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技能大赛方案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6-01 05:32:40

篇一:幼儿教师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青阳镇醴泉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水平,激励教师岗位训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我园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举行幼儿教师技能技巧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参赛对象
全体幼儿教师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地点:多媒体教室
四、比赛内容
自弹自唱、舞蹈 、简笔画。
五、评委组
弹琴、舞蹈评委:赵方利 杨晓梅 董婷 杨钰璇 美术评委:赵淑琴 邢强 王淑霞
六、比赛方案
(一)竞赛程序
1.竞赛顺序:简笔画——自弹自唱——舞蹈
2.比赛形式:美术绘画集中进行,弹琴与舞蹈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逐个进行。
(二)各项比赛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1.弹唱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自弹自唱二首乐曲(钢琴)。自选一首歌曲(题材不限,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完成),60分;抽签确定一首(曲目附后),40分。
评价标准:
2.舞蹈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参加比赛的选手需自选一个舞蹈,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完成。舞蹈音乐的磁带、光碟、服装等用品自备。
评价标准:
① 舞蹈难易程度(10分)
②舞蹈基本功 注重音乐和舞蹈的结合,能准确的理解音乐的蕴涵和风格,并通过丰富的肢体语言恰当地表现音乐内容,主题鲜明,具有美感。(60分)
③舞蹈表现力 注重舞蹈动作的表演和内在情绪的表现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30分)
3.简笔画要求和评价标准(100分)
要求:以命题画的形式进行(家具、日常用品、水果、蔬菜、树木花草、衣着鞋帽、交通工具、动物、人物动作、面部表情),25分钟完成。
评价标准:
① 数量保证每类4个。(40分)
② 构图饱满,形象准确。(40分)
③ 线条流畅。(20分)
七、奖励方案
1.单项奖
每项以平均分排名,按1:2:1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按80、60、4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2.综合能力奖
以三项平均分的总和排名,前6名为综合能力奖,分别奖现金50.00元。
篇二:幼儿教师技能风采比赛活动方案
幼儿教师技能风采比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培养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本园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现决定开展全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二、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兰
组员:郝学印 陶宗玲
三、参赛对象:全体教师
四、大赛时间
本学期内分时间段进行。
五、比赛内容
保育知识必答、抢答;实践操作;教师动手能力展示;才艺展示。
六、比赛项目具体要求
第一项:保育知识必答、抢答
要求:1.选手在1—3分钟内作答,回答问题要求简洁明了,有条理,有重点。
2.下面进行的是保育知识抢答请老师们在听到支持人宣布开始后,按键抢答,提前按键者无效。
第二项:实践操作
参赛选手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叠被子和擦桌子比赛。 第三项:教师动手能力展示
请每组老师们合作完成一套十二生肖的泥工作品和一套折纸作品及一
套三角插作品。
第四项:才艺比赛
每组选手上台展示自己的才艺。
七、比赛阶段
(一)大赛领导小组准备比赛的材料、场地等;邀请校领导来园担任评委。
(二)参赛教师按时、按要求参加比赛,争取获得好的成绩。
八、奖项设置
设集体一、二、三等奖,单项奖共计6名。
备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园长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比赛的教师需申请并经园长室讨论后决定,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按规章制度执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
篇三:幼师技能大赛方案修改稿
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我校学前教育专业课教学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和专业技能,使学生掌握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我校以“教师技能大赛”为主线,以赛促训,以实现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提高为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比赛地点: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
二、比赛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4日
三、参加比赛人员:13、14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四、参赛方式:
比赛由五个比赛项目组成(其中14级学前教育学生不参加键盘比赛),班主任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每个项目的参赛人员,并将认真填写的《学生报名表》及时交至各个比赛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比赛项目),以保证比赛顺利开展。
五、比赛内容:声乐、舞蹈、键盘、讲幼儿故事、绘画与手工制作
六、奖项设置:
比赛共设有五个单项比赛,每个单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共计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附:1、每个单项的具体比赛内容
2、《学生报名表》
海南州职校教务处 基础教育部
2014年10月
项目一 声乐
一、项目负责人:雷霞
二、比赛地点:学校琴房
三、比赛时间:第十五周(12月8日下午)
四、参加比赛人员:13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9名、14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11名。
五、报名方式:由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参赛人员。
六、评委:
杨海 杨庄叶 雷霞田华赛毛措多布杰 崔 虹
七、记分员: 更格措
八、比赛内容、规则及要求:
1、比赛内容:
(1)自选一首歌曲,要求作品内容充实、感情充沛、思想健康向上。
(2)从教材中指定5首儿歌,选手通过抽签选取一首进行演唱。
2、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组委会提供各类音响设备,选手自备伴奏音乐(MP3或CD)。
(2)比赛时间:每首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比赛要求:
(1)民族、美声、流行等唱法不限。
(2)从选手仪态、嗓音条件、演唱技巧等多方面综合考查。
九、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2分)
2、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3分)
3、发音方法基本正确,呼吸畅通,吐字清晰。(3分)
4、能准确运用普通话,较好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2分)
十、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演唱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 的评判、积分。
十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项目二舞蹈
(参照全省艺术专业技能大赛的方案进行)
一、项目负责人:多布杰
二、比赛地点:学校排练厅
三、比赛时间:第十五周(12月9日下午)
四、参加比赛人员:13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9名、14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11名。
五、报名方式:由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参赛人员。
六、评委:
杨海 杨庄叶 赛毛措 多布杰 田文翔 常盛明 李建忠
七、记分员:更格措
八、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
1、按照专业教师要求内容进行基本功展示。
2、参赛表演形式为独舞,表演舞种为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国标舞等不限。
3、专业知识素质考核。
(二)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组委会提供各类音响设备,选手自备表演服装、伴奏音乐(MP3或CD)。
2、比赛时间:每个舞蹈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比赛要求
(1)主要包括:中国民族民间舞或古典舞。
(2)从选手仪态、身体条件、舞蹈技巧、舞蹈编排等多方面综合 考查。
(三)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2分)
2、身体素质较好,舞蹈基本功扎实。(2分)
3、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3分)
4、表演者对舞曲的音乐理解准确,节奏感强,具有良好的表现力和技巧性。(3分)
(四)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舞蹈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 的评判、积分。
3、基本功展示、独舞和专业知识素质考核三项成绩之和为参赛选手最终成绩。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项目三 键盘
一、项目负责人: 雷霞
二、比赛地点:学校琴房
三、比赛时间:第十五周(12月10日下午)
四、参加比赛人员:13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9名。
五、报名方式:由学生自愿报名,13级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参赛人员。
六、评委:
杨海 杨庄叶 雷霞 田华 赛毛措 多布杰 崔 虹
七、记分员:更格措
八、比赛内容、规则及要求
1、比赛内容
(1)选手弹奏一首钢琴乐曲;
(2)从教材中指定5首儿歌,选手通过抽签选取一首进行演奏,必须边弹边唱。
2、比赛规则
(1)比赛用品:组委会提供钢琴等比赛设备。
(2)比赛时间:弹奏钢琴乐曲不超过5分钟,儿歌弹唱不超过5分钟。
3、比赛要求:从选手仪态、弹奏、演唱技巧等多方面综合考查。
九、评分标准
(1)仪态端庄、台风自然大方。(2分)
(2)能掌握正确的钢琴弹奏方法,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2分)
(3)和弦和声正确,演奏完整流畅。(3分)
(4)儿歌弹唱能较好表现儿歌的情绪特点。(3分)
十、比赛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
2、演奏比赛成绩由现场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进行公正、客观 的评判、积分。
十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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