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一直备受南京市民关注,小编为您提供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包括南京住房公积提取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提取有哪些规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二、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核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核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核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3、《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4、《房屋所有权证》;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买房就能取么?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要准备哪些?买房和租房是不是不一样?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超出家庭月均工资收入10%以上部分,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每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一、租住公房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
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4、结婚证;
5、户口簿;
6、身份证。
二、租住私房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5、结婚证;
6、户口簿;
7、身份证。
三、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生证;
4、身份证。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发票;
3、身份证。
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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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提取指南》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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