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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楚辞集注》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5-03 05:54:32
经典文章

篇一:朱熹释屈原之“忠”

朱熹释屈原之“忠”

作者:孙光

作为古代承担着文化使命的儒士,一直以“志于道”为终极追求,以“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道义担当为己任。这种担当不独体现在天下无道时的振臂一呼,更是随时随地体现在一切行为与话语之中,尤其体现在借对前代典籍的注释来表达个人思想的特殊话语中。朱熹在《楚辞集注序》中说:“原之为人,其志行虽或过于中庸而不可以为法,然皆出于忠君爱国之诚心。原之为书,其辞旨虽或流于跌宕怪神、怨怼(duì)激发而不可以为训,然皆生于缱绻(qiǎn quǎn)恻怛(cè dá)、不能自已之至意。虽其不知学于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于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然使世之放臣、屏子、怨妻、去妇,抆(wěn,释义;擦)泪讴唫(jìn)于下,而所天者幸而听之,则于彼此之间,天性民彝之善,岂不足以交有所发,而增夫三纲五典之重?”这是朱熹从志行、教化和效果三个层面对屈原及《楚辞》的一个系统评价,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分析,从而发掘出所要阐发的屈原“忠君爱国之诚心”此一“大义”,以期“增夫三纲五典之重”。

朱熹认为屈原的思想和行为“过于中庸”,这是对过去班固、颜之推等人对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等评价的概括。对此朱熹也承认其“不可以为法”。但同时他又说:“屈原之忠,忠而过者也。屈原之过,过于忠者也。故论原者,论其大节,则其他可以一切置之而不问。”(《楚辞后语·反离骚后序》)屈原之“忠”使他在“大节”上无可挑剔,他的“过”只是言行过激,没有很好掌握“忠”的尺度。相对于“大节”,这些“细行之弊”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朱熹巧妙地运用儒家思想理论的权威武器,将“忠君”的屈原引入了儒家思想的殿堂。而且,还独具深意地以“爱国”附骥于“忠君”。“忠君”是历代对屈原正面评价中最有力的支柱,萌芽于司马迁的“睠顾楚国”,至洪兴祖《楚辞补注》则提出了“忧国”一词,《楚辞集注》明确为“爱国”。原始儒家强调民贵君轻,社稷则轻于民而重于君,“忠君”体现为匡谏君主为人民服务,而国

家的概念往往被忽视。这种疏略在国家危亡、纲纪废弛的衰乱之世会格外明显,甚至产生极大的破坏性。朱熹就处于这样的乱世,他以一个理学大师、一个关注现实的士大夫的责任敏感地意识到了其中的欠缺,因此力挺屈原的“爱国”思想以补充三纲五常的内容,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现实政治、整治世道人心。

朱熹《楚辞集注》中的屈原处处体现着“忠君爱国之诚心”。《离骚》以“美人”“灵修”寄意于君,或“恐美人之迟暮,将不得及其盛年而偶之,以比臣子之心,唯恐其君之迟暮,将不得及其盛时而事之也”;或“上指九天,告语神明,使平正之,明非为自谋及为他人之计,但以君之恩深而义重,是以不能自已耳”,委婉而坚定地表明自己对君主的忠诚和依恋。《九歌》是放逐之后,见到民间祀神歌舞而“感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泰甚,而又因彼事神之心,以寄吾忠君爱国眷恋不忘之意”。《九章》是“既放”而“思君念国,随事感触,辄形于声”之作。朱熹对屈原的这些解说不能说没有牵强之处,但确实是塑造了一个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坚守忠君爱国信念的士人形象。

“跌宕怪神、怨怼激发”是指屈原作品中“数责怀王,怨恶椒兰,愁思苦神”,“忿怼不容”以及“多称昆仑,冥婚宓(mì,fú)妃”等“虚无之语”,后者属于题材选择的问题,前者实际是从刘安开始倡导的屈骚的怨愤之情。对此,班固持否定态度,王逸、洪兴祖则努力将其限定在“忠”的范围之内而加以肯定,而朱熹的态度却似乎有些矛盾:一方面,他也承认屈骚是“愤懑而极悲哀”之作,另一方面又明确反对屈原“怨君”之说。《语类》云:“楚辞不甚怨君,今被诸家解得都成怨君,不成模样。”

