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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工作案例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6-11-07 09:36:18
经典文章

篇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案例文体局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典型案例

运用“两学一做”+的方法提升学做成效

京口区文体(旅游)局党支部

(2016年6月23日)

一、实施背景

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组成部分。习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强调:“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正确的方法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掌握了正确的工作方法,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必须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方法。

二、实施目标

运用“两学一做”+的方法,旨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主载体,坚持围绕业务队伍抓好学习教育,抓好学习教育强业务队伍,提升学做成效,达到以学促做、以做促学的目的,落实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内容

一是“两学一做”+党建工作品牌提升行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实施局“党建品牌内涵提升行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提升行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度提升行动、党建带动力提升行动、党建工作影响力提升行动”,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丰富“双强惠民”党建工作品牌内涵。

二是“两学一做”+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试点工作。找准该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每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遵循“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根本要求,彰显“承诺践诺考评诺一诺千金当岗位先锋,苦干实干创新干干出实绩做合格党员”的试点工作理念,打造法治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四型”相互融合、明晰化公开化痕迹化科学化“四化”相得益彰的试点工作亮点。

三是“两学一做”+全年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将“做”的重点落实到文化、体育、旅游工作15大提升行动74个重点工作项目之上,用各项业务工作“创在新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成果检验“学”和“做”的效果,检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的落实。

四、实施初步成效

——“学”的基础逐步夯实。专门定制了局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法,今年以来,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0次,上党课(含微党课)6次,召开支委会9次,党小组会7次,通过读原著、讲党课、收看党建专题纪录片、“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大讨论、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周”等多种途径,努力学到真谛。

——“做”的成效日益显现。设计和印发了局党支部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附册,设计和印发了《发力供给侧〃开局十三五〃我的每一天》工作日记,推动试点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四化”。党建和业务工作20大提升行动90个重点工作项目实现“双过半”或提前完成全年任务。文体局被省文化厅授予“江苏省全民阅读推广先进单位”,获评镇江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省、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文体旅各项工作共达35次。

篇二:教师两学一做心得体会10篇

教师两学一做心得体会10篇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风建设从来都不是小事,其既关乎党的形象也关系人心向背。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推进作风建设,也的确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只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久久为功,在常态化上下功夫。“两学一做”是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对作风建设一次再加码。

其实,解决“四风”问题,根治作风顽疾,最关键的就还在于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进行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也曾强调:“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推进作风建设,要落实“两学一做”,就必须在强化理想信念方面下功夫。毕竟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首先也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也可以想象,若“总开关”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出现世界观上的偏差、人生观上的迷失、价值观上的错位,就会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引发“破窗效应”。

可见要想根治作风问题,就必须在制度上下苦功;要想推动制度建设,就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然这种认识却不是喊喊口号就能得到,离不开踏踏实实的学习。翻遍制度建设所有学习资料,也的确很是不少,但适合大众阅读的通俗读本却仅仅只有《制度的笼子》一本。这只是一本今年刚出版的新书,由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而成,但的确较为新颖。

教师两学一做心得体会(二)

坚决贯彻落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坚定信心决心,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特别是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没有变”的科学论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四个足够自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引向深入。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落实在行动上。要强化看齐意识,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强化理想信念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总开关”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出现世界观上的偏差、人生观上的迷失、价值观上的错位,就会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出现越规出界、跑冒滴漏的问题。

因此,要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学党章、学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铸牢“党性之魂”。要通过“两学一做”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根据不同对象灵活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要求转化实际行动,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讲纪律守规矩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管官多大、资格多老,都要讲纪律守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员干部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丧失战斗力和生命力,更谈不上纯洁性和先进性。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作为执政党,正人先正已,必须要把党员干部队伍管好用好。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红线”、知道不可逾越“底线”,自觉按党章办事,自觉遵守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树好自已形象,为党员干部队伍增光添彩。要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对于敢于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敢于“亮剑”,敢于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说不,敢于同党内不良倾向作斗争,敢于高举党纪党规戒尺,切实维护好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不想、不敢违规违纪。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发挥党员作用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让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能笼统要求,要以“让党徽闪光,为党旗添彩”为主题,选准选好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好以“亮职责、亮承诺、亮实绩,民主测评”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员“三亮一评”活动,以亮出身份、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党员诚信经营教育活动,以每人为家乡发展献一条良策、提供一条农村致富信息、带领一名群众外出务工、帮扶一名贫困农户脱贫、回乡创办一个经济实体为主要内容的外出流动党员“五个一”学习教育活动等,使每一个党员都能依托活动载体发挥自身作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特别是教育引导每一个党员干部,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自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引领群众万众一心扶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智慧、出实力、展形象。

教师两学一做心得体会(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是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又一次深化党内教育、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然而,有些党员干部对于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在思想上缺乏重视,在行动上不见成效,导致思想和言行都和合格的党员标准相去甚远,要革除此弊,对中央提出的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要求,必须狠抓落实,真正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位。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基本法、总规矩,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自觉学党章、守党章、践党章、护党章,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篇三:两学一做案例题(10题)

案例分析(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包括违反了哪个纪律?哪条规定?处理意见?)

