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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书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2017-04-10 05:45:32
经典文章

篇一: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街道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集镇,根据《凌笪乡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集镇全体住户、各单位。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单位(人)门前两侧。

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要随时保持责任区内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垃圾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化带,保持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3、包门前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乡容整洁,保证在责任区内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不乱停放、停靠车辆,不占道、出店经营,并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四、管理办法

各单位负责人、集镇住户、商户为门前三包负责人,自觉接受凌笪乡创建美丽乡镇指挥部的监督,共同维护环境整洁。对不履行或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管理单位:城管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人): (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二:xx区门前三包责任书

xx市xx区

市容卫生“门前三包”

xxxx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建设优美、整治、文明、有序的城市,切实加强对城市市容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现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责任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乙方的责任区按红线图范围(含墙外人行道)划分管理责任,即:从本单位各 自门前、围墙外至路沿石边的整个区域的卫生、秩序、路树、绿化带(池)等均为“门前三包”范围。

(二)责任内容

乙方有责任按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确保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治、有序,对市容违章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辖区城管部门举报。

1. 包卫生。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市容环境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保持门前整洁,每周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清洗一次;如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修理点以及饮食摊(店)每天清洗一次;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垃圾应装袋存于容器内,待环卫工人收集;不得乱倒污水;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随地吐痰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

2. 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治,及时制止和举报损坏绿化设施、占道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3. 包市容秩序。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不跨门槛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在门外乱堆放、乱挂乱晒,门前如有流动摊贩乱摆卖应予以劝离;如是个体工商户店铺门前的招牌、店铺立面上不乱设广告牌、挡雨篷、遮阳伞等,凡需设置檐篷、遮阳布的,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

统一用料;不得在规定停放区域以外停放车辆;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规范,

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及时制止和举报乱摆卖、乱贴乱画、乱停放车

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定期对责任区范围内的车辆停放标线进行冲洗,及时清

理责任地段的违章广告。

4. 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设立“门

前三包”执勤岗,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上岗执行任务须佩戴统一的标志。

二、甲方责任

(一)负责及时、准确地给乙方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抓好落实。

(二)对乙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公布举报电话(举办电话:)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

(四)对成绩突出的乙方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予“门前三包”达标单位

牌匾;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为达到目标的责任单位,授予市容卫生不达标

单位牌匾,并通过新闻单位进行曝光通报批评,如是市(自治区)文明的将建议取

消其资格。

(五)对照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流动绿(黄)旗”检查评比标准,甲

方每2个月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

比,检查结果将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单位的依据之一。

三、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起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三: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 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 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单位(盖章): 社区:

20XX年7月 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扎实配合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积极参与做好省级卫生县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 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319)。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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