朱熹看似矛盾的说法,其实都包含在“皆生于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一句中。在朱熹看来,屈原的内心充盈着“忠君爱国”的炽烈情感,由于这份情感不被理解,无处宣泄,“不能自已”,才会以“怨怼激发”的形式表现出来。既然“怨”产生于“忠君爱国”,表现着“忠君爱国”,那么,“怨”即“不怨”。这是真实的屈原吗?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形象恪守了儒家政治伦理所要求的为臣之“大节”,足以为当世典范和后世楷模。朱熹认为,虽然屈原因为

“不知学于北方”而未得圣贤之学的正宗,但其表达“忠君爱国之诚心”的创作却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能够启发世人觉悟,感发其天性之善,从而达到“增夫三纲五典之重”的效果。朱熹以自己的注释话语重新塑造了屈原形象,在其中寄托了自己对现实的评价、感慨和期望。扬雄认为“君子得时则大行,不得时则龙蛇,遇不遇命也,何必湛身哉”(《汉书·扬雄传》)这个看法代表了汉代儒生欲恢复原始儒家“无可无不可”的人生境界的努力,靖康事变后,洪兴祖《楚辞补注》从失节的角度切入,彻底否定扬雄的人生观,并极力批判扬雄对屈原的评价。至朱熹,继承了洪兴祖的观点并进一步深化。《楚辞后语序》云:“至于扬雄,则未有议其罪者,而余独以为是其失节,亦蔡琰之俦(chóu)耳。然琰犹知愧而自讼,若雄则反讪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与琰比矣。”朱熹对蔡琰网开一面,以她作“参照”来突出扬雄之“恶”。朱熹认为,扬雄之罪之大者是“失节”。《楚辞后语·反离骚序》称其为“汉给事黄门郎、新莽诸吏中散大夫”,就是以对比介绍身份的方式批判扬雄以汉臣而事新莽的“失节”行为。而且,与蔡琰的“知愧”相比,扬雄不仅不“自讼”,还提出“龙蛇”的观点,制造了一种变节的理论。这就不只是扬雄个人的人生态度问题,而是关系到引导人们如何处世、如何做人、如何对待君国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所以要痛加批判。在朱熹看来,扬雄以他自己“惟寂寞,自投阁;爰清静,作符命”的行为否定了自己的理论;而屈原则恰恰是以自己的行为树立了忠君爱国的典范。“雄固为屈原之罪人,而此文乃《离骚》之谗贼矣,它尚何说哉”。(《楚辞后语·反离骚序》)朱熹以这样慷慨激昂的结束语把扬雄其人其文一笔抹杀,以彻底推翻反对者言论的方式突出了屈原的忠君爱国的高大形象,既是借古讽今,也是以屈原的正面形象来激励世风,反对投降派,因而具有明显的现实教化意义。

作为一个理学大师,朱熹通过对一系列儒家经典的注释,改造和完善了儒学思想体系,使之更适合于集权制度和大一统思想发展的需要。而当他为情感、兴趣、世事所触发而注《楚辞》的时候,一方面能够从情感体验上理解屈原,另一方面又自觉不自觉地从现实需要出发对屈原的思想进行了部分的修正和整合。从屈原评价的整体发展历史来看,朱熹既以强化忠

君、淡化怨愤抹杀了屈原的抗争性精神和人格的独立性,又以其对忠君爱国的褒扬将屈原的品格评价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孙光,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文学院) 《光明日报》( 2016年06月24日 11版)

篇二:朱熹介绍、

朱熹( 1130年9月15日~1200年4月23日),汉族;祖籍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婺源),生于高宗建炎年间南剑州尤溪(今福建尤溪),后随母迁居建阳崇安县(今武夷山市),晚年定居建阳考亭;字元晦、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沧洲病叟、逆翁,世称朱子、紫阳先生。19岁进士及第,曾任同安主簿、南康知军、浙东常平提举、荆湖南路安抚使等多职,仕至秘阁修撰、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宝文阁待制。为政期间,申敕令、惩奸吏,治绩显赫。卒后谥曰文,又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代表作品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楚辞集注》、《朱子语类》、《晦庵词》等。

朱熹的学术思想,在元明清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科举考试均从其注疏过的“四书”“五经”中出题,标志着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趋完备。朱学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强有力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认为,在超现实、超社会之上存在一种标准,它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标准,即“天理”;只有去发现(格物穷理)和遵循天理,而破坏和谐的是“人欲”,人心有私欲,所以危殆;道心是天理,所以精微,因此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显然是有违人的天性的。

