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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食堂工作要求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20-05-11 1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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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食堂工作要求

  1. 原料采购工作要求

  (1) 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

  (2) 禁止在园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3) 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4) 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查验和台账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章”。

  (5) 原料运输车辆不允许进入园区,准备菜篮筐盛放原材料,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并对盛放原料容器定期做好清洗、消毒。

  2. 食品加工工作要求

  (1) 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烹制时,中心温度要达到 70 度以上。生熟食品容器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冰箱存放分开、生熟食品加工过程分开; 坚决杜绝向幼儿供应冷食、生食。

  (2) 确保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3) 食品、半成品、成品避免长时间裸露。食品贮存采用保鲜膜覆盖或密闭容器等方法。

  (4) 严格把握烹饪时间,尽量缩短成品存放时间,存放期间,应注意保存温度在 60 度以上。

  (5) 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采用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设置隔离设施以防止幼儿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食品分拣、包装等服务,操作时应佩戴口罩、手套。

  3. 供餐工作要求

  (1) 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宜设置免洗消毒液;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就餐师生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2) 幼儿园采用分餐方式分散供餐用餐,行政教辅在办公室用餐,教师在教室用餐,避免人员密集用餐带来的风险。

  (3) 在餐厅就餐的幼儿园,除分时段用餐外,应要求幼儿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面向同一方向就餐,禁止大声喧哗、相互推搡,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惑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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