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书屋 导航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提取知识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8-04-13 15:13:45
经典文章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时效:证明有效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账户内所有余额。

  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材料:物业费缴纳凭证,以配偶名义缴纳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时效: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物业费实际支付金额;每年提取最高限额为1000元,年物业费实际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凭证;

  时效:2015年9月16日起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效凭证开具日期起3年内有效;

  提取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额。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

  材料: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病历证明或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凭证(报销后无原件的提供报销凭证和费用单复印件,住院期间的提供预交费凭证);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时效:自医疗费用凭证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家庭成员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支付额中个人负担部分;首先提取患病人住房公积金。

  2.因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材料: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支付凭证;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时效:突发事件发生后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可衡量费用额度的家庭成员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费用额中个人负担部分,不可衡量费用额度的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本市户口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就业的:

  材料: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

  时效: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满2年;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2.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再就业的:

  材料:户口簿、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时效: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满6个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3.户口不在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销户的:

  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本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查询证明)、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的:

  材料:不需证明材料(职工账户已封存且身份证显示已达退休年龄,或职工已达退休年龄且职工户未封存,但向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已停止缴存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出境定居的:

  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提供护照和国内户籍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籍的证明;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材料: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医院或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殡仪馆火化证明、有效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死亡的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卡或其他银行储蓄卡(折)无法提供或已经失效的,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储蓄卡(折);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调往外地工作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调往外地工作要求转移公积金的:

  材料: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证明或开户证明(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收款账号、收款银行、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等信息);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并转移。

  2.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按文件规定办理。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提取知识》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m.850500.com/news/175235.html 转载请保 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百味书屋 网站地图 最近更新

© 百味书屋 m.850500.com 版权所有 广告合作:ainglaoda@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