篇三:朱熹

百科名片

朱熹

朱熹(1130年9月15日~1200年4月23日) 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沧洲病叟、逆翁。 汉族,祖籍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出生于南剑州尤溪。19岁进士及第,曾任荆湖南路安抚使,仕至宝文阁待制。为政期间,申敕令、惩奸吏、治绩显赫。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

姓名: 朱熹 职业: 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 别名: 朱元晦、紫阳先生、 主要成就: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 国籍: 中国(南宋) 《四书章句集注》、《楚辞集注》、《晦民族: 汉 代表作品: 庵词》 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三明出生地: 籍贯: 徽州府婺源县 市) 谥号: 文 出生日期:1130年9月15日(壬戌年) 爵位: 徽国公 逝世日期:1200年4月23日

个人履历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朱熹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三明市尤溪县),后随母迁居建

明代画家郭诩绘《朱子像》

阳崇安县(今武夷山市)。晚年定居建阳考亭,故后世有“考亭学派”之称,其游历甚广。南宋诗人、哲学家,教育家。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继承了北宋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理气一元论的体系。

朱熹为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绍兴二十一年授任泉州同安主簿,绍兴二十二年到任。

(朱熹任同安主簿前后5年,经常往来于泉属各地访友求贤,寻幽揽胜。同安至泉州相距百余里,安海地处泉同之间,为必经之地,因此,朱熹往返两地,常在安海歇息过夜。每次路过安海,则访问朱松遗迹遗事,招集镇中耆儒名士讲论经学,对安海文风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任满后,请求辞官,潜心理学研究,四处讲学,宣扬他的“太极”即“天理”和“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体系,成为程(指程颢、程颐)朱学派的创始人。

淳熙二年(1175年),与陆九渊为首的另一学派在信州(今上饶)鹅湖寺相聚,就两学派之间的哲学分歧展开辩论。

书法家王靖先生作品《朱熹诗一首》

淳熙五年(1178年),经宰相史浩推荐,朱熹出任南康(今江西星子县)知军。八年三月至八月,朱熹任江南西路茶盐常平提举,来到抚州常平司官邸。在任期间,他募集钱粮赈济灾民,百姓得以安生。拟调直秘阁,他以捐赈者未得奖赏不就职。宰相王淮以浙东大荒,改荐朱熹为浙东常平提举。待捐赈者得到奖励,他才赴绍兴就职。后官至秘阁修撰、焕章阁待制兼侍讲。

绍熙间(1190~1194),朱熹应在祥芝芝山讲学的著名学者邱葵的邀请,到芝山游览,与邱葵互相唱和,并留下题咏芝山的诗文,其诗曰:“床头枕是溪中流,井底泉通石下池。宿客不怀过鸟语,独闻山雨对花时。”后人将此诗刻石立碑于芝山上。[1]

庆元二年(1196年),为避权臣韩侂胄之祸,朱熹与门人黄干、蔡沈、黄钟来到新城福山(今黎川县社苹乡竹山村)双林寺侧的武夷堂讲学,并写下《福山》一诗。在此期间,他往来于南城、南丰。在南城应利元吉、邓约礼之邀作《建昌军进士题名记》一文,文中对建昌人才辈出发出由衷赞美。又应南城县上塘蛤蟆窝村吴伦、吴常兄弟之邀,到该村讲学,为吴氏厅堂书写“荣木轩”,为读书亭书写“书楼”,并为吴氏兄弟创办的社仓撰写了《社仓记》。还在该村写下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的著名诗句。朱熹离村后,村民便将蛤蟆窝村改为源头村,民国时曾设活水乡(今属上塘镇)以纪念朱熹。在南丰曾巩读书岩石壁上刻有朱熹手书“书岩”二字,在岩穴下小池壁上刻有朱熹手书“墨池”二字。 朱熹还先后到过乐安、金溪、东乡等地。在乐安流坑为村口“状元楼”题写了匾额。应陆氏兄弟之邀,到金溪崇正书院讲学,并书“一家兄弟学,千古圣贤心”相赠。在东乡路过润溪(水名)时,留有《过润溪》诗。