例:

王某,某地派出所所长,中共党员。在母亲去世后,王某打算借这个机会好好操办一下丧事,一方面能把自己以前随出去的钱收回来,另一方面也能借机收点礼金。于是,他不仅把母亲去世的消息挨个通知亲朋好友,还通过他人将此事透露给辖区内一些服务对象。因为王某是基层站所一把手,权力含金量高,一些服务对象前来送上礼金。后经调查,王某违规收受数十名服务对象数万元礼金。

答: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王某不仅邀请服务对象参加母亲的葬礼,还借机敛财,具有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节,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015年7月8日晚,李某,中共党员,某局副科长,饮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醉酒标准。2016年1月5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假如你是该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应该给予李某怎样的党纪处分?依据是什么?

答:本案例中李某已经触犯法律,《条例》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有相关规定。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李某作为党员干部,饮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根据党纪规定,对李某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 王某,某市地税局一名科长,中共党员。一次,分管王某科室的副局长遭遇车祸,受伤住院。王某得知消息后,想去慰问一下,却为拿什么礼品犯了难。朋友提醒,不送礼品,可以直接给现金,一般来说送去200元即可。王某觉得有道理,但又认为“给领导送礼,200元太少”,最终给副局长送去2000元。请分析王某的违纪行为。

答: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王某借看望领导之机,送给领导严重超出当地礼尚往来标准的现金,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3. 近期,交通运输部党组拟提拔一批局级领导干部。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发现,有一名考察对象申报了两套房产231平米、配偶持有股票19万元,但没有申报其配偶持有的167万元基金,存在瞒报行为,其没有报告的配偶持有基金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交通运输部党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资格。请分析该考察对象的违纪行为。

答:该名考察对象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该名考察

对象不如实报告配偶持有的基金情况,且其配偶持有基金数额超过了规定数额,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某市政府一名副市长(中共党员)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一行10人到基层开展水利工作调研,当晚在某镇政府饭堂用餐,县、镇两级有关人员等11人陪同,席间饮用高档洋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请对该名副市长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该名副市长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本案中,该副市长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中超出正常接待标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5.梁某,湛江市岭南师范学院教师,中共党员,其最近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表反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等多篇言论过激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请对梁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梁某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中,梁某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多篇反对改革开放政策、言论过激的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6.朱某,中共党员,某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朱某出生于1980年6月,在多次上级要求报送的考核登记表中,均填写出生年月为1982年11月,违反了党的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请对朱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朱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朱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情节较重,违反了党纪规定,应当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

7.黄某,某市国资委主任,中共党员。黄某有一女儿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没有固定工作。当地一企业老板为讨好黄某,主动提出让其女儿去他的公司“上班”,不用实际工作,却可领取薪酬。当时,黄某夫妇皆不在家,女儿考虑此事好处多多,便答应了。“工作”三个多月后,女儿才将此事告诉黄某。对此,黄某未提出异议。黄某本以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家人因为自己的关系“占点便宜”不算问题。黄某是否违纪?请分析。

答: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本

案中,黄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明知其女儿没有在企业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却不予以纠正,以纵容和默许的方式为其女儿谋取私利,该行为违反了党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8.赵某,国家某机关主任科员,中共党员。为了在将来的职务晋升中更有“优势”,本科毕业的赵某报考了某大学在职研究生,并顺利通过笔试和面试。开学伊始,赵某刻苦学习,认真努力。后来,赵某听说在职研究生学习没必要那么刻苦,随随便便就能拿到学历,便屡屡旷课,并在毕业前花费1万元雇用他人代写毕业论文。最终,赵某侥幸通过答辩,取得硕士学位。请对赵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赵某的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学历造假是“文凭腐败”的一种,不仅搞坏干部在职学习的风气,挫伤刻苦学习者的积极性,还败坏党员干部的声誉。对本案中的赵某,应按照党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9.某局原局长黄某,中共党员,其在担任局长期间,逢年过节收受社会老板、下属等礼金。其中不少是一些老板和下属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某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两千,多的上万。黄某对这些送礼金的人也颇为照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谋取了各种利益。请对黄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党员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中,黄某违规收受礼金,违反了党纪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0.韩某,某市矿务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在得知矿务局副局长张某等人任前公示的消息后心存不满,随即编造了张某花50万元买官的虚假举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分别寄给了省市领导,并指使人发布在网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请对韩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答:韩某的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韩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采用诬告陷害等手段,阻止其他党员干部受到提拔任用,甚至意图使其受到纪律追究,侵害了党员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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