目”的目标。

徐汇区创业优惠政策

对区域内35岁以下的青年,将鼓励其开办微小企业或个体工商企业,如果他们注册在徐汇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开办费15000元,以及2000元/年的场地费补贴和50%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杨浦区创业优惠政策

对大学生创业特别推出十项综合扶持政策,包括免费“创业教练”指导;提供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配套服务;录用本地区“双困”失 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和交通费、午餐费补贴等。已毕业大学生作为在职人员创业的,可享受专项贷款政策。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优先录用当年本区经职业培 训、职业见习的青年,与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 非营利性组织政策

1、早在2006年,由上海市科委、教委联合牵头,成立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该基金会已设立九个分基金。近期,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正 式启动“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见习资助”项目。通过安排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进入创业企业见习,提高其创业能力,减少创业企业人力成本。

2、科技园区和孵化器。比如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正在贯彻落实“创业苗圃”方案,即在孵化器内辟出专门的创业场地,让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幼苗”得到创业辅导、政策、服务等各种“养分”浇灌,从而健康快速成长。

篇三:渠道网带您了解2016年各地最新创业政策

南京:近日,市政府网站发布通知称,南京将进一步加快全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展,个人创业小额贷款提升至10万元;合伙创业小额贷款提升至50万元。渠道网带您了解2016年各地最新创业政策.

三亚:三亚市在推动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开展方面增加了新措施,提高财政贴息额度、扩大贴息范围,将农民小额贷款贴息额度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天津:天津市财政局日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大幅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规定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者最高可获得3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并在税收上为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

重庆:市妇联计划开展“富民兴渝·巾帼建功”、

“富民兴渝·巾帼兴业”、“富民兴渝·巾帼促农”三大行动,将预计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5亿元。其中个人可最高贷8万元。

青岛:青岛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或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此外还可申请4000—5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

乌鲁木齐:近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放宽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增效、转型升级的8项措施,降低了创业者准入门槛,放宽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条件。

青海:近日发布的青海《关于进一步促进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13年起,青海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可享受小额贷款全额贴息。除此之外,青海今年起对于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施行“零成本”注册;对创业成功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奖励;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

合伙经营两年以上的小额担保贷款可扩大到100万元以内。

四川:为扩大就业规模,四川省出台支持政策,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财政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初创小微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1年内,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浙江: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指出,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可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而在自主创业金融扶持上,由原先规定的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额度提高至30万元,两年贴息期限延长至3年,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

文章来源:渠道网带您了解2016年各地最新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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