庆元六年卒。嘉定二年(1207)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淳熙九年,冯去疾提举江南西路,特建南湖书院(今富奇汽车厂址),以纪念朱熹。

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中国封建时代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学术思想,在中国元明清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趋完备。元朝皇庆二年(1313)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集注》试士子,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朱元璋洪武二年(1369)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朱学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强有力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的学术思想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有重要影响。朱熹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四书集注》、《四书或问》、《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西铭解》、《周易本义》、《易学启蒙》等。此外有《朱子语类》,是他与弟子们的问答录。

朱熹作为一代理学名家,著述甚多,主要有《四书章句集注》、《楚辞集注》及门人所辑《朱子大全》、《朱子语录》等。

他一生虽谈不上富足,但是也不能说是贫困。

编辑本段史料记载

朱熹祖籍徽州,生于尤溪(原属南剑州今属三明),求学侨寓于延平、建州(今福建省建瓯市)、

建阳、崇安一带(今南平市到武夷山市建溪一脉),安葬于建阳黄坑大林谷。其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宋绍圣四年生于徽州婺源,宋绍兴十三年卒于建州城南环溪,葬于崇安五夫里,享年四十六,宋重和元年戊戌登进士,宋宣和年间为福建政和县尉,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崇安,后徙考亭。历任著作郎、吏部郎等职,世称吏部郎府君,赠通议大夫,封粤国公,谥献靖祀入圣庙。因反对秦桧妥协而出知饶州,未至而卒。

朱熹出生地--南溪书院

此时朱熹14岁,遵父遗命,师事刘子翚等人,随母定居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五夫里。19岁[绍兴十八年(1148年)]时,以建阳籍参加乡试、贡试。荣登进士榜。历仕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曾任知南康,提典江西刑狱公事、秘阁修撰等职。后由赵汝愚推荐升任焕章阁侍制、侍讲。

庆元三年(1197年),韩侂胄擅权,排斥赵汝愚,朱熹也被革职回家,庆元六年病逝。嘉定二年(1209年)诏赐遗表恩泽,谥曰文,寻赠中大夫,特赠宝谟阁直学士。理宗宝庆三年(1227年),赠太师,追封信国公,改徽国公。元顺帝时封为齐国公,明庄烈(崇祯)改称先贤,清康熙五十一年由东庑升入大成殿哲位配享。是程朱学派的主要代表,诗作有《观书有感》《春日》《泛舟》等著名诗作.

朱熹是宋朝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北宋时期程颢、程颐的理学,完成了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理在先,气在后”,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朱熹学识渊博,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乃至自然科学都有研究。其词作语言秀正,风格俊朗,无浓艳或典故堆砌之病。不少作品的用语看得出都经过斟酌推敲,比较讲究。但其词意境稍觉理性有余,感性不足,盖因其注重理学的哲学思想故也。

朱熹自幼勤奋好学,立志要做圣人。李侗曾赞扬他:“颖悟绝人,力行可畏,其所诧难,体人切至,自是从游累年,精思实体,而学之所造亦深矣”。并说朱熹“进学甚力,乐善畏义,吾党罕有。”(《年谱》卷1)。其仕途生涯多艰,做官清正有为 。朱熹一生从事理学研究,又竭力主张以理学治国,但却不被当道者所理解。朱熹既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又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他一生热心于教育事业,孜孜不倦地授徒讲学,无论在教育思想或教育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从后世儒家发展来看,他不遗余力地将儒家推向了顶峰(再来一步就是悬崖),为后世中下阶层人民思想解放打下伏笔(抑制思想解放)。

编辑本段生平事迹

朱熹早年出入佛、道。31岁正式拜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为师,专心儒学,成为程颢、程颐之后儒学的重要人物。淳熙二年(1175年),朱熹与吕祖谦、陆九渊等会于江西上饶铅山鹅湖寺,是为著名的鹅湖之会,朱陆分歧由此更加明确。朱熹在“白鹿国学”的基础上,建立白鹿洞书院,订立《学规》,讲学授徒,宣扬道学。在潭州(今湖南长沙)修复岳麓书院,讲学以穷理致知、反躬践实以及居敬为主旨。他继承二程,又独立发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后人称为程朱理学。朱熹在任地方官期间,力主抗金 ,恤民省赋,节用轻役,限制土地兼并和高利盘剥,并实行某些改革措施,也参加了镇压农民起义的活动。朱熹在从事教育期间,对于经学、史学、文学、佛学、道教以及自然科学,都有所涉猎或有著述,著作广博宏富。

