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知权维权应知应会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9-08-09 09:42:37
金融消费者知权维权应知应会
一、知权
2015年11月1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二、维权
作为金融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全面了解将要进行的交易的相关信息,充分了解风险,仔细分析该产品相关的各种因素。如果可能的话,对比多家金融机构的类似产品,获得充分的信息,加以比较,从而做出决定。
二是索要对收益和风险加以清楚陈述的书面投资描述,而不要仅仅相信金融机构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在发生纠纷时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三是每一笔交易完成之后,请仔细核对交易凭证,如发现问题可以及早纠正。同时应注意收集交易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交付各种费用时,注意索要金融机构以单位名义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接受营销人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的借条、收条等。
四是如果可能的话,定期到金融机构查询自己的账户信息,及时掌握账户变化情况,避免延误处理问题的时机。
五是在完成金融机构提供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请认真按照自身的真实情况填写,避免错误评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此作为您选择金融产品的依据。购置超出您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应当予以拒绝。
六是完整、准确填写各种文书、合同及资料。不要怕表格填写麻烦,不要在表格中留下空白处,让其他人在您不知情或未经您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填写。办理业务过程中的所有文件资料都要认真阅读、认真填写并亲自签章,不要随意由他人代为签字盖章,以免今后生出麻烦。
七是确认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查看他们的相关执照、证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对那些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之外自称是某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人应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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