朱熹塑像(3张)

相传朱松曾求人算命。卜者说:“富也只如此,贵也只如此,生个小孩儿,便是孔夫子。”恐是后人附会,朱熹学成大儒则是事实。建阳近邻有个南剑州(后延平府今南平市),是道学最初在南方的传播中心,朱熹十分热衷道学,与当地道学家交往甚密。这种环境对朱熹的一生有着深刻的影响。 他师承当时的洛学一脉“南剑三先生”李侗的教诲,开创闽学,集理学之大成,与“南剑三先生”并称为“延平四贤”。

朱熹晚年定居建阳考亭讲学,四方学子不远千里前来求学,研究理学,著书立说,与蔡元定等创建学术史上令人瞩目的“考亭学派”,考亭也因此喻为“南闽阙里”,建阳称为“理学之乡”,也因朱熹、蔡元定、刘爚、黄干、熊禾、游九言、叶味道史称“七贤过化”之乡。如今每年清明节前后,远在美日韩及港澳台等海外朱子后裔都会前来祭祀拜谒,他所创立的南宋理学迄今仍被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推崇。

朱熹受教于父,聪明过人。四岁时其父指天说:“这是天。”朱熹则问:“天的上方有什么?”其父大惊。他勤于思考,学习长进,八岁便能读懂《孝经》,在书题字自勉曰:“不若是,非人也。”朱熹十岁时父亲去世,其父好友刘子、刘勉子、胡宪三人皆是道学家。当时的道学家一部分排佛,一部分醉心学佛,他们皆属后者。因此朱熹既热衷于道学,同时于佛学也有浓厚兴趣。绍兴十七年(1147年),十八的朱熹参加乡贡,据说就是以佛学禅宗的学说被录取的。主考官蔡兹还对人说:“吾取一后生,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 绍兴十八年(1148年),朱熹考中进士,三年被派任泉州同安县主簿,从此开始仕途生涯。赴任途中拜见了著名的“南剑三先生”道学家程颐的再传弟子李侗。绍兴三十年(1160年),三十岁的朱熹决心向李侗求学,为表诚意,他步行几百里从崇安走到延平。李侗非常欣赏这个学生,替他取一字曰元晦。从此,朱熹开始建立自己的一套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理学。 朱熹认为在超现实、超社会之上存在一种标准,它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标准,即“天理”。只有去发现(格物穷理)和遵循天理。而破坏和谐的是“人欲”。因此,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就是朱熹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核心。淳熙三年(1176年),朱熹与当时著名学者陆九渊相会于江西上饶鹅湖寺,交流思想。但陆属主观唯心论,他认为人们心中先天存在着善良,主张“发明本心”,即要求人们自己在心中去发现美好事物,达到自我完善。这与朱的客观唯心说的主张不同。因此,二人辩论争持,以至互相嘲讽,不欢而散。这就是中国思想史上有名的“鹅湖会”。从此有了“理学”与“心学”两大派别。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秋,宋金关系紧张,金统治者完颜亮分兵四路南进,马踏长江北岸。宋高宗准备出海南逃,由于右相陈康伯竭力劝阻而作罢。不久宋军击溃金兵,消息传至当时朱熹求学的延平,朱熹为民族的胜利欣喜若狂,写下了庆贺的诗篇,表达他不可抑制的喜悦心情。同时,他又给负责军事的大臣写信,指出必须乘胜出击,坐视中原而不进取是不明智的。不久高宗退位,孝宗继立,在广大军民要求的压力下,起用了抗战派张浚,平反了岳飞的冤案,贬退了秦桧党人,朱熹这时上奏孝宗,提了三项建议:

(一)讲求格物致知之学;

(二)罢黜和议;

(三)任用贤能。在奏章中鲜明表达了他的反和主张。

白鹿洞书院

这一奏章使朱熹得幸被召。他赶至临安,正值宋军失利,朝廷派人议和,朱熹仍强烈反对,在孝宗接见时连上几道奏章,慷慨陈词。孝宗有感朱熹的忠心,命其为开学博士侍次,此职非其所长,未免有点讽刺。朱熹乘机面见张浚,提出北伐中原的具体想法。但不久张浚罢相,出任外地,病死途中。朱熹专程赶至豫章(今南昌)哭灵,痛惜抗金受挫。此时朝廷内主和派势力猖獗,金兵渡过淮水。朱熹对此忧心如焚,但难有所为。隆兴元年(1163年),朱熹回福建崇安,临行前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夫沮(阻)国家恢复之大计者,讲和之说也;坏边陲备御之常规者,讲和之说也;内(拂)吾民忠义之心,而外绝故国来苏之望者,讲和之说也……尖锐地抨击了那些议和投降派。

1164年,金朝打压宋朝,隆兴协议之后,宋金结为侄叔,关系暂时缓和下来,朱熹便一头钻进理学中去了。他在故里修起“寒泉精舍”,住此十余年,编写了大量的道学书籍,并从事讲学活动,生徒盈门。这一期间他对朝廷屡诏不应。

1178年朱熹东山再起,出任“知南康军”,尽管他重新入仕,却未忘自己的学者身份。在庐山唐代李渤隐居旧址,建立“白鹿洞书院”进行讲学,并制定一整套学规。即: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教之目”。

武夷书院

“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为学之序”。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的“修身之要”。

“政权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的“接物之要”。 这个“白鹿洞书院”后来成为我国著名的四大书院之一,而其“学规”则成为各书院的楷模,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1181年朱熹解职回乡,在武夷山修建“武夷精舍”,广召门徒,传播理学。为了帮助人们学习儒家经典,他又于儒家经典中精心节选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并刻印发行。这是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四书影响深远,后来成为封建教育的教科书,使儒家思想成为全面控制中国封建社会的思想。

1193年朱熹任职于湖南,不顾政务缠身,又主持修复了四大书院之一的另一著名书院──岳麓书院。使之与白鹿洞书院一样,成为朱熹讲学授徒、传播理学的场所。书院在南宋盛行,几乎取代官学,这种盛况是与朱熹的提倡直接有关的。

局法官法 朱熹一生虽然为官时间不长,但总是努力设法缓和社会矛盾,或多或少地为下层人民办好事。他退居崇安时期,崇安因水灾发生饥荒,爆发农民起义。有鉴于此,朱熹主张设“社仓”,以官粟为本,“俾愿贷者出息什二,……岁或不幸小饥,则驰半息,大俊则尽”。设立社仓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地主豪绅在灾荒时期用高利贷剥削农民,无疑是有惠于民的。此后,朱熹并在多处推行。1178年朱熹任“知南康军”(今江西星子一带),上任不久发生灾荒,朱熹上疏要求减免租税。同时,请求政府兴修长江石堤,一方面解决石堤失修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雇用饥民,解决他们缺食问题,饥民称善。

1190年朱熹知福建漳州,时值土地兼并盛行,官僚地主倚势吞并农民耕地,而税额没有随地划归地主,至使“田税不均”,失地农民受到更为沉重的剥削,阶级矛盾激化。为此,朱熹提出“经界”,即核实田亩,随地纳税。这一建议势必减轻农民负担,损害大地主的利益,所以遭到后者的强烈反对。“经界”终于未能推行,朱熹愤怒不已,辞职离去,以示抗议。 朱熹的一生志在树立理学,使之成为统治思想。但因理学初出,影响不深。同时,朱熹在官场上因品性耿直而得罪权臣,致使朱熹晚年落得一个悲剧的结局。

1181年8月浙东饥荒,朱熹由宰相王淮推荐任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途经杭州,入对七札,陈述时弊。到职后,微服下访,调查时弊和贪官污吏的劣迹,弹劾了一批贪官以及大户豪右。他不徇私情,牵连攻击了王淮等人。于是,王淮指使人上书抨击理学,斥其为“伪学”,朱熹被解职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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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的朱熹出任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管理赣州(赣县)江州(九江)一带地方的司法、刑狱、监察、农事等方面事务。不久王淮罢去,理学一时得势,朱熹更是仕途顺利。几年后受当时南宋宰相赵汝愚推荐,当上焕章阁待制兼侍讲,即皇帝的顾问和教师。刚即位不久的南宋宁宗全面肯定了理学,称朱为“儒宗”,这反映了偏安江南的南宋企图以理学加强内部团结的希望。朱熹为宁宗进讲《大学》,每逢双日早晚进讲,但他借此机会对朝